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新同学高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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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许多的同学,他们都是我们的好朋友,其中,你一定有几个玩得最好的同学。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遇见新同学高一作文,快来借鉴一下并自己写一篇与我们分享吧!

遇见新同学高一作文

遇见新同学高一作文(精选篇1)

他有英挺的脸,爱说理论的嘴巴,和有一颗大痣的耳朵,他就是我的不平凡老爸。

我的不平凡老爸,就课业来说,他给我很大的自由空间,不是那种紧迫盯人的虎爸,但也不是松懈到不管你,他在我真正有困难时会过来,协助我解决令那些令我头疼的算式和题目,简直就是民族的救星。

他是我家的包青天,每当我和妹妹的争战即将一触即发时,他会把我们叫过去,但不是处罚或训话,而是仔细听我们的“供词”并决定劝导谁,很讲道理的老爸。

他不会以小孩子的眼光看待我们,也不会觉得我们受伤好像是一件不得了的事情,他以大人的眼光盯着我们,并好像在说:“反正你们迟早会长大,不如现在就体会大人的压力吧!”

他是我的不平凡老爸,他可以把平凡的东西解释得很难懂,例如:我问他为什么“靖”要这样写,他不但会把笔画和顺序搬出来,这样给我搞了一小时!

有一次奶奶踩到了我的“爱书”,还说那是没用的东西,我顶着泛红的眼眶问了爸爸书是不是没有用的东西,但他只给我一句:“书不是没有用的东西”,他是我的怪怪博士超级冷静老爸。

有他在的时间,绝不会有“无聊”二个字出现,他懂得好多好多,是我不需要翻阅的百科全书,不管历史、语文、自然、科学或是家常琐碎的小事,他都能讲得深奥却简单,简单却深奥。

以前我所称的百古之谜都被他这台“人形移动电脑”给--了诶。他是我的超级知识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的老爸让我觉得安心,更感觉他是一个最重要的朋友,一辈子的知心好友!

遇见新同学高一作文(精选篇2)

在我的校园里,你会发现一个“至尊吃货”——他全身胖乎乎的,像一个大皮球;脸黑黑的,比包公还要黑;那双“大”眼睛,笑起来眯成一条缝,看都看不见;高高的鼻梁下面长着一张大大的嘴巴,好像可以吞下一个拳头似的。这个人是谁呢?哈哈,告诉你吧,那就是我的朋友——夏鑫哲。别看他个子不高,却非常能吃呢!

记得有一回,我过生日,妈妈拿了她亲手做的40多个纸杯蛋糕来到教室里,分给同学们吃。夏鑫哲一见到蛋糕就像是发现了什么皇家宝藏似的。只见他两眼放光,目不转睛地死盯着蛋糕,生怕它逃掉一样。而当我们每个人都还在津津有味地品尝着蛋糕的时候,他却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抹嘴的功夫,蛋糕早已没了踪影。

他见我们都还在吃,心里就越发痒痒,眼珠子骨碌一转,便心生一计,露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施主,行行善吧!”他恳求道,“能再给吃一个吗?”逗得我们哄堂大笑,好像教室的屋顶要被我们的笑声掀翻了。妈妈见他乞丐似的模样,随手就又给了他一个蛋糕。夏鑫哲接过蛋糕,喜出望外,就像中了百万大奖一般。只见他拿起蛋糕,嘴巴一张,便使出了他的“吃货神功”——囫囵吞枣。用0。0000001秒的速度吃完了第二个蛋糕。“好吃,不愧是戴妈做出来的蛋糕啊!”他抹了抹嘴,笑容满面地啧啧称道,说着像评委一样竖起了大拇指。听到这话,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我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蛋糕还在嘴边,心想:哇!夏鑫哲真牛!吃两个蛋糕,只花了一、二分钟。我看着手中的只吃了五分之一的蛋糕,很是惊讶,非常佩服他。

瞧!这就是我的朋友,一个名副其实的“至尊吃货”。

遇见新同学高一作文(精选篇3)

我有一个与我形影不离的朋友,她就是我们四(2)班人人皆知的大队长——潘悦言。

她有着丝绸般的乌发,在脑后扎成马尾,跑起步来在身后甩来甩去,仿佛她的头发是活的;大大的眼眶里嵌着黑宝石一般的眼珠,思考时灵活地转来转去;小面的小鼻梁挺挺的;她还有着一张逗人喜爱的小嘴,能说会道,她也喜欢笑,笑起来的时候小嘴呈半圆状,十分可爱,活像一个芭比娃娃。

潘悦言不仅长相可爱,身上也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优点。有一次,我们一同去公园玩。终于到了,我们兴奋地拿着“装备”下了车。我们买好票,进了公园后,就被一处空无一人的沙地吸引了。

为什么没有人去玩呢?我想也许她跟我想到一块儿去了,因为潘悦言拉起我的手,带头向沙地跑去。“走!”她斩钉截铁地说。到了那里,沙地上的游乐设施给了我答案:沙地的最左侧立着一架梯子,跟一边的围墙差不多高了,我在一边心惊胆战地站着,双腿抖得像筛糠一样。而她却跑向梯子,抓住上面的杠子,脚也踩到最下面的杠子上,手抓上去一格,脚上去一格……最后,她坐在梯子的顶上说:“嘿!快看!我都爬上来了,你也来试试吧!”说完,她小心翼翼地抓住两边的梯子顶,从容地下来了。我学着她那样向上爬,我尽量做出很淡定,可我的心却砰砰砰地狂跳,我想:一定是要超负荷了。“不要害怕!”潘悦言在下面大叫,“你最害怕的是恐惧本身!”我一听,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在心中一遍遍地让自己“不要害怕”。就这样,我也顺利地翻了过去。

潘悦言那句话,我一直牢记在心中。是啊,“你最害怕的,是恐惧本身!”这句话一直陪伴着我走完成长道路。

遇见新同学高一作文(精选篇4)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天,任泪水肆意的流,却怎么也掩盖不了深深的自责。

今年暑假,我们为了看日全食而远赴云南,观赏这百年奇观。

一路上走的是山路,我们开着山地吉普也感到十分颠簸。因为是高海拔,车上的五人中,三人已经进入梦乡,我看向窗外,时不时询问爸爸什么时候到达终点。

高耸入云的山头,被浓雾包裹着,只能看见白皑皑的山顶,太阳时不时从云中探出一角,即刻便被霸道的云再次掩住。星星点点的小雨时有时无,给山中增添了一份神秘的色彩。

这么美的地方呢,若是能在这里住上一年,那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还可以远离那该死的作业。

我心里暗暗想。

午间,我们到达了目的地,一个山口边的小村庄,我们落户在一个还算宽敞的农家里,这家有两个女儿和三个儿子,大女儿因为一个机遇去昆明上高中、大学,二女儿只能在家里照顾三个未成年的弟弟。

我很快和这个女孩混熟了,他说着一口极不流利的汉语,她告诉我她叫旺姆,普通话是那个资助她姐姐上学的“大哥哥”教给她的。

旺姆比我小三岁,三年级上完就缀学在家帮父母放羊。

“大姐姐,我好想上学,我好想想姐姐一样学习,我还想念书,走出这片山,姐姐,教我写字好不好。”这是那个小女孩对我说的话。

我使劲眨着眼睛,使劲不让自己流下泪来,但泪水还是四溢了。

是因为那双眼睛。

那双充满了求职知,认真和坚定地眼神。

我突然发现我好傻,不但不珍惜现在的时光,居然还有厌倦的想法,她的话像一个耳光,将我彻底打醒。

“好……姐姐教你。”这句话是哽咽着说出来的。

七天很快就过去了,他已经学会了自己的名字和家里所有物品的名称的写法。我把我最珍贵的文具全部送给了她。还有一本爸爸随身携带的简易字典。

坐在车里,看见女孩在向我挥手,我微笑着对她也挥了挥手。

女孩突然笔直的站好,向我行了个队礼。那样质朴的一双小手,又回忆起她学写字时握笔的小手。冻裂的伤痕和泥土的印记,让我不敢相信这是一个11岁女孩的小手。

我终于忍不住,有一次任泪水流下。

“将这样的感触,写一封情书送给我自己,感动的要哭。”王菲的《笑忘书》从耳机中传来,冲击着我的心,眼前又浮现出女孩的那双眼睛和稚嫩的小手,他们将永远铭刻在我心中吧。

遇见新同学高一作文(精选篇5)

东流逝水,叶落纷纷,荏苒的时光就这样悄悄地,慢慢地消逝了,弹指间,眨眼间,蓦然回首,那段时光早已离我远去,捉不住的时光,毫不留情地越出手指缝隙。记忆也随之逝去,沉浸在深秋明亮而温暖的阳光中,混乱的记忆,但记忆中的那段时光明净如同秋水。

随着秋景,我的思绪又飞到小学时光,他的身上。阳光下,一个又高又瘦,身着一身运动装,半寸的短发像秋天的芦草一样又干又硬的男孩在打篮球。他的模样清晰的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我永远的好朋友。

小学,他是一个十分聪明但却不用功的学生。不巧,那次调换座位,我和他成为同桌,开始,不知怎么特别欢迎他。但还没过三天,我就有些厌烦他了。上课时,“喂!几点了?”“这题怎么写?”……“A同学该交语文作业了。”“我忘记写了,别和老师说,下次我一定写作业。”回答的到干脆,而我也希望他下次写作业,没有考虑到他会不讲信用,傻傻地勉强答应了他,欺骗了老师,对老师说:“今天作业齐了。”老师也信以为真。可第二天,“A同学交语文作业了。”“哦!我又忘记了。”出乎我的意料,他竟然真的没完成作业。我如实的向老师汇报了。

那一次,他真的深深地感动了我。那一次,我和我的同学发生了冲突,矛盾特深,我们之间的同学情出现了深深的裂痕,而我,因此心情特别不好。下午放学时,他对我说:“一会儿和我去操场。”我没说什么便和他一起去了,他让我和他的朋友们一起打篮球,下午,和他们一起玩,虽然总丢分,但却是发泄出来了,心情特别舒畅。休息时,他关心地对我说:“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和我说。”一句话把我懵在原地,平时我们之间很少说话,可当我沮丧时,才发现友情意在我们之间萌生了,而且特别深。

虽然你缺点不少,但在我心中你却很完美!

梦,总不够漫长可我们需要梦想;情,总让人受伤可我们还念念不忘;雨,下得再漂亮可我们还喜欢阳光;你,虽不在我身旁可我从未将你遗忘……最好的朋友。

人的一生遇见的人很多,大部分人都是只陪你走一段风景,但我依旧感谢你我生命重叠的那部分,留下的尽是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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