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经典名著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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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读好书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各种蠢事在每天阅读好书的影响下,仿佛考在火上一样,渐渐地融化。”它在一个人的人生中是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为了大家学习方便,小编特地准备了大学生经典名著读后感(精选10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欢迎借鉴学习!

大学生经典名著读后感(篇1)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大学生经典名著读后感(篇2)

手捧普鲁斯特厚厚两册的《追忆似水年华》,我心中无限感慨。

普鲁斯特睿智的思想在我头脑中不断反射和共振,让我的心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惆怅。这一切的根源,在于两个词:“时间”和“回忆”。

淡淡的闲愁比巨大的痛苦更要令人着迷。可能你会觉得,小小年纪哪来那么多的愁,其实不然。我的生活中快乐远比痛苦多,是的,我的心无时无刻不在幸福和快乐着;可是我也许不是一个乐天派,也许很长时间才突然来一次的惆怅和空虚更能让我捕捉并为之颤抖。比如,听一首歌,不听唱的歌声,而是把背后的音乐拆成一层一层来听:厚重的低音,有节奏的鼓点,伴奏的各种乐器——这些都罢了,惟有当我听到最远一层,最薄一层的弦乐和声时我的心仿佛被揪住了一般,那凄凉的诉说通过血管传遍全身,令人魂悸心惊。再比如读一首秦少游的词,“烟水茫茫,千里斜阳暮。山无数,乱红如雨,不计来时路。”一种浅浅却连绵不断的迷惘与悲哀如同大雾般降临,瞬间就让我看不清方向,辨不出眼前的空气到底是透明的还是白色的……

很长时间以来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个人的毛病,也从没想过用文字去表达这些时候的心绪与意念,可是普鲁斯特比我早一个世纪想到并做到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它并非描写他有多么愁、有多么痛、有多么苦,而是通过一种更巧妙却很自然的手段,让读者自己去在那一页页平常的文字中体验一种掩饰不住的惨淡的伤感——这个手段就是回忆。

大学生经典名著读后感(篇3)

这是一本励志?成才的长篇名著,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埃克特?马洛。

《孤女努力记》讲述了孤女蓓琳在父母双亡之后,独自一人踏上回乡寻亲之路,在父亲的故乡,她见到了未曾谋面的祖父,经历了许多困难和逆境之后,蓓琳凭着自己的聪明?乖巧赢得了祖父的信任,最终与祖父相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文章中,有一个场面让我难忘而激动。那天,祖父的仆人法贝利从外面带回来了一个关于儿子一家消息,当在报告消息前,书中写“法贝利抬头看了一下蓓琳,眼中充满了钦佩,有感激”。我这个时候也像蓓琳一样,不知这眼中饱含了什么意思,是找到了别的人当做是祖父的亲戚为他高兴呢,还是他得知了祖父的唯一的亲人就是蓓琳呢。似乎我就是蓓琳,十分担心和紧张,最后,法贝利一点一点的把事实说了出来,祖孙两激动地抱在一起。我也为他们感到高兴,同时,也被蓓琳坚强的意志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所折服了。如果不是她的讨人喜爱,有机会接近祖父,那祖父也不可能这么快找到蓓琳。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坚定的信念,不怕困难,积极进取,成功就会属于我们。

蓓琳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她为了不让祖父伤心,得到工人们的接受,出主意帮助祖父,让祖父和让读者知道了,只有尊重和善待别人,别人才会尊重和善待你。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外婆,他对每一个房客都是热情四溢,房客需要什么,总大方的接出来,小孩称她是房东奶奶,大人称她是房东阿姨。房客们从老家带来了特产,总忘不了她。

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实在是特别大,让我懂了许多道理,学会了坚持,学会了怎样善待别人。

大学生经典名著读后感(篇4)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大学生经典名著读后感(篇5)

第一次阅读《哈姆雷特》这部世界文学巨著,约估摸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父亲学外语出身、很喜欢外国文学名著,又对我管教极严,规定了阅读书目,当时就选择了这本书。现在重新拾卷,想到《王子复仇记》书籍本身讲述的就是王子为父报仇的历程,而身为读者的自己又是在父亲的启发下接触此书的,于是,在翻开书本时,不禁为这种奇妙的偶然而产生一种近乎“百感交集”的感受。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创作的四大悲剧之一,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在中世纪的北欧国家丹麦,故事的主人公是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剧中人物也以丹麦王室和大臣及其家庭成员为主,讲述了王子哈姆雷特为父报仇的艰辛历程。

作品的开篇地点是厄尔锡诺的城堡露台,借士兵和哈姆雷特挚友霍拉旭之口讲出了举国戒备的原因——先王与挪威王依决斗获胜而获得土地,挪威王之子急于为父报仇、招兵买马,引发丹挪两国争端以致战争阴云密布,为丹麦先王鬼魂出现的原因——“前世孽障未尽”做了交代,鬼魂也随之出现,游走在城堡露台。与孤独的先王形成对比的是,先王的弟弟克劳狄斯在继承王位后迎娶了哈姆雷特的母亲、王后葛特露,举国欢庆新王大婚的盛景掩盖了先王逝世的悲痛。新婚之夜的宴会上,只有哈姆雷特一个人郁郁寡欢,为母亲的迅速改嫁而不满,“短短的一个月以前她还哭得像个泪人似的……她就改嫁给了我的叔父……”幽怨的情感溢于言辞之中。新王面对哈姆雷特的愁容,说出了“你是王位的直接继承者……我要给你尊荣与恩宠……”之类的话来安慰他,但无济于事。新王怀着对篡位的深深不安对哈姆雷特给予王位传承的许诺,妄图以此赢取哈姆雷特的忠诚,但实际对王子有着极大的担忧。而哈姆雷特对自己叔父的评价中也可以看出,对于功绩、德行远不如父亲并占有自己母亲的叔父,王子本人是极其蔑视和鄙夷的,这些情感中似乎也包含着对叔父取得王位合法性的某种怀疑。

在得知父亲鬼魂出现的消息后,哈姆雷特迫不及待地前往露台查证。果然遇见了鬼魂,而此前一直沉默的鬼魂的开了口:“必须替我报仇。”鬼魂向哈姆雷特讲述了先王遭到自己兄弟阴谋谋害、夺取王位和霸占爱人的可怕真相,悲剧就此埋下祸根。哈姆雷特心中的疑问得到了证实,复仇之路由此开始。

大学生经典名著读后感(篇6)

轻轻地翻过书的最后一页,重重地合上最后的封页,我并没有与以往那样开心,而是一阵又一阵的悲伤和一重又一重的感叹。

紫岚,一匹优秀的母狼,命运却一次又一次的捉弄和折磨着她。她不仅失去了她心爱的丈夫,还失去了她精心培育的“超狼”孩子。她隐忍、果断,坚持不懈,跌倒了再爬起来,为了实现她的“狼王梦”,一直在以努力行动,哪怕是一次一次的失败和痛失亲人。最后为了保护她女儿的后代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也不后悔,因为她坚信就算她死了,她的后代也能为她实现当上“狼王”梦想。

这不禁让我感叹,紫岚,这位伟大的母狼她为什么这么执着?原来她有理想有目标,她身上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这种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

就比如我学古筝吧,刚开始妈妈带我去的学乐器的时候,我看到长长的古筝架着,21根琴弦能发出不同的声音,很吸引我,于上我就选了,开始只是兴趣。但是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只是在练习指法,很枯燥,开始的兴致一点都没有了,三天打光渔两天晒网的,根本没有进展。这个时候,妈妈对我说:“陈劼,如果你只是一时兴起去学习它,趁早的就结束吧,不然不仅浪费你的时间,还浪费你的精力”。可是我心里又不服输,想着,不能让妈妈和其他一起学习的同学小瞧了我,于是我暗暗地给自己定了一个小目标,每天坚持至少练习半小时,看看之后是什么样子的。我又给自己定了个大目标,在小学阶段,考完十级。接下来在老师的指导下,妈妈的帮助下,还有我自己的努力坚持下,一天一天的,我居然开始越来越喜欢弹它了。因为我有了目标,有了前行的动力,学会了坚持。这样一年一年,坚持了四年,终于在今年暑期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八级考试。原来紫岚的精神在我身上也有。

俗话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母狼紫岚身上就有这种精神,在你们身上肯定也有。同学们,从现在开始,让我们制定我们自己更高的目标,努力学习,坚持不懈,相信在将来一定会实现我们的理想和目标的。

大学生经典名著读后感(篇7)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大学生经典名著读后感(篇8)

翻开那一本书《城南旧事》,就不知为何,我的心像加了枷锁一样,感到很沉重,一丝丝淡淡的忧伤环绕在我身旁。

这本林海音写着的书是描绘她对儿时旧人旧事的怀念。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在中间英子经历了很多。也许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就走进故事里:在惠安馆内被称为疯子的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了弟弟能够上学而没办法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父亲……他们都是英子生活中都很重要的人,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惠安馆。秀贞是英子搬到新家认识的新朋友之一。她每天都听着秀贞讲的小桂子之类的话,使英子感到好奇。她觉得假装有一个小桂子很好玩,于是英子每天下午偷偷去惠安馆的秀贞玩,听她讲关于小桂子的事。可是胡同里的人都说秀贞是疯子,不许自己的孩子靠近惠安馆。有次,英子从秀珍口中知道了她被称为疯子的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让英子帮她找小桂子。直到有天,妞儿说她不是她爸妈亲生的,英子恍恍惚惚地去掀开妞儿的头发,发现有块青疤。后来,秀贞和妞儿去惠安找妞儿的父亲。那天夜里,下着大雨,还在发烧的英子舍不得妞儿,去追赶她们,她顶不住了,倒在街上,刚好遇见妈妈。后来,英子听了妈妈的一番话后,想起一人,眼泪流淌到了嘴边。

这本书中的英子用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陪伴英子的人,却一个个离开了她,她从孩子变成了大人,一直到最终承担起大人的责任。

最后一句: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平淡,不悲伤的语调掩盖着些许无奈,伤感,恋恋不舍的感情。但更多的是坚强,坚强地接受离别,坚强地接受生活,坚强地接受未来!

英子的父亲走了,亲人们走了,秀贞和妞儿也走了,英子的童年结束了,要开始担当起不是小孩子所该负责的责任。那段曾经拥有,最终流失的岁月,那些曾经相伴,最终离别的人们,皆化为一丝一缕恒久而美好的感动,仿若春日之恬淡微风,冬日之温柔暖阳,雅致清丽,常驻心底。

既然已去的无法挽回,不日珍惜现在,让我们回忆的童年遗憾少一点吧!

大学生经典名著读后感(篇9)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诗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含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了,怀着一种压抑的心情,小时候素来不爱读书,那印象中大观园的繁杂与喧闹似乎就是儿时对《红楼梦》的理解。宝玉的轻浮,黛玉的忧郁,宝钗的大方,刘姥姥的和善,凤姐的小家子气,其他人物各自的轻佻,刻薄,总之,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当时,我是这么理解的。

可再仔细品读之后,随着见解的丰富,这本书在我心中,不仅只意味着一个纯粹的俗气的故事,它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那故事背后所揭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悲伤与凄惨,也让我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宝玉曾说:“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前者在婚前纯洁,而在婚后受泥土玷污,自然也浑浊了。”宝玉为何有此感?这也不正暗示着曹雪芹对当时社会重用男才,而置女子不顾的现象觉得无比反感与愤愤不平么?黛玉为何生性郁郁寡欢,喜散却不喜聚?

因为作者正是借这个凄惨美人儿所表达自己内心所受到的欺负和对封建社会文人没有自由所以心中悲伤,忧郁的心境。而其他的像凤姐之类人物的刻薄尖酸也正是那个年代猥亵小人的真实写照。

也有善良的主儿,如袭人,也如像前面所说到的尖酸小人,也有乐于助人,热心,善良的一面,这也正是作者心中的善良和祥和激发的片刻。然而,悲剧的色彩仍笼罩着这个美丽且极具讽刺意味的故事,那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与天各一方也表明了作者内心对社会的极度失望和那看破红尘的一分洒脱与伤感,令读者不觉为之一颤。

虽说这本书字里行间显露露出的的社会的世态炎凉着实能令人如作者一般忍不住仰天长叹,然而其中也有美丽的,善良的一面,如大观园中的一家人一同饮酒对诗,一同喜接春联的热闹,开心,亦如宝玉面对黛玉时的那一份讨巧与能言善辩,一家人在一起的温馨,也使读者在阅读时嘴角不禁泛起一丝浮萍。

其实,这也正是民间人家风俗与良好教养与中华民族丰富文化的真实写照,然而越如此,结局变越显得沧桑凄凉,越觉得不舍,若不是如此,作者那犀利的语言和矛头也不会直指人们内心的最深处,如此伤感。

读完《红楼梦》,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

所以,每当读完一遍《红楼梦》,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靠在书架上的《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大学生经典名著读后感(篇10)

这本书读完了,我了解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利益,亲情本应当是纯洁的,不应当夹杂着私心杂念,高老头名义上是无私的父爱,却也是为了满足自我的虚荣心,所以导致女儿应对金钱,能够忍心舍弃父爱,拉斯蒂涅为了金钱放弃了朴实,没有了真诚,有的是利益熏心的骗局。感情和亲情有时对于我们来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可是对于利益熏心的人来说,却显得弥足珍贵。他们忘记了亲情和感情的存在。人人都说社会是肮脏的,在金钱的面前,任人唯亲的蛀虫大有人在,为了涨工资,为了更好的生活,出卖自我的灵魂作交换,拿着用谄媚换来的金钱和地位当做炫耀的资本,不明白是可怜还是可恨。满嘴的仁义道德,见不得人的事情又做了多少呢?

扪心自问,时代在发展,社会在提高,未来的经济靠的是实力,做一个有职责感,有使命感的学生,而不是做一个被眼前利益丢弃自我的梦想的人。高老头的遭遇可悲可叹,却又是自食恶果。拉斯蒂涅虽有志气,却没有恒心和毅力,没有抵抗诱惑的意志,终究是沦为金钱的奴隶,令人扼腕叹息。时代在发展,思想也应当得到净化,净化人心,才能取得长远的胜利。

感激《高老头》这本书,让我更加懂得自我所处的位置,坦然的应对生活的磨难与苦痛,牢记高老头与拉斯蒂涅的教训,不做令社会所不容的事,既是对自我的负责,也是对学习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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