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胜于本事》1000字读后感
《职责胜于本事》这本书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精神,其深刻的内涵,浅显易懂的道理,异常是其中一系列的案例,有很强的说服力,阐明了职责有无直接决定事物的成败。下面就让小编来告诉你《职责胜于本事》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职责胜于本事》读后感1
我以前一向认为,工作就是着完成自我的份内事,然后心安理得地拿自我那份工资。工作既是自我的谋生手段,也是个人对社会的一份职责。一个单位员工,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上班下班总是忙忙碌碌,似乎也找不到多少不平凡的业绩。读了《职责胜于本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也让我对文中的“职责”二字有了更深刻的了解。那职责到底是什么?
我认为,“职责”从大道理说,就是一个单位员工,异常是作为纪念馆员工最基本的职业精神,从小的来说即一个人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无论你所做的是什么样的工作,只要你认真地、负责地担负起职责,你所做的就是有价值的,你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和收获。
有这样一个例子。我想大家都明白,我们馆自1985建馆以来从一个不知名小馆到此刻成为国内一流及国际一流知名纪念馆。异常是2005年到2007年这两年是我馆三期工程扩建时期。这两年管领导一要抓管理纪念馆的行政事务,国内外的大小接待,二要参与扩建工程及展陈的重要工作。我最记忆是在2007年距离新馆开馆的前两个星期管领导每一天加班到凌晨两三点第二天还要正常上班。这种工作强度连我们这些70、80后的年轻人想都不敢想更何况管领导们是五十年代呢!真是自叹不如!我想管领导们多年来工作强度一向这么大是什么精神力量促使他们这么强悍呢?应当是职责二字吧!
这个事例说明这样一个道理,仅有负职责的人,才有资格成为优秀的领导者;缺乏职责心的人,也就没有了发挥才能的舞台,成就不了事业的同时,只能整日沉溺于“怨天尤人”之中,这种人将被社会所抛弃。
一个人的工作做的好坏,最关键的一点就在于有没有职责感,是否认真履行了自我的职责。正如书中所说的“假如你热爱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厌恶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地狱”。我们在工作中,就是要清醒、明确的认识到自我的职责,履行好自我的职责,发挥自我的本事,克服困难完成工作,认识到、了解到自我的职责,清楚自我的职责,并承担起自我所在工作岗位的职责,那么工作就由被动转化为进取主动,这样才能享受工作中的乐趣。
有些事情不是需要很费力才能完成的。做与不做之间的差距就在于——职责。简单的说,按时上班准时开会等一些工作上的小事,真正能做到的并不是所有的人。违反单位制度,说到本质就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首先是对自我单位和职业的不负责,更是对自我的不负责。没有做不好的工作,仅有不负责的人。一个充满职责感的人,才有机会去拓展、展现自我的工作本事。
“职责重于泰山”,这是我们经常讲的一句话。如果你缺乏职责,单位不会聘用你,团队不会让你加盟,同事不愿意与你共事,朋友不愿意与你往来,亲人不愿给你信任,你最终将被这个大家庭抛弃。在这个人才济济的社会上,有才华的人太多,可是有才华又有职责的人却不多。仅有职责和本事共有的人,才是一个单位发展最需要的。让我们去好好地品味“职责”二字的味道吧!
《职责胜于本事》读后感2
当翻完最终一页《职责胜于本事》,抬头看看时钟,时间已经接近半夜。尽管如此,我却没有丝毫睡意,我觉得自我对“职责”一词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职责,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它伴随着每一个始终。人能够不伟大,人也能够清贫,但不能够没有职责。我们的家庭需要职责,因为职责让家庭充满爱。我们的社会需要职责,因为职责能够让社会平安、稳健的发展。我们的学校需要职责,因为职责让学校更有凝聚力、战斗力和竞争力。这样一个时常挂在嘴边的的名词,以前经常被自我“熟视无睹”,自从看了侯校长推荐的《职责胜于本事》后,我发现自我做了一次精神的洗礼。
故事:道尼斯最初为杜兰特工作,职务很低可是,他在工作之初便注意到,每一天下班后,杜兰特先生仍然会留下来在办公室里继续工作到很晚。所以,他认为自我应当留下来,在需要时,为杜兰特先生供给一些帮忙。杜兰特先生经常找文件,打印材料,最初这些工作都是他亲自做的。之后,他发现道尼斯在办公室里,便招呼他过来帮忙,并养成了习惯。此刻,道尼斯已经成为杜兰特先生的左膀右臂,担任其下属一家公司的总经理,他之所以能如此快速的升迁,就在于每一天驱策自我多做些工作。
启示:事实上,许多人能获得事业上的成功,就在于他们比别人多做了那么一点点。所以,我们不要总是以“这不是我分内的工作”为由来逃避职责。当额外的工作分配到你的头上时,不妨视之为一种信任,一种机遇。想起以前的一位校长曾说过:学校布置给你班任务时,你最先想到的是由哪个学生完成呢?我相信你心中的这个学生必须是一个十分负职责,而又十分让人放心的孩子!同样,学校在安排额外任务时,校长最先想到的那个人也必须是一个负职责的教师!!上学期我们学校成功的举办了多场高级别的现场会,教师们也为此做了很多的“分外”的工作。试想,假如我们每个教师都以“这不是我分内的工作”为由来逃避,那么,我们美丽的学校还能在山东教育界享有今日的殊荣?当师生们再次喊出“我自豪,我是实小人”时还会底气十足吗?
结论:一个人承担的职责越多越大,证明他的价值就越大。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为你所承担的一切感到自豪。想证明自我做好的方式就是去承担职责,如果你能担当起来,那么祝贺你,因为你不仅仅向自我证明自我存在的价值,你还向别人证明你能行,你很出色!
《职责胜于本事》读后感3
职责体此刻细节中
故事:某跨国公司想重用一位刚从名校毕业的大学生,想让他去欧洲培训两年,回来后再委以重任。原因是此人业务方面的知识掌握的很熟练,工作异常努力。总经理感觉他很有前途,是个可塑之才,所以决定让他去海外培训。
但就在即将去培训的前几天,总经理偶然走在该职员的后面,看到他有意将掉在路中间的废纸踢向一边,而不是捡起来扔进废物桶里。这可是举手之劳啊!之后,总经理一连好几天都留意该员工的举动,他发现:午餐后,这名职员没有将用餐后的餐具放在指定的地点……于是,总经理很快作出决定,改变了原计划送去海外培训的名单。因为在总经理眼里,这样一个连起码的日常准则都无法自觉遵守,甚至没有公德心的人,又怎样能成为一名出色的管理者,怎样能对一个企业高度负责呢?
启示:如果一个护士不负职责,不细心给糖尿病人输葡萄糖液,那会造成什么恶果?如果一个水泥工人在操作中因疏忽生产了一批不达标的水泥,而一家建筑公司正准备用这批水泥做建筑材料,谁能明白他的不细心会造成多少灾难?一个财务人员如果在汇款时不细心写错了一个账号,公司又会蒙受多少损失呢?上头事例中的大学生不注意细节,影响的只是个人的前途,而我们教师如果不注意细节(或不负职责),影响的可就是天真无邪的孩子呀!但生活中却又很多教师没能注意到这一点(包括我):教育学生不随地吐痰,自我却偶尔“出口成脏”;教育学生主动捡拾地上的垃圾,自我却迈过垃圾装作视而不见;要求学生上课不准迟到,自我却总是走在了铃声的后面!
结论:细节决定成败。细节同样体现着职责!一个人没有职责感,并不仅仅体此刻大是大非面前,而是大多体此刻小事当中。每个人所做的工作,都是由一件件的小事构成的,但不能所以而对工作中的小事敷衍应付或轻视职责。所有的成功者,他们与我们都做着同样简单的小事,惟一的区别就是,他们从不认为他们所做的是简单的小事!
《职责胜于本事》读后感4
《职责胜于本事》这是一本好书,读懂它就是职责,就是做好你被赋予的任何有意义的事情,在任何时候都需要职责心和职责感,家庭需要职责,因为职责让家庭充满爱;社会需要职责,因为职责能够让社会平安,稳健地发展;中国中铁四局五公司需要职责,因为员工有职责就能让公司更有凝聚力、战斗力、亲和力和竞争力。有人说,假如你十分热爱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十分厌恶工作,你的生活就是地狱。在每个人的生活当中,有大部分的时间是和工作联系在一齐的。如果我们放弃了对自我的职责,就背弃了对我们所负使命的忠诚和信守。清醒地意识到自我的职责,勇敢地扛起它,无论对于自我还是对于社会都将是问心无愧的。人能够不伟大,人也能够清贫,但我们不能够没有职责。
约翰o亚卡威就是有职责心和职责感的典型。1968年墨西哥奥运会比赛中,最终跑完马拉松赛跑的一位选手是来自非洲坦桑尼亚的约翰o亚卡威。他在赛跑中不慎跌倒了,拖着摔伤且流血的腿,一拐一拐地跑着。所有选手都跑完全程后很久了,直到当晚7:30,约翰才最终一个人跑到终点。这时看台上只剩下不到1000名观众,当他跑完全程的时候,全体观众起立为他鼓掌欢呼。之后有人问他:“为何你不放弃比赛呢?”他回答道:“国家派给我由非洲绕行了3000多公里来此比赛,不是仅为起跑而已——乃是要完成整个赛程”;是的,他肩负着国家赋予的职责来参加比赛,虽然拿不到冠军,可是强烈的使命感使他不允许自我当逃兵。
在当代社会,几乎每一个优秀的企业都十分强调职责的力量。在IBM每个人坚守和履行的价值观念之一就是:“在人际交往中永远坚持诚信的品德,永远具有强烈的职责意识”;在中国的海尔,“职责”贯穿于员工们的全部行动。在新未来公司里,董事长一向提倡的:“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这也是职责意识的一种体现。职责在那里不仅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本事,并且是其他所有本事的.统帅与核心。缺乏职责意识,其他的本事就失去了用武之地,所以,在企业里,职责是胜于本事的。无论我们有多么优秀的本事,仅有经过尽职尽责的工作才能完美地展现。最优秀的人才总是期望进入最优秀的企业。而每一个优秀的企业都在解释、创造、举行和实践着自我的企业文化、职业精神和价值观念。
《职责胜于本事》这本书告诉我们:职责产生忠诚。而忠诚,会让你承担更大的职责。一个人,仅有对他所从事的职业充满职责感,他才能对企业忠诚。他对企业忠诚,才能赢得企业管理者对他的信任,企业管理者才会把需要承担更大职责的重要岗位交给他。
《职责胜于本事》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员工的本事再强,如果他不愿意付出,他就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而一个愿意为企业全身心付出的员工,即使本事稍逊一筹,他也能经过努力、为企业创造出最大的价值来。
《职责胜于本事》这本书还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好的工作,仅有不负职责的人。职责就是对工作出色的完成,职责就是忘我的坚守,职责就是人性的升华。
《职责胜于本事》读后感5
“学会感恩是担当职责的基础,成功不是一种机会,而是一种选择!学会感恩,选择职责!”这段文字出自《职责胜于本事》一书。在对书中章节一遍遍的品读中我深深感受到感恩与社会、与企业、与家庭都意味着一种比泰山还重的职责,当我们真正学会了感恩,便意味着选择了一份职责,而这份职责会促使我们在历练中超越自我。
平日里,我们常说本事有大小,而感恩之心却能够从某种程度上强化职责,提升我们的本事。换句话说感恩让职责成为一种自觉行为,感恩让职责变成一种自律意识。书中举了这样一个事例:某外贸公司普通职员杨小丽文凭不高,从事递交文件,打扫环境卫生、清理垃圾等杂务,虽说工作不起眼还很繁杂辛苦,而她却对这份工作心存感激,把自我当成公司的“主人”,工作中,她把印坏的纸或背面空白的废纸裁成小张分给同事做便条,把回收废纸和纸箱卖的钱捐给工会,周末上班从不报加班费,在她工作的地方没有不该亮的灯,没有滴水的笼头,地上也没有纸屑。两年后,她在高学历员工羡慕的眼神中被破格提拔为总务主任,进入了公司中层主管行列。其实,因感恩而勇担负职责的杨小丽为我们传递了一个讯息,也就是这个时代的新主张:“这是个要负责的新时代,这个时代不是逃避职责,而是要拥抱职责。”
当然,学会感恩并不仅仅是培养一种情结,它是要从情感深处孕育、萌发一种超强的职责和超强的本事,也就是说感恩让我们背负职责超常发挥,感恩让人变得强大而无私。书中提到“人在关键时刻,最容易放弃职责,逃避职责!”而感恩却会将这种本能或潜意识无限缩小,将人性的潜质无限放大,懂得感恩的人在播种职责中收获幸福。书中的事例很直接,有位学计算机的年轻人大学毕业后一向找不到梦想工作,眼看身上的钱快用完了,就在这时,他历经艰难从200多名应试者中脱颖而出,考取了一家电脑公司,上班后,他深知这份工作来之不易,于是,他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最终考取了国际和国内网络工程师资格证,并在公司做到了很高的职位,站在成功者的角度,他只说这份工作来之不易,是感恩给了他动力,所以,再苦再累的活也难不到他。由此,我想学会感恩就意味着对恩情的坚守和执着,就会义无反顾地选择职责,选择坚持。如果没有这种对职责的坚持,仅有初中文化的许振超是不可能从一个普通码头工人成长为桥吊领域专家;如果没有这种坚持全国劳模王顺友也不可能在寂寞的邮路上坚守一生……
所以,当我们学会感恩、懂得感恩时就会牢牢抓住职责,就会为了履行职责对自我狠一点,正如作者杨宗华说的:“我爱我自我,但我绝不溺爱我自我。”或许有人会说背负太多职责会被压垮,其实不然,职责象山不是山,每个人身上的家庭职责、社会职责和岗位职责都是相互融会的动力而不是包袱,它是一种沉甸甸的情和义,是让你矢志不渝为之奋斗的力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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