以《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读后感为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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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中每一次见面,她都多么希望作家能认出她来,认出她是领居家的小女孩,认出她是委身于他的纯洁少女。然而他不仅没有认出她来,还用金钱来侮辱,这是多么的讽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以《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读后感为作文,希望大家喜欢!

以《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读后感为作文1

爱情是奢侈品,并不是每个人来人间走一趟都能够拥有旗鼓相当的爱情。而对个人来说,应先爱自己,而后学会爱人。为了能更好地去爱别人,我们必须让自己变得更生机勃勃。

小说中的女人从小便为了R而活着,每天趴着门从小小的猫眼看向R的世界;更不惜在寒风凌冽的冬天躺在门缝边,为R不断靠近的脚步声和呼吸声心跳加速;甚至连看书也仅仅是因为R读过这些,想通过读书离R更近些。她的爱很纯粹却又很卑微,卑微到不管怎么做,都在R的记忆里未留下一点痕迹。

她在爱情面前无怨无悔地守候着,这些或许源于她童年时不幸福的家庭,或许她没有过多的朋友可以倾诉,或许她的世界太小,小到只容得下R.......而R的一生,面对无数女人,却未曾在一人身边停留。弗洛姆在《爱的艺术》里说,爱是一种能力,是一种需要去领悟,然后去锻炼的能力。或许R也是个孤独的人,并不懂得如何去爱。

茨威格作为一位男性,能写出如此细腻的女性心理,不愧是弗洛伊德的好友,不愧是最懂女人的男作家。

以《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读后感为作文2

看到孟京辉戏剧作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想不起来是几年前读过这本书。买了7.7晚上的票,同时尝试写了一个读后感的小故事。倘若以我的性情来带入,这个故事应该是这样的。以下。

有天晚上我和他聊天,说起日后写回忆录,有他的那一篇应当是这样开头:“在我年轻时候,大概二十四五岁,爱过一个有趣的人。俗气的很有诗意。”

我以为爱过是一个很褒奖的词。我记得他说,你用词不对,应该改为“爱上”,而后又问我“喜欢一个人会变吗”——会啊,当然会变,我这样回答他。

二十四岁的时候我喜欢上一个人,会装作不经意间偶遇,抬头看他的时候眼神潮湿,细碎有光芒。喜欢么,是令人欣喜又愉悦,内心汹涌澎拜有诗意。蓦然有天得到回应,惴惴不安,既想随心随性又忍不住试探真心。夜里相拥而眠时他总会问“你爱我么”,我不敢回答。在心里翻来覆去考量爱么,爱会想嫁么,不想嫁,那还能算爱么。夜里彼此拥有和烙印,情动之时也会细碎亲吻他脸颊,叹息声里说爱他。

白天时候他是另一个人。忙不完的工作,有着超出年龄的热情和动力。我爱他工作的样子,有万山阻挡,不改初衷。爱他偶然间看我的眼神,潮水翻涌,心跳快的要溢出胸腔,只能闪躲不敢对视。晚间吹拂的杨柳风是他,街边昏暗阴影处的灯光是他,电子屏里滚动播放的歌词是他,影影绰绰温润的月光是他。我快乐于这些爱他的心情,欣喜于这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十八岁时候我希望自己是一个勇敢的人,在任何时候能做自己喜欢的事。要嫁一个大我十来岁的人,他会纵容我待我如小姑娘。后来我果然成为了一个勇敢又固执的人,只坚守自己的道理。然后发现这样的我已经不可能再做一个小姑娘,不可能娇气任性的在晚上十一点说我现在就要吃米酒汤圆,你去煮给我吃。我很独立了,能一个人走很多地方,好好生活,做很重要的决定。但是再也不会打扰别人,提为难人的要求。

有时候我们会沉默。我的敏感和直接太不合时宜,会刺穿本来就不算牢固的羁绊。男人如果爱一个人,应当是爱着她如何善良,如何天真,如何需要一个臂膀去倚靠,那便正好收获了崇拜或是温柔的目光,安安静静在他身后,相夫教子。倘若男人发掘一个女人到最深处,她仍然理智清醒,对情话不置可否,对他提供的人生持反对意见,那便是不可爱不温柔不值得花费时间了。所以他喜欢哄我开心,在我说不的时候挂电话。我仍然能沉沉睡去。心里那种潮湿消失了。在他讲述我还小而他正风华正茂的体验人生的.时候,在他拥有了全部的我我却只拥有一点点的他的时候,嫉妒生根发芽,潮湿消失殆尽。

所以日后写回忆录,关于他的那一篇可以提前至现在开始:

在我年轻时候,大概二十四五岁,爱过一个有趣的人。同样在那一年,我已经看到了一生中所有和他相羁绊的可能,我不会是他真正付诸爱情的人,因为我并不乖巧。一个俗气男人的爱情应该只在年轻时候发生,后来的是新鲜感和成就感。我记得问他何故将目光落至我身上,他是这样回答“因为你是我喜欢的类型”——我紧紧抱着他,掩住失望装作他是属于我的。我仍然希望自己是个勇敢的人,不会害怕不能讨他欢心,不会害怕得不到他与众不同的眼神,不会害怕离开他。

以《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读后感为作文3

以前在《读者》上就看见有推过这本书的人,内容只是零碎的几片,没想到这次去书店就着实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爱怜地抚摸光滑的封面,心中竟有份莫名的欣喜,作者是奥地利的茨威格,还是有些印象的,记得语文书本上就编有他的一篇短文。

不知是作者魔一般的笔调还是这个不知其名的陌生女人太过痴情,我沉浸在这封浪漫真诚的“求爱”信里,我同情,又羡慕这个陌生女人,她苦涩无果的暗恋,带着一颗渐渐夭折的少女心,迷失在茨威格编织好的梦里。她可以无边无际地去追求,去向他诉说,可是她并没有,她只是在一个个不眠夜里思念着她的爱人,却在快走时才以写信这种无声的方式“怨念”地倾诉,她在信中称呼他为“亲爱的”,并诉说着这些年来她的生活与爱情,在这几十年里,她失去了儿子,嫁过不同的男人,经历了一个平凡却又不平凡的一生,在我看来,足矣。哪个少女不怀春?在女人的少年时期,她就喜欢上了这个在她眼中充满味道的男人,并暗生情愫。后来,虽物是人非,不过她也试图去与他偶遇,也许男人并不会记得这个只有几面之缘的小女子,不过在女人的心底,爱已经开始萌芽。

这自卑的爱啊,却是那样的让人心疼。

看完之后,有感动,有震撼,爱上了作者的文字,也爱上了这个拥有美丽心灵的陌生女人。

以《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读后感为作文4

高尔基在给茨威格的回信曾写到:“以其惊人的诚挚语调,对女人超人的温存,主题的独创性,以及只有真正的艺术家才具有的奇异表现力,使我深为震动。读着这个短篇小说,我高兴的笑了起来——您写得真好!由于对您的女主人公的同情,由于她的形象以及她悲痛的心曲使我激动得难以自制,我竟丝毫不感羞耻地哭了起来。”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优秀短篇小说之一。

的小说家41岁生日的那天,从外面游玩回到家里,在信箱里看到一封厚的奇怪的信,他好奇的打开信封坐下来看:

一个女人,在生命以最美绽放的十八年,去守侯一份仅仅是她所珍惜的爱情。看着深爱的人周旋在香肩软腰里,一次邂逅,一次遗忘;再次邂逅,再次遗忘,心是怎样的痛?

不是没有失望,只是任失望一次次侵袭,却控制不住自己继续爱着,又或者,她根本没想去控制。从年幼的她撞到他怀里那一刻开始,爱,是那许多年一直支撑她活下去的勇气。“世间再没有比置身人群之中,却又孤独生活更可怕的了”,“我一心想着你,在心灵深处始终单独和你呆在一起。”不在他身边六年,就是这样靠回忆,不到一年的点点滴滴的回忆度日。然后,回到他的周围,希翼着能到他的身边。

“我一回来就去找你!”这是他离开前的,一个男人是这样可以轻易的将说出口,却又完全不留任何痕迹的忘记。可以不拥有,但是不要拥有后再失去,那种空白的痛让人难以承受。这个坚强的女人却带着深深的失望,和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孤身远行了,带着爱离开了。

“我希望你想起我来总是怀着爱情,怀着感念。纪念那忘却的时刻。”然而,他却不会想起,如果没有这最终的一封信。

8年,又是8年的时间,她回来了,她游弋在形形色色的男人中间,为了让他的孩子,可以过和他同样的生活,不沾染灰尘,杂质的生活。她永远接受不了任何人,在内心,她只爱一个人,一个将她遗忘的那样彻底的一个人。可以放弃自尊,放弃一切去爱他,不在乎自己会不会让他觉得低贱。又是一次离别,同样的房间,同样的话语,“我一回来就去找你。”她灼灼的看着他,希望他可以回忆起她曾经的幸福,但是,他没有,终没有记起这个女人。她知道,这又是一次永远不会实现的。

她这样失落的穿戴着,即将离开那间承载着她一生梦的房间时,在镜子里看到他往她暖手套里塞进钞票时,我体会着心如刀割的感觉。在他眼中,她只是个风尘女子。是的,没有自尊的风尘女子。那一刻,她绝望了吧?疼到颤抖……

头发花白的管家都能记得的,而他却能这样忘记。眼泪终于在无人看见的地方滴落。

“可一夜之间他就残忍的撇下我走了。一去永不复回。我又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孤单。”恒久以来她的爱转移的承载体也失去了,终于,内心不可承受的坍塌的了。绝望,彻底离开,结束自己的伤,自己的痛。

这样一个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女人,让我心疼,让我动容。这就是女人,为爱可以不计一切,可以飞蛾扑火,为了一点点的幸福,即使再短暂的幸福,可以用一身的伤痛去守侯。无论那是个怎么样的男人,无论是否值得。爱了,永不回头。

信终于看完了,一些零碎的片段似乎可以拼凑起来,他似乎记起当初的小女孩,记起那三天的相处,那个年轻女郎的美丽,可是他不知道她的名字!他的身体已经麻木,手上的信滑落在地,桌子上的花瓶,在今天他生日的这一天,第一次空着,他也知道已经也将空着,他似乎吻到了白色玫瑰淡淡的味道还弥漫在这个屋子!他的眼泪终于掉下!

他努力的站起来,走到门口,推开房门,望向对面的屋子,隐隐约约,那个不起眼的小房间,有依稀的灯光,窗户微微的开着一线,窗户后面是女人十八年前童年时的样子,她纯洁,美丽的眼睛,偷偷的观察着他的一切。

以《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读后感为作文5

“当你收到这封信时,你就该明白,这是个死去女人的来信,她在向你诉说她的一生,她的一切,从头到尾都属于你。”

“我从认识你的那天起,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生命。在那以前,我生活在一团乱麻之中,我不想再记起那段糟糕的岁月。”

“是我自己,我自愿凑到你的面前,扑到你的怀里,一头栽进我的命运里。”

这是一场一个女人用生命来诠释的爱情,她对他爱到了极致,原本打算不声不响地度过余生,却因为孩子的离世而悲恸难忍终于在生命临近时写下一纸长信寄给那个不会爱上任何的男人。

书是茨威格的短篇集,首属这一篇最为出名,也是这一篇最让我难以释怀,合上书的时候我不禁怀疑这世间是否有像这个女人那般的爱,如此卑微敏感小心翼翼也如此奋不顾身至死不渝。这个女人是疯狂的,她的爱源于和那个男人的一个照面,一个笑容,一声道谢,她亲吻他摸过的门把手,她收集他丢在门口的烟头,甚至她不知多少次找理由跑下楼仅仅为了看看他的房子里是否亮着灯以此来感觉他的存在。

这份暗恋,这份爱慕如同万丈光芒撕扯开她原本黯淡的生活,由此她因为这份爱而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甚至到后来落入风尘,困于生计也不曾放弃。

茨威格用细腻的心理描写,以一封书信,一种心里独白的形式,描绘了这样一个甚至可以说是偏执的女人在爱情面前的形象,让你为这个女人疯狂的爱震惊,也为此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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