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我同行》观后感中学生范文五篇精粹
《伴我同行》是改编自史蒂芬·金小说《尸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伴我同行》观后感中学生范文五篇精粹相关模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伴我同行》观后感中学生范文五篇精粹(一)
就在前几天的品德课上,老师让我们观赏了一片电影,并让我们回去写观后感。我就将我的感受写了下来。
故事是著名作家戈迪回忆起他12岁时的一次冒险活动:当年戈迪和三个死党好友——克里斯、泰迪、樊恩,去一个离城镇蛮近的地方去寻找一具小男孩的尸体,便想上电台电视里出一出风头,他们的家庭各有问题,因此他们在彼此的身上寻到了安全感和肯定,他们不但躲过了狼犬的追逐,还在铁桥上进退两难,险遭撞死,并陷入了一个布满吸血虫的森林沼泽。在旅程中他们的性格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四个男孩性格中的软弱和坚强,在闪火车,翻铁门,越森林等一系列的行动中被体现了出来。
四个年轻的少年,勤学认真的戈迪,粗鲁顽强的克里斯,滑稽可笑的泰迪,还有敏感懦弱的樊恩,决定沿着铁路走进森林,寻找一具尸体。旅程的开端是愉快的,按照韦恩的说法“确实是爽呆了!”但是,随着旅行深入,他们几个的内心脆弱一面逐渐浮现了,随后就是惊恐和慌乱,在那时我发现长大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你若想长大,那你就先做好自己!
《伴我同行》观后感中学生范文五篇精粹(二)
本片改编自史蒂芬·金小说《尸体》。获1987年金球奖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提名,1987年奥斯卡奖最佳编剧提名。讲述日后成为作家的戈迪在12岁时与三个死党克里斯、泰迪、维恩一起去寻找一具同龄男孩尸体的故事。在两天的长途跋涉中,戈迪终于找回了即将失去的自我。片中那个年纪最大的男孩(克利斯)River Phoenix 还演过《我自己的爱达荷》,可惜之后便吸毒离世了……片子很有预见性。
最近看的两部关于童年往事的片子,都让我回想起那个纯真而永不再来的年代。做过孩子王,喜欢捣蛋扯鬼骨子里却又中规中矩。到现在都没怎么长大。我只是觉得,非得落得和《童年往事》里阿孝咕一样的命运——最亲的人纷纷离世时,才能懂得所谓的成长么?那是属于侯孝贤的年代,与我,又会发生什么情况了?
儿时的伙伴现在还联系的几乎没有了,和电影一样,每个人在成长后都有各自不同的命运,只是在,12岁那年,有谁与你结伴同行过。童年的种种在现在看来并不能代表什么,童年过后我们各奔西东。然而,却是那种不敢回过头的童年在我们心底打下了最深的烙印,挥之不去。《神秘河》《沉默的羔羊》《伴我同行》,从这一部部电影里,我在思考到底童年的一点创伤会对人的一生有多大影响?阴影也好,回忆也罢,越是久远,是否对于后半生的碰撞越是深刻?或许等到我老了的那一天,也会像戈多坐在打字机前,那般惆怅?
噢,童年,伙伴……
《伴我同行》观后感中学生范文五篇精粹(三)
坏孩子的友谊万岁——《伴我同行》
好久没再听说“好孩子”或者“坏孩子”的说法了。
这个“好”与“坏”的划分标准,我作孩子的时候,大致是成绩,现在不知道是否有变化。彼时,若是每回考试前三名的小孩,老师便当作好孩子的标准,指派为各种班干部,大中小队长之类。但他们很少讨同学们喜欢,其实学习极好的聪明小孩,坏起来比成绩差的孩子恶心得多,因为他们脑子好,有许多高级的坏主意。
《伴我同行》里的四个孩子,是不受大人待见的坏孩子。电影最后,成了作家的戈迪在电脑上敲文章,回忆儿时与三个伙伴的一场探险。文章最后一段是“往后,我再没遇到什么朋友,能像十二岁时遇见的几个那般的好。谁能遇到呢?”
好在什么地方呢,导演是在电影中间说出来的。四个小伙伴听见镇子外面一处树林里有具孩子的尸体,决定探险去看,他们刚刚出发不久,坐在一个垃圾回收站里休息,听着广播里的音乐,聊电视上《米老鼠俱乐部》节目中一个女孩的胸部开始变大。随后小胖子维恩突然说:“这真是个快乐的时光!”其余三个伙伴也接连附和。成年戈迪的旁白随之念叨起来:“维恩的意思不止是指我们可以无拘无束,也不仅是指蒙骗家人,或者顺着铁路探险,当然这些也是快乐的一部分,但还有别的,我想那是指我们都有同感,大家心意相通,我们应有尽有,我们发现了真正的自己,发现了我们真正想做的事情。那种感觉很微妙。”
这种在友谊中发现自己,发现快乐的微妙感觉,只在每天瞎混一处的伙伴身上找得到——也许都是学习不行,天天玩得自己一身灰的家伙。电影这帮孩子里,个个满嘴脏话,以想出最恶心的话来奚落对方母亲为荣,他们深谙“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于是偷父母的烟出来带在路上,他们一言不合,也会立即打起架来。
戈迪的父亲对他说过:“你能不能交些好品质的朋友。不要和小偷之类的人混在一起。”孩子的阶段,之于孩子最可怕的事情就是父母给自己的朋友下定义,谁是好孩子,谁是狐朋狗友。都未曾涉世,成人世界那些道貌掩盖下的狡诈阴险的根本还没见到,怎么就是狐朋,怎么就成为狗友?仅仅因为喜欢在外面玩,因为偷过东西,因为改了卷子上面不及格的分数?
电影里,克里斯曾经从老师那儿偷过学校的牛奶钱,镇子上人人皆知,于是认为他是小偷,是个坏孩子。实际情况呢,夜里他和戈迪说出实情,他知道错,偷偷去还了钱,结果还是被老师关禁闭,钱被老师贪污去买了裙子,罪名却仍丢在克里斯身上。克里斯说着说着哭起来,不为自己的委屈而哭,哭腔里满是他的不解:“我只是没有想到,一个老师……”
所以,谁是坏孩子呢?孩子的坏都是被成人的恶塑造起来的。孩子却没有权利根据这恶去定标准,评选“好大人”或者“坏大人”。
我上初中,班上有个打架闹事出了坏名声的大孩子,个子高大,挺帅。虽然并不熟悉,但大约是我给他讲过题目,偶尔也聊聊天,有一天课间,他叫我,我走到他课桌边,他拿出一枚药皂递给我——那时节我脸上青春痘正肆虐着——他轻轻说,回去拿这个洗脸,对脸很有好处。这件事我一直记得极清楚。后来他因为打架“进去”过,在后来再也没有能够打听到他的消息,我脸上的青春痘也逐渐撤离,但那枚香皂我一直记得极清楚。
《伴我同行》这电影叫我最感动的,就是对童年时这份“坏”孩子间纯粹善良友谊的描述。电影里几个“坏”孩子们没有喊友谊万岁,但坏孩子的友谊万岁。其实拍得好的关于小孩的电影,大致如此这般:《坏孩子的天空》,《牯岭街》,《狗脸的岁月》,等等等。
《伴我同行》观后感中学生范文五篇精粹(四)
因为river pheonix去看这部片子,一直不知道片名什么意思。
到了看完电影,想要为推荐文起一个名字的时候,我想了很多。是叫生命中那个特别的人好呢,还是童年的友情?前一个似乎在说爱情,后一个似乎无错,却把这种感觉浅薄化了。不止是童年玩伴。那个人,是在生命的最初,看清楚过你,曾经离你那么近。
这样的人,在以后的那么多年里面,再也没有过了。
我最后打出的文字是,那个曾经陪在你身边的人。
打完这行字,我突然明白片名是什么意思了。
最近爱上看老片。很多并没有吹大风的,却相当赞。
这片子是根据stephen King的恐怖小说尸体(the body)改编的,但是一点也不恐怖。四个孩子徒步走了两天的路,去寻找一个同年孩子的尸体。这就是设定。
旅程的终点是死亡,他们却仿佛在郊游。他们一路欢声笑语,却差点半路上就送了命。
童年的时候是不知道什么是死亡的。幸运的孩子甚至不明白怎么才叫害怕。但这四个男孩一路前行,却屡屡与死亡和危险擦肩,好似在为最后的一幕铺陈。一开始在垃圾场被狗追,同伴自己迎上火车要表演危险动作,差点在桥上被火车轧死,夜宿树林野兽四伏,冒险涉水过河被水蛭爬满了全身。直到最后,与亮出小刀的青年对峙。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离死亡都是很近的。小时候大家估计都干过什么坐在窗台上,在高楼楼顶边缘行走之类的危险动作。到我们知道什么是死亡的时候,已经是很久以后了。
片子剪得非常简洁,两条线发展,而四个起初看来并无分别的孩子上路了,然后你慢慢看到他们背后的家庭,父母,今后的路。尤其是其中两个孩子的彷徨和痛苦。他们一个背负着家庭的污名,一个失去了挚爱的哥哥,独自面对冷漠的父母。
他们非常坚强,他们不提苦难,Chris和Gordie只是两个刚刚初中毕业的孩子,心里装的却已经那么多。其实最主要描绘的角色应该就是phoenix出演的那一个,chris chambers。但是另外那个gordie也相当吸引人。他在旅途中讲的那个故事太有趣了,the best i have ever heard。而且这孩子的眼睛睫毛超级长,合起来的时候好像小扇子一样,这又增加了他身上那种脆弱的平静感。
另外两个,Teddy虽然是次要角色,性格相对比较扁平,但是非常鲜明。Verne就像邻家最普通的孩子,担忧和开心的时候你都可以预料得到。
与四个孩子的旅程平行叙述的,还有一群青年在之后开车前来寻找尸体。最后两帮人在尸体旁边相遇了,gordie用枪吓走了那群人。
这样的叙述好像是一个镜子的两面,这四个孩子长大了也会成为青年,又有谁能够保证他们不变成现在这些人这样呢?
死亡和生活,这就是这部片子讲述的。Death and life. sometimes they are very close.
《伴我同行》观后感中学生范文五篇精粹(五)
短暂的一生,命运的齿轮
1970年的8月23日,瑞凡.菲尼克斯出生在美国俄勒冈一间家徒四壁的木屋里。他是他那对嬉皮士父母的头一个孩子。这是一个嬉皮士群居之所, River的大部分童年时光在一种混乱的生活方式中度过。,随着家里弟妹的增多,生活变得十分艰难,全家人被迫四处迁徙,直到1977年,全家人才回到佛罗里达定居。
菲尼克斯夫妇依然举步维艰,于是瑞凡的母亲萌生了靠孩子养家的念头。她想将全部孩子都培养成电影明星。她给他们取的名字全像是艺名:瑞凡(河)、里弗(树叶),萨默(夏天)、瑞恩(雨)。River成了头一个实验品,很早就被送上街头唱歌以赚取生活费。碰巧一次他们的房东替一部电视剧张罗找演员,River由此走上了银幕。
应该说他的童年是不快乐的,过早地远离纯真而走入社会,冷暖自知!以致于以后的他越来越孤独寂寞,渐行渐远。如果当初他的父母没有让他去唱歌,如果他没有那份才华和灵气,如果他没有接触到卡洛因,那么现在的他应该在世界的某个地方快乐地生活着,无声无息,平凡淡定。可终有一日他就不会成为那颗光芒四射的好莱坞巨星,那个让人刻骨铭心,永生难忘的瑞凡.菲尼克斯!
天才的演出,银色的归属
1986年,瑞凡.菲尼克斯以《与我同行》一炮打响,旋即成为万众瞩目的电影新星。索要签名的信件雪片一样飞来。瑞凡不知所措,任凭公司的摆布却浑然不觉,那时的他俨然还是个害羞而内向的男孩。
1986年他拍《蚊子海岸》,据说从那时开始接触可卡因。
17岁那年,他主演了《异乡琴恋》,该片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片中他扮演一个流亡者的儿子,随父母到处流浪。他渴望友情却没有足够的时间交到朋友,他爱上了同班的女孩却只能忍痛和她告别。片中的瑞凡一头卷发,清秀而忧郁。瑞凡的完美表演让他获得了当年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奖。
1989年,River参演了斯皮尔伯格的名片《印第安纳琼斯和最后的十字军》,标志着他成为非常走红的明星。
1991年《我自己的爱达荷》为他赢得了威尼斯电影节影帝的称号。那年他21岁,是最年轻的威尼斯影帝。被称为“瑞凡.菲尼克斯接班人”的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凭借《罗密欧与茱丽叶后现代激情篇》获得了96年的柏林影帝,那年他2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