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的实施宪法的指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家宪法日的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_"普法和_年依法治市规划全面实施,根据中央、省对做好_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部署要求,确定12月4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使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召开会议部署任务
拟于11月26日召开全市"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协调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参加人员:德城区普法办公室主任,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会议议程,一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普法办副主任郭德生宣读《关于开展_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二是市司法局副局长、普法办副主任王丙海宣读《_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三是市委副秘书长陈秀河讲话。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一)上街集中设点宣传
1、时间:12月4日上午9:00-11:00
2、地点:市直各单位集中宣传地点设在中心广场湖滨大道两侧。德城区各参加单位集中宣传地点设在东方红路临新湖段,参照市里的形式自行安排。
3、参加单位和人员:市直有74个单位(名单见附件1)参加广场集中宣传,德城区不少于30个单位参加(由德城区普法办负责)。各单位参加活动人员不少于6人,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有条件的单位参加活动人员一律着制式服装。
4、站点设置要求。各宣传站点都要做到"六有":一是有标示横幅,红底白字,字样为××单位"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站;二是有桌子、椅子。桌子不少于2张,椅子不少6把;三是有宣传展板,不少于2块,规格为1.2m×2.5m(详见附件4),其中,一块展板为本单位"_"普法成果,一块展板为宪法及本部门法律知识。如有其它展板,可自行设计,展板制作要求图文并茂;四是有法治宣传材料,各单位印制法治宣传材料不少于1000份,内容为宪法、部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法治工作介绍;五是有绶带,参加活动人员佩戴与法治相关绶带,绶带字样可根据活动主题和部门特点自行选定;六是有专人负责接待、解答群众咨询。
(二)出动宣传车。12月4日当天,由市司法局宣传车带领市区宣传车队沿城区主要街道进行宣传,并播放宣传提纲。活动结束后,市、区宣传车分别围绕市区和镇街集中宣传三天。宣传车前宣传牌内容为"法治宣传车",车两侧宣传牌内容为本单位"_"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或部门法律法规。市里出宣传车的单位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经信委、教育局、司法局、环保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文广新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质监局、供电公司。德城区宣传车不少于10辆。
(三)发送普法短信。12月3日至5日,由联通公司、移动公司和电信公司向全市公民发送普法公益短信,每天上午下午各发送一次。短信具体内容由市普法办提供。
(四)其他宣传形式。12月4日当天各宣传站点主要采取发放宣传材料、播放法治宣传录音、设置宣传展板、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同时,在"12•4"期间,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锣鼓队、秧歌队,开展法律征文、演讲比赛、法治书画展、送法下乡以及现场观摩等法治实践活动,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努力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五)组织普法考试。11月24日至12月16日,组织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及农村(社区)两委人员分批分期进行网上普法考试。12月4日当天组织部分单位在市实验小学、第十中学考场使用德州市普法考试系统进行集中考试。由考试系统从题库中随机出题、自动组卷、即时评分。
(六)拟请市领导参加活动。12月4日上午,拟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视察上街宣传和普法考试活动。9:30-10:30视察街道宣传点,10:40-11:10视察普法考试考场。
三、把握好宣传重点
(一)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的巨大成就,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明确方向、增强信心,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二)加大宪法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宣传宪法精神、宪法原则以及推进宪法实施的具体要求和举措。在全社会形成坚持党的领导、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在倍加敬畏宪法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的基础上,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气,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四)突出宣传与保障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生态文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宪法赋予的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让法律真正为人民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形成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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