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事迹感悟及启迪5篇
随着一年一度的妇女节即将到来,全国妇联做出决定,追授担当正义、克己奉公、为审判事业献出生命的周春梅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对于这位法官的感人事迹,朋友们的感受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2021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事迹感悟及启迪5篇,希望大家喜欢。
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事迹感悟【篇一】
周春梅,生前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她是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主审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及行政案件,多次被评为湖南高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2021年1月12日,她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魏晶晶,生前任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四级高级法官。她十余年如一日扎根审判一线,主动请缨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将宝贵的青春毫无保留地奉献给审判事业。2020年12月10日,她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因公殉职。
决定指出,周春梅、魏晶晶同志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坚守,精研实干,勤勉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是新时代中国女性牢记使命、担当作为、无私奉献的优秀榜样。
决定号召广大妇女向周春梅、魏晶晶同志学习,学习她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学习她们克己奉公、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学习她们勇于担当、敬业奉献的优秀品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岗位建新功,奋斗新征程,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贡献巾帼力量。
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事迹感悟【篇二】
这个冬天,特别的冷,无论南北。
然而,真正让人痛彻心扉的是一则惊悚消息:2020年12月12日,寒冷的冬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倒在自家小区,手持利刃残忍杀害她的竟然是她的同乡、初中同学、大学校友。
行凶理由极其简单。因为自己一起败诉的、被公司除名的劳动争议申诉案件,疑凶找到周春梅要求其帮忙打招呼,被周春梅拒绝,疑凶由此怀恨在心,动了杀机。过程十分残忍,凶手将周春梅堵在小区地下车库里,持刀捅向其头部、喉部,周春梅当场倒在血泊中。
我悲恸又无语,继而深思:杀害法官的并不是法官个人的当事人,没有任何爱恨情仇,也无丝毫的矛盾瓜葛,只是被拒绝“打招呼”。我彻夜难眠一遍遍想:为什么仇恨能如此无底线,凶手为何残忍到如此地丧心病狂?!
初识周春梅是在《中国审判》杂志一篇她的专访上。之后,在长沙开研讨会,我见到她:腼腆、矜持而少语,但那双明亮乌黑的双眸始终让人难忘。经验介绍中,我惊讶地发现,她的案情脉络梳理那么清晰,法理逻辑那样严谨。当时我就想,什么时候自己也会像她一样把每个案件都办得如此艺术和精致呢?没想到,几年后竟然突闻噩耗。这样一位温良恭谦的女法官怎会遭到如此不幸?
几天前,罗振宇曾谈论过一个话题“别恨一个不认识的人”,引经据典的是《论语·泰伯篇》中一句话:“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意思是对于不仁义的人痛恨得太厉害也是一种祸害。我想到了人肉搜索的无边界、想到了曝光他人的无底线。也许,别恨一个不认识的人,有一定道理。
可是,因为曾经同学、同乡,就偏执笃信应理所当然帮忙,因为遭拒绝便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甚至夺人性命,这样的动机和理由,未免太离谱、太颠覆做人道理!这怎能不激发我们的痛恨呢?
有人说过,鲜血唤不醒不良的人的良知,呼吁制止不了不良的人的暴行。当马彩云、傅明生等法官接连惨遭不幸,周春梅又倒在家门口的血泊中,面对法官频遭戕害惨案不断上演,作为曾经的法官,我能够体味到当下法官的艰辛和负重难行。法官也是普普通通的人,尽管世人希望法官断案如神,但法官却难得到神一样的敬畏,更不可能有神一样的护身法术。
所以,我们并不需要每一次生命逝去后的呼吁,我们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保护!周春梅法官不幸遭遇再次敲响了司法人员生命安全职业保障的警钟。
周春梅走了,她的离去如人们追记的那样——
如梅来过,热情似火;
如梅凋落,山花寂寞。
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事迹感悟【篇三】
周春梅法官是一位优秀的法官,她业务精湛,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主审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多次立功受奖,被评为审判业务专家;她严于律己,坚守法律信仰,勤勉敬业。周春梅法官也是多年来人民法官接续奋斗的一个缩影。
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征途上,我们失去了“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失去了工作到生命最后一刻的模范法官侯铁男、李庆军、胡国运,失去了惨遭当事人报复杀害的马彩云、傅明生。
他们是新时期公正司法的践行者、司法改革的燃灯者、司法为民的奉献者,他们用忠诚乃至生命诠释了人民法官的忠诚与担当,筑起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他们的离去重于泰山,对法院工作,对法治事业,都是巨大损失。
在这个岗位上,“乡村好法官”翟树全、“背篼法官”郭兴利、“知心法官”黄志丽等等,一大批扎根基层、淡泊名利、一心为民的好法官,都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着初心使命,谱写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一首首壮丽诗篇。
信仰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
与这起事件相关的,是被称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制度。“三个规定”内容很多,简而言之就是,禁止任何来自法院外和法院内的组织或个人干预、过问、打听案件,确保法官依据事实、依据法律作出公正判决。这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矛头直指多年来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为的就是真正维护人民权益,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多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国法院架起高压线,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地。广大法官秉持着对法治的坚定信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正是有了这份坚决和坚定,才有了审判质量效率的不断提高,才有了一、二审服判息诉率的显著提升,才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当然,可以想见,“三个规定”在执行中肯定会遇到很多阻力。因为法官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有的老领导大骂“白眼狼”,有的发小老死不相往来,有的亲戚形同陌路,更有甚者,以极端行为报复公正不阿的法官。
坚持原则、坚守底线,从来都是需要斗争的。
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事迹感悟【篇四】
“她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法官”
1月12日晚11点,仍有亲朋好友陆续来到周春梅家中的灵堂祭拜,周春梅的同事也来到周家帮忙处理后事,她的丈夫和大儿子在灵堂内主持祭拜。
张惠(化名)的儿子与周春梅家的孩子是发小,她也带着儿子来祭拜。她回忆,周春梅家有两个孩子,因为大儿子上学一直住在梅岭苑小区。她给人的印象很温和,“说话细声细气的。”
周春梅的一位朋友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得知周春梅被害的消息很吃惊,“她给人的印象很干练,讲话很有层次,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法官。”
公开资料显示,周春梅为苗族,湖南龙山人,中共党员,研究生法学硕士。周春梅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先后在《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国家核心法学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2003年6月,曾获湘潭大学校长奖。
在《中国审判·人物》一篇关于周春梅的文章中写到,她出生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中国审判·人物》中关于周春梅的文章
中学期间,喜欢阅读的周春梅对法律书籍尤其感兴趣。2003年,周春梅研究生毕业,通过司法考试进入湖南省高院工作。
她曾被评为湖南高院2014年度办案能手,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三个民事申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
周春梅还是湖南高院“爱之光阴”义工团队的一员,用自发募集的爱心善款购买奶粉、尿不湿慰问福利院儿童、资助困难学生和患病儿童。
1月12日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通报中介绍,周春梅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她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坚守法律信仰,勤勉敬业,多次被评为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多次获年度嘉奖,一次立三等功。2019年被评为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湖南高院发布情况通报
事发后,最高人民法院发表文章《凶徒的卑劣动摇不了公正司法的坚定决心》:“我们对周法官不徇私情的坚守有多骄傲,对于她无辜遇害就会有多痛惜。”
1月9日,周春梅最后一条朋友圈记录着她和女儿的快乐生活。
全国三八红旗手周春梅事迹感悟【篇五】
周春梅,是永新县文竹镇大崦村的一个普通家庭妇女,永新县第十三届政协委员。认识她的人,都说她是个乐观开朗,乐于助人,积极向上,充满阳光正能量的女人。她2013年加入永新志愿者协会,现担任该协会理事、秘书长。在这7年多的光阴里,她一直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是该协会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骨干参与者,每年策划组织并亲自参与大大小小几十余次公益活动,每年累计志愿服务达400余小时。济贫扶困、慰问看望帮助孤寡老人、帮扶贫困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等等。
困境儿童身边的“母亲”
她经常组织并参与贫困助学活动。每月都会不定期的挤出空闲时间去看望贫困学生和孤儿,为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排忧解难,尽可能引导和帮助孩子在保证有书读的前提下更能身心健康的成长。
周春梅重点结对帮扶了两个困境学生。把她们当女儿,象母亲一样无微不至的去关怀呵护。经常买新衣服,学习用品和食品去看望她们,鼓励她们,询问了解学习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孩子排难解惑,舒解内心压力。暑假或节假日,接孩子来家里,聊天谈心,教她们生活常识和日常生活技能,让她们感受家庭的温暖,两个孩子都亲热的管她叫 “阿姨妈妈”。
高桥楼镇的李同学,是个从小失去父母双亲的残障孤儿,肢体残疾的小女孩,性格内向自卑很腼腆孤僻。周春梅经常召集志愿者,带上自己的女儿,买菜买食材到小女孩家里做家庭聚餐,给她过生日,一起学做永新小吃,教女孩洗衣做家务,小女孩渐渐打开心扉,脸上露出快乐的笑容。她说:“很喜欢阿姨妈妈,从来没有这么多人陪她关心她,一大家人吃饭开开心心的,很幸福。”
芦溪乡困境学生李同学家庭情况极为特殊,她从小父母离异,靠患有精神障碍疾病的母亲一人抚养,无生活来源的母女二人靠低保艰难度日,李同学由于家庭各种特殊情况,家庭教育残缺,经济上困顿,学习和生活举步维艰,周春梅主动靠前帮扶,结对帮扶这个困难家庭,竭尽所能去帮助这对困难母女。周春梅经常趁着周末和寒暑假等空闲时间带李同学到自己家里同吃同住、买衣服等生活用品给她,比“亲母女”还要亲。今年女孩初中毕业,眼看孩子要失学,周春梅心急火燎,来回往返奔波,想方设法解决孩子问题,帮李同学联系中专学校就读,买好所有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季节换洗衣服,帮她筹措学费和生活费,解决其后顾之忧。今年9月,周春梅为使李同学感受到学校和社会的更多关爱,特意联系学校老师同学和其他志愿者一起,组织“神秘”生日晚会为她庆生。李同学从小到大,没有做过生日,第一次这样过有大蛋糕有生日歌祝福的生日,这一份惊喜激动,让孩子眼含泪,脸上笑开了花,开心的一个扑怀拥抱,一句“阿姨妈妈,谢谢您”,周春梅欣慰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