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读书笔记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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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顿对露西的爱已经升华成为了“对时代变迁的憧憬和对被压迫者的关爱”。这也是《双城记》的一个成功的塑造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双城记读书笔记心得例文,希望你喜欢。

双城记读书笔记心得

双城记读书笔记心得篇1

狄更斯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将巴黎、伦敦两大城市连接起来。小说围绕着曼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以及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最终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

小说既有波澜壮阔的历史,也有感人肺腑的故事。作者在书中使用了大量的对比,尤其是开篇就使用最高级进行排比对比,仿佛再现了作者所描绘的场景,昌盛又衰微;笃诚又多疑;光明又黑暗;希望又伴随着失望;感觉无所不有,又好似一无所有,给读者强烈的震撼。

其实不仅是小说的情结扑朔迷离,我自己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也是一种扑朔迷离的状态,读了,好像什么也没读。

虽然对于这本书只是一知半解,但我也太会重读的。从古至今,留给我们的经典有太多了,你想要全都读懂是很难的,品尝经典是需要时间和精力的,除非自己的工作需要对其研究。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读这本书是被开篇所吸引,后来又被其字里行间所展现的人道情怀所征服。如西德尼卡顿所言——为了你,为了你所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而牺牲。看到这些话,我相信没有人会不为所动吧。

其次就是曼内特,他深爱着自己的女儿,在经历残酷的磨难后愿为女儿放下心中的仇恨,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这不禁让人感叹爱的伟大!

小说是这样结尾的:我现在正在做一件大好事情,远远胜过我一向所作所为。我现在去的是一处大好归宿,远远胜过我一向所知所解。既然决定了要做,那么就整装待发,积极面对。

当然我们在阅读时,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虽是大师所做,但毕竟时代在变,我们应用当下的眼光进行批评阅读。

双城记读书笔记心得篇2

这本书篇幅不多,全书可以说就一个故事,但是又包含了很多的内容。有巴黎的社会矛盾,甚至还讲述了一些法国大革命的过程。还有法律与公平的思考,人性的考量。包括达利与露西美好而又平淡爱情,卡尔登对露西深沉隐忍而又为之不顾一切的爱情。

侯爵这一章可以说是全书最为令人愤恨的地方,也是法国大革命之所以爆发的原因,贵族草菅人命,心狠手辣,对孩子毫无怜悯,对生命毫无敬畏。而侯爵的死,更是让人看到民愤以无以复加,平民的反抗,革命的即将到来,虽然结局两败俱伤,但是还是给人看到希望。

达利的三次受审可以说是故事精彩所在,每一次可以说都是因为他的身份群引起的。伦敦受审,因为医生和露西以及其他证人的证词,他化险为夷。并且还结识露西,收获一份美好的爱情。第二次受审可以说是靠着人性的美好公正与怜悯才成功的。第三次,当然没能再次逃脱,因为家族的黑暗历史(贵族身份),那些他家族曾经犯下的错,没有被时间洗刷干净,现在直指他的性命,即便他本是正真善良之人。最后,有人因为爱情,因为成全,因为诺言而视死如归。卡尔登,死的虽然平静无憾,但是还是让人感动与心痛。

达利没有错,卡尔登也没有错,错的是家族的恩怨积淀给了无辜之人,错的是好不容易推翻了旧世界建立的新世界依旧是没有公正与法制,想的只是报复和严惩那些旧时之人,这一点不知道是不是和新中国打地主有几分相似,但是新中国更加法制,这也是进步没有被摧毁的的原因吧。

一本书,像是读了一个故事,又像是看了一场电影,又或是一个梦一般。哗然而又淡去。带来一丝心头涌动,带走一片轻吟叹息。

双城记读书笔记心得篇3

《双城记》是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写的。他1812年出生于普茨茅斯,1870年去世。他出身贫寒,但是在不幸的童年过后,他很快便变得富有和成功。他还写过好多著名小说,如:《雾都孤儿》。《远大前程》等等。

《双城记》主要是记载了1775年,在巴黎的一家酒馆的楼上的一间屋子里坐着一位白发男人,他正忙着做鞋。他曾经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现在他已是一个自由人了,然而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人不吃他的朋友。他所知道的就是他必须继续做鞋。

在一辆去巴黎的车上坐着路茜,这是她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把她父亲带回了伦敦,在女儿的爱心和照料之下,他忘掉了过去并学会了冲向一个自由人那样去生活。

然而在法国大革命的暴风雨年代,过去既没有消失也没有被忘记。于是不久的危险秘密地把路茜和她所爱的人们带回了巴黎……那儿恐怖的死亡机器——断头台正饥饿的等待着法兰西的敌人们。

这里的主人公很显然就是揭穿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一个原来当了18年的囚徒,什么也不记得的男人,最后又是被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带回了伦敦,开始了一个自由人的生活,但最终他的女儿和她所爱的人们都回到了黑暗的巴黎,被法兰西的敌人们处死了!

双城记读书笔记心得篇4

查尔斯·狄更斯的《双城记》篇幅并不长,但是,却读了半个月之久。实在是因为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太读懂,对于当时的时代背景,西欧的风俗习惯都不了解。直到现在,虽然已经读到了结尾,其实对作者本身要表达的当时法国大革命的一些令人“废解”的景象,并没有更尽一步的了解。

但是通过对这部著作的学习,我有几点需要思考的地方:

首先,是什么让一个本该受人同情女人变成了让读者希望她早点死去的角色。泰雷兹·德伐日是个苦大仇深的人物,她为了复仇,甚至失去了作为普通人应有的怜悯之心,她不但把达尔内送上了断头台,还要把本是受害者的曼内特医生,以及达尔内的妻女也“斩草除根”。她的每次出现,她的言论,甚至让人觉得疯狂、可怕、恐惧,她给人带来的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绝望。

其次,是什么让民众面对囚犯时先后能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让我吃惊的是,在第一次达尔内被捕时,当时的民众在得知达尔内的“罪过”后,希望他马上被处以死刑的急迫心情,和当法庭宣布他无罪时民众们所表现出来的欢喜之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无法理解。

再次,是什么让一位本来欲自暴自弃过一辈子的人,为了所爱的人,竟然可以献出了生命。西德尼·卡尔顿对爱情的执着让人钦佩,他成了全书中最具灵魂的角色。所以把最后他的话(作者认为他的想法会是这样)抄录在下:

“我看见巴萨、克莱、德伐日、复仇女神、陪审员、法官,一长串新的压迫者从被这个惩罚工具所摧毁的老压迫者们身上升起,又在这个惩罚工具还没有停止使用前被消灭。我看见一座美丽的城市和一个灿烂的民族从这个深渊中升起。在他们争取真正的自由的奋斗中,在他们的胜利与失败之中,在未来的漫长岁月中,我看见这一时代的邪恶和前一时代的邪恶(后者是前者的自然结果)逐渐赎去自己的罪孽,并逐渐消失。

“我看见我为之献出生命的人在英格兰过着平静、有贡献、兴旺、幸福的生活——我是再也见不到英格兰了。我见到露西胸前抱着个以我命名的孩子。我看见露西的父亲衰老了、背陀了,其它方面却复了原,并以他的医术踏实地济世救人,过着平静的生活。我看见他们的好友,那个善良的老人,在十年之后把他的财产赠送给了他们,并平静地逝世,去接受主的报偿。

“我看见我在他们和他们无数代后裔心里占有神圣的地位。我看见露西成了个龙钟老妇,在我的祭日为我哭泣。我看见她跟她的丈夫正结束生命的历程,并排躺在弥留的榻上。我知道他俩彼此在对方的灵魂中占有光荣崇高的地位,而我在他俩灵魂中的地位则更光荣、更崇高。

“我看见躺在她怀里的以我命名的孩子长大成人,在我曾走过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我看见他业绩优异,以他的光耀使我的名字辉煌。我看见我染在那名字上的污迹消失。我看见他站在公平正直的法官和光明磊落的人们的最前列。我看见他带了一个又以我命名的孩子来到这里。那时这里已是一片美景,全没了今天的扭曲和丑恶。那孩子长了个我所熟悉的前额和一头鑫发。我听见他告诉我孩子我的故事,声音颤抖,带着深情。

“我现在已做的远比我所做过的一切都美好;我将获得的休息远比我所知道的一切都甜蜜。”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圣经新约约翰福音》第十一章第二十五节。这是耶稣因乞丐拉撒路之死说的。其后耶稣来到拉撒路墓前,死去已四天的虔信耶稣的拉撒路果然复活,体现了“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的意思。这句话是卡尔顿父亲墓碑上的铭文。)

双城记读书笔记心得篇5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们全都在直奔天堂,我们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简而言之,那时跟现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嚣的权威坚持要用形容词的最高级来形容它。说它好,是最高级的;说它不好,也是最高级的。”这是狄更斯《双城记》的经典开头,也是一曲时代节奏的起始音符,更是一幅恢弘的历史画卷最初的那一笔最重的色彩。

在贵族眼里,那是最好的时代;而对于平民而言,那却是最坏的时代。彼时,贵族,可以因其出身而拥有众多特权,可以为了随心所欲的享乐方式去剥夺平民的权利;平民,不得不忍受贵族的欺凌、压迫,似乎命中注定他们应该接受上天施加的饥饿,不幸与贫穷。

小说前半部分,狄更斯用大量的笔墨控诉着那些自以为高高在上的贵族,他们的马车可以在碾死平民小孩以后,仅仅是“侯爵老爷向他们众人看了一眼,好像他们仅仅是一些从地下钻出来的老鼠。”看到这一段时,我抱着和平民一样的态度,无比憎恨那些人,期盼着有朝一日那些人能跌落云端,受到应有的惩罚。

所幸,好与坏在某种特定的环境背景下是可以发生转换的。

当贵族不断运用特权给平民施压;当尽管平民在贵族的脚下小心翼翼的前行,却依旧难逃贵族的残暴迫害;当受迫害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复仇的想法也就越演越烈。一个平民难以反抗,但他们发现身边的每个人都有着相同的困苦境遇时,便如同拥抱归属感般团结起来,为自己丧失已久的自由奋起斗争。这时,最好的时代和最坏的时代便倒转过来了——平民终于可以复仇了,而贵族,却要因此面临祸患。

复仇成功,平民们展开报复,将那些混蛋们都送上了法庭接受审判,也公布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条文,这个国家,成为了“自由、平等、博爱,否则不如死的统一不可分割的共和国”。可就是在这样的国家,法庭上,审判的标准竟然是人民的情绪,可以因流泪同情无罪释放,也可以是群情激愤极刑处死。这个国家,依旧每天有许多无辜的人遭迫害惨死,依旧被压抑恐怖的气氛笼罩。

胜利者,狂热、激动、麻木、粗暴;

失败者,颓丧、惶恐、害怕、狼狈。

不过是翻转了金字塔,最后仍是少数人,实行着同样恐怖的统治和压迫。正如叶芝的诗《伟大的日子》里的几句诗:“革命万岁!更多更多的炮声!一个骑马的乞丐鞭打步行的乞丐,革命万岁!更多更多的炮声!乞丐们换了位置,但鞭打依旧。”

在《乌合之众》中有着这样的观点:“当一场目的在于过去一切制度的大革命进行过后,人们惊讶地发现,这样大革命的结果就是毁灭一套集权制,继而建立了一套新的集权制,甚至使它进一步强化,更具压迫性。”我们在这跌宕起伏的情节中能清楚地看到平民与贵族的权利置换过程,看到不断强化的压迫性。群众对于正确与否没有判知,一味地随波逐流,导致了血染法场。情节不断重演,这难道不就是一种新的压迫吗?而这压迫不是更凶残吗?纵然贵族对平民实施的暴行无法抹去,同样地,鲜血对于失去亲人的伤痛也无法忘却,可通过杀戮实现报复,难道就能获得内心的平静吗?逝者已逝,而在集体的狂热中,鲜血俨然成了祭奠死者的唯一祭品。

集体狂热的时代,又何尝不是集体哀嚎的时代?

中国历史教科书中对这场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给予高度赞扬与肯定,而狄更斯,则给予了最猛烈的嘲讽和否定。他认为,法国大革命中对人性的抹杀,对生命的摧残和漠视,只不过是一种暴政替代另外一种暴政而已,不但不值得推崇,最终也会被消灭殆尽。在他的心中,对生命的尊重,对人性光辉的景仰,才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和善美,亘古不变。

这场大革命里,还有着毫不起眼的小人物,西蒙尼替代查尔斯,从容赴死。他高贵的头颅落下的那一刻,爱情的光辉与人性的光辉交相呼应,刺破大革命疯狂而黑暗的幕布,如同落日余晖般绚丽夺目。或许,黑暗的时刻,最终会在这样的光辉中,慢慢消散。

信仰与怀疑、光明与黑暗、希望与绝望并存,好与坏也在不同的人、不同的群体之间转换。就像现在,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但也没有那么糟糕,仍然值得我们为之努力奋斗。

毕竟,爱总是要比恨有力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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