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观后感个人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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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宪法,可能有的同学觉得陌生,但说起“法律”二字,许多人肯定会说,太熟悉了,又一宪法宣传周将至,大家有什么心得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宪法宣传周观后感个人感悟7篇,以供大家参考!

宪法宣传周观后感个人感悟(精选篇1)

宪法是我国根本法,是治国理政的基石和根源,也是人民生活的保障和依靠。学习宪法是我们了解我们国家,了解我们周围的世界的顶层设计的必要环节,缺少了宪法的知识,就好比人丢掉了灵魂,文章没有了中心。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提高个人修养,增强党性,保护人民权利,巩固国家建设。

任何形式的宪法都不可能无视政治,但是宪法却无一不是以“人的优良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为其终极关怀。宪法只有真正的为人民的生活服务的时候,才可能真正的深入民心,在人民心中树立宪法的权威,人民才会真正对宪法产生敬畏之情。宪法和宪政只有植根于人的生活世界之中,才能够克服抽象理性所设计的虚幻的理念世界模型,从而唤起人们对于真正的“人的生活”的关怀和“美满世界”的向往,并为宪法与宪政的价值找到真正的栖息之所。

宪法的社会化意味着宪法向人的生活世界的回归;只有在人的生活世界之中,宪法才有可能成为“行动中的宪法”,而不仅仅是“书本中的宪法”。

历史不断前行,时代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只有跟上时代的脚步,才能发挥引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修改宪法为契机,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宪法宣传周观后感个人感悟(精选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

宪法宣传周观后感个人感悟(精选篇3)

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学校为了让我们平安健康地成长,特意开展了一次学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我们知道: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应该知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怎样才能做做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呢?首先,我们要知法、学法、守法。法律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的。我们小学生更要从小知法,学法。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上网、读书、看报、看电视??我们只有做到知法,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样的事我们应该去做,什么样的事是法律禁止做的,才能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其次,我们要懂法、用法。我们只知法、守法,是不行的。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在日常的生活中,常常会碰到许许多多违反法纪的事。如: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这些违纪违法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它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不便,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混乱。

那么,我们要及时上前劝阻,还可以叫大人或是民警叔叔来处理,防止小事闹大。

可见,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同时也会成为我们的秘密武器,是我们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我们与法同行,摆脱鲁莽,拥有理智;让我们与法同行,远离脆弱,变得坚强;让我们做个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在法制的蓝天下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宪法宣传周观后感个人感悟(精选篇4)

本次宪法修改内容非常重要,意义十分重大,亮点精彩纷呈,需要深入学习、全面学习、结合着学习。我初步的学习体会是,对宪法修正案不能孤立地学,而要在“结合学习”上下功夫。

一是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深刻理解宪法修正案的内涵。因为宪法修正案是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是把党的意志和决策部署国家化、宪法化的重要举措,只有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习宪法修正案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全面准确把握宪法修正案的丰富内容和精神实质。

二是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与学习贯彻宪法全部文本结合起来,宪法修正案与宪法其他内容是一个整体,只有全面学、系统学,才能深刻理解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序言、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要内容写入宪法条文的重大意义及时代精神。

三是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结合起来,宪法修正案本身就体现了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特别是创造性地规定了监察委员会制度,这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推动建立反腐败伟大斗争长效机制的重大创新,充分体现了宪法在固定伟大斗争成果、改革创新成果和法治建设成果方面的独特作用。

四是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特别是宪法思想结合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宪法理论与实践、宪法地位与作用、宪法精神与原则、宪法实施与监督、宪法权威与尊崇、宪法修改与完善等一系列重大宪法问题进行了精辟论述,创造性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形成了十分丰富的宪法思想,宪法修正案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宪法思想。只有把它们结合起来学习,才能学懂、弄通。

五是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与法院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学习宪法修正案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直面问题,解决疑问困惑,指导工作实际,推动宪法实施。比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宪以后,法官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就要着力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敢于向一切侵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歪风邪气出招亮剑。确保司法裁判成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和实施宪法的坚强堡垒,始终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宪法宣传周观后感个人感悟(精选篇5)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的行为准则。列宁说,“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既然宪法是“人民之保证书”,规定了人民之基本权利和义务,系基本之维护手段,当然有宣传教育和学习之必要。设立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意义不言自明。

只是,宪法怎么宣传、怎么教育呢?如果说“全国法制宣传日”还可以进行非常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那么宪法宣传教育可能要困难得多,有的时方搞起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我为法治代言”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等,这肯定是不会有多大效果的。为什么这样讲?因为一者,中国的宪法历史较短,没有太多历史可讲;二者,宪法没有案例可言,枯燥的条文缺乏案例来解读。纯粹就文字说文字、照本宣科,必然让人了无兴趣,左耳进右耳出,宣传教育的效果也可想而知。

所以,人们都知道宪法的重要性,都知道“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但实际上又有多少人真正知道宪法有多少章节有多少条款,每条章节条款对应着自己怎样的权利义务?我们可能确切地知道触犯某一部门法的条款会受到什么的惩罚,却不知道标写在宪法上那些条款对我们有什么具体的影响。这主要是,部门法在实施中有非常多的案例,这些案例不需要司法行政部门宣传教育,有新闻出来时就会引起全社会的讨论,这种讨论就是的宣传教育。

而目前宪法虽有条文,却不能进入诉讼,故无案例可言。为何没有案例可言呢?因为宪法虽然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却没有一部法律来保证它不受侵犯,没有一个机构真正对其实施负责。也就是说,宪法虽然重要,却没有宪法监督法来保护,当宪法被违背、侵犯甚至践踏的时候,没有法律依据和相应机关启动违宪审查程序,予以问责。

此外,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的体现在了立法上,有的还没有体现在立法上,比如确保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新闻法》、《出版法》等,到现在还没有制定出来。

至于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有部门法立法保障,但有的立法并不完善,实施情况更不理想。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时常发生,宪法仍然只是“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比如说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我们有《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事时有发生,很多是执法机关知法犯法。

还有一些地方、机构制定的一些下位法、各领域的法规,以特定意志为准,严重违背宪法规定,与宪法精神相抵触,却得不到纠正,影响宪法的严肃性,使国家法制失去统一的基础。

关于宪法,可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很重要一条,就是没有专门的国家机关或机构依据专门的法律来监督宪法实施、展开违宪审查,结果是,我违宪了,你奈我何?这就削弱了“依宪执政”的力度,不利于“依法治国”的现实。用法律的手段来确保宪法的实施和权威应该被提上议事日程。

事实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已经提了多年,但是这些机构应该如何行使其职权,并没有法律的规范。谁该管、该如何管都不明确,结果是有其名而无其责,谁都不管。所以,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成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是必要的。

这样的话,不光是宪法教育有丰富的案例可以讲,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宪法的实施。“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宪法不能有效实施,宪法的权威不能保证,宪法就会形成虚设,其危害我们已经尝过。

每年宪法日,有关部门在开展宪法的宣传教育时,应该反省以上问题。当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时,不需要宣传教育,宪法也一定会深入人心,被视为珍宝。

宪法宣传周观后感个人感悟(精选篇6)

在社会这个大家庭里,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那就要心里有一杆秤,脚下有一块基石,所以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有必要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缩小;而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将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权益,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上更是可以清楚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实为重要。

通过学习宪法,我们进一步的了解了国家大事,关心国家大事的意识。同时也更是理解了国家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治国的意识。而我们要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落实,去尊崇·学习维护宪法。

总之,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遵守法纪,依法办事,应成为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庄严准则。事实上,全民守法是弘扬法治精神的基础工程,也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更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法律要发挥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应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才能有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才能有效保证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严治党任务十分繁重艰巨,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用法治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制度保障,全社会更应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让宪法信仰根植于我们内心深处,让宪法权威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我们盼望的中国梦定能尽早实现。

宪法宣传周观后感个人感悟(精选篇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法和行为准则。它不仅对公民权利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的权力设置和形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肩负着伟大的历史重任,振兴中华。而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尊法、守法、学法和用法,不去违反法律,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宪法要求我们做的事情有很多,我们都要一一遵守。

法,大到宪法,小到校规校纪。但是,在我们学习生活中,依然有很多违反规矩的事。每天早晨,依然有不少同学迟到,不遵守班级的规矩;课上,说话,睡觉的情况也不少见;在宿舍里,不遵守宿管阿姨的管理,带违禁品等,都违反了学校的校规校纪。我们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学生,首先要做的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矩、纪律。其次,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平善待人,与人为善;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

我们开高学子,应该是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合格学子。同时,我们要弘扬宪法精神,在一个充满宪法精神的环境中,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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