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纪律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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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纪律的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作纪律的规章制度篇1

(一)考勤请销假和外出告示制度

1、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串岗聊天。

2、上班时间:上午:8:00—11:45,下午2:30—5:45。

3、工作人员因事(病)等原因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填写请(销)假条,经主管会计、带班主任加注意见后,中心主任批准,方可休息,上班后及时销假。

4、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需向带班主任请示,由带班主任统一安排,离岗告示,不得随意缺岗、离岗,影响正常报账业务。

5、带班主任负责考勤检查,记录当日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办公室月终进行统一汇总。

6、大厅实行岗位健康补助,按实际考勤每人每天5元,按月考核发放,缺勤一天扣5元,迟到一次扣2元。

(二)值班(日)制度

1、大厅实行领导(主任、副主任)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日制度。

2、值带班人员各负其责,确保大厅安全、有序、干净、整洁。带班领导早上7:40到岗开门,组织值日人员清扫大厅内外卫生,下班后,检查机房、保险柜、电脑、门窗、水管、电源,确认安全后上好门锁,最后离开大厅。

3、值日人员早上提前半小时到岗,负责柜台及办公桌灰尘擦拭、大厅内外地板清洁,下班后把大厅内外、微机房、更衣室、档案室、卫生间、盆花、装饰瓶、防盗门、墙壁等擦拭干净,并将垃圾放到指定点,做到地板干净,柜台干净,拖布、抹布干净,用品存放整齐。

4、每周星期一早上大厅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清理,包括清理卫生死角,浇、剪花草,整理个人办公桌、抽屉内外资料等。

5、每月初进行一次大清洗,包括擦洗玻璃、卫生间,整理机房、档案室、更衣室,清洗窗帘、床单等。

6、大厅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值日制度,各负其责,互相监督,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共同创造和维护干净整洁、和谐愉快的办公环境。

(三)计算机操作规程

1、大厅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计算机基础知识,提高操作技能。

2、大厅计算机统一编号,工作人员固定使用并设置个人操作密码,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

3、操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步骤开、关计算机,按操作权限进出和使用财务软件系统,不得登录与本核算组无关的其他账套,不得擅自动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拷贝与工作无关的其他软件系统。

4、财务数据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定期备份,定点保存。

5、计算机发生故障,由系统维护员检查处理,发现不规范操作要及时予以纠正。

6、服务器工作室由系统管理员管理,严禁其他人员进入,严禁擅自更改数据库数据。

(四)违反工作纪律处理规定

1、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中心统一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反工作纪律。

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无故缺勤;

②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聊天、炒股、看电影及与工作无关的录像视频;

③、违反大厅计算机操作规程,安装各类与业务无关的软件,感染计算机病毒,影响财务数据安全的;

④、工作时间乱串岗位、聚众聊天,大声喧哗;

⑤、不履行值带班制度,值日敷衍,值带班记录马虎的;

⑥、不爱护公共财物和办公环境,举止行为不文明的,吸烟、吃零食、乱扔纸屑。

⑦、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⑧、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⑨、对办事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工作作风简单粗暴;

⑩、其他违反内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贻误行政管理工作的;

2、大厅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情节轻微,首次违反并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情节特别严重,被上级检查发现,媒体报道,妨碍优化发展环境,影响全区机关工作效能的,从重处理,建议调离核算中心。

工作纪律的规章制度篇2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下班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包括学习夜)。凡迟到超过10分钟视作迟到,(按单位钟表为准)收回考勤记录表。年迟到累计超过12次以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每次迟到超过半小时扣100元,超过一小时视作无故旷工半天(早退处罚与迟到一样)。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都要登记签字,当月汇总后交办公室,每月张榜公布。

二、请销假制度

(一)病事假。凡因病不能上班者,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一天,经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两天、科室负责人请病事假一天,经分管jú长批准;一般干部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科室负责人请病事假两天以上(含两天),经jú长批准。请假需填写请假条(病假需附医院证明),经批准签字后交办公室。

外出开会、办事、出差要提前或回来及时补办缺勤情况说明,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

遇有下列情况(特殊情况经局领导批准)不得请事假:

(1)在完成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及其全局性的公差、勤务期间;

(2)遇有天灾、人祸,需要组织力量抢险救灾期间;

(3)执法检查、粮食收购期间;

(4)遇有重要的会议、教育课、参观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期间。

(二)工伤假。凡工伤事故不能上班者,须持有关目击者和医疗单位的休假证明,并经劳动安全部门鉴定后方可按工伤假处理。

三、去留言制度

为了便于联系工作,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需与科室同志打招呼,或在签到簿上写明原因及去向,凡离岗外出而未留言者,一经发现作无故缺勤处理。

四、年休假制度

(一)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工作年限满10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

(二)安排年休假要以保障工作需要为前提,年休假限于当年使用,跨年度不补,病事假天数可以折抵年休假天数,病事假累计超过年休假天数的,不再享受年休假。

五、不定期抽查制度

上班时间,对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制度。具体由办公室牵头,局领导参加。并由参加抽查人员填写<黄岩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抽查表>。上班时间电脑游戏或炒股的,每发现一次,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

六、奖惩制度

(一)服从组织分配,工作人员要服从科室负责人分配,各科室服从全局部署,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有代签等违规现象,经查实将加倍处罚。

(二)事假。事假超过本人年休假期限的,每天扣除年终奖300元。

(三)病假。按劳动部门规定办理。

(四)缺勤。机关工作人员无故缺勤每天扣除年终奖1000元。

以前本局制定的有关制度与本制度有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自二oo八年七月一日起实行。

工作纪律的规章制度篇3

为了加强局机关工作作风纪律建设,倡导廉政勤政,遵章守纪新风,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使机关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制度和规定:

一、工作纪律制度

1、严格遵守机关工作作息时间,按时签到,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不得上网娱乐,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2、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会,会议期间手机调至震动或关机,不得剪指甲,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3、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需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各股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含3天)的,经分管领导初审后报jú长批准。凡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及时告知办公室,请假手续送局办公室存档,严禁电话请假和事后补假。年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4、各股室尤其是窗口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做到微笑、热情、周到、快捷、满意。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绝不允许推诿、拖拉、刁难;对确实不符合条件、不能及时办理或不在办理范围内的要耐心解释,说明理由和原因。同时要努力树立自身和单位对外的良好形象。接待群众要态度和气,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与群众发生争吵,更不能动手。

5、要坚持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窗口服务业务要熟练、准确、快捷,工作无差错、无漏洞。交易等工作自受理之日起,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30个工作日发证;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20个工作日发证;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发证;交易过户手续办理15个工作日完成;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房地产评估,100万元以下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100万元以上的,15个工作日完成;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房屋测绘10个工作日完成;他项权证办理1个工作日。

6、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办公室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在县境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出县境外的由主要领导批准。车辆加油或维修由主要领导批准。车辆每天下班后和节假日不得随意停放,按县纪委要求必须停放在单位楼下停车场。

7、公务接待和办公用品购置由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按局领导要求统一安排。

8、工作纪律实行中层领导负责制并负连带责任。各股室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局里各项纪律制度,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

二、处罚规定

1、每周由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查,对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上班时间串岗、上网娱乐、干私事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每日罚款50元;参会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2、凡在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查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中,一般工作人员违纪的,股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股室负责人违纪的,分管领导受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如同一个人在局里抽查中受通报批评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连续3次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临时聘用人员的责令其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连续4次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3、凡上班时间上网娱乐被抽查到的,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由办公室收回其电脑,重新分配。

4、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者除按天数罚款外,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本人在干部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年累计旷工达15天(含15天)以上或屡教不改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开除处分。

6、凡未经局领导同意擅自用车,经上级检查或举报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的,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如果出现任何交通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和驾驭员承担。

7、凡工作或服务方面受到群众反映、举报等原因造成单位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或与群众发生争吵1次的,除负相应责任外,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如果因同一个人连续2次受县纪委通报批评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以上工作纪律制度和处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作纪律的规章制度篇4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完善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二)全校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有关会议及活动。

(三)全体教职工不准参与任何赌博性的娱乐活动。非赌博性的娱乐活动晚上不得超过十一点。

(四)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不得擅自录收学生或隐瞒班上学生人数,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学校安排到班的学生。

(五)全体教职工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差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学生拒之门外。

(六)全体教师必须按统一的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特殊情况须经教导处或值周领导同意,否则视为旷课。

(七)不得任意缺课。

(1)因事、因病必须提前请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在事后立即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使用请假条,审批后交教导处存查。

(3)事假应先自行调好课并填写好《调课登记表》;不调好课者不准假;未批假条而离岗的作旷课(工)处理;调后不按时补上的视为旷课;经领导同意的但接受调课的老师未按时去上课的,接受调课的老师视为旷课。

(4)病假凭镇级以上的医院证明请假。

(5)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中途不得离开教室。

(九)朝读和辅导课,与上课一样考勤。

(十)体育课,无论室内或室外,老师一律不得离开学生,室外课的上下课必须整队集合。

(十一)所有教学和非教学人员都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若因迟到、早退、中途离开岗位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任课教师和岗位责任人负责。

(十二)每个教学人员,应按统一的信号组织上下课,不压堂。

(十三)因公出差、学习,不超过一天的课由自己调好,超过一天的由教导处安排。

(十四)为使工作纪律制度得到执行,将工作纪律与经济等有关方面挂钩。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当年不能晋职,不能评为先进,学年度考核为“暂缓确定等次”。

2、无故旷课(工):凡旷课一节或旷工半天扣款50元。

3、病假: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每次病假在10天以内者由学校校长审批,并扣除所缺时间的岗位津贴。每次病假在10天以上者由市教育局审批,并扣除所缺时间的岗位津贴。一年内病假超过两个月的,按“川人工(1994)38号文件”执行。

4、事假: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教职工因私事请假每次在5天以内由学校校长审批,5天以上由市教育局审批。5天以内且不需要调课的事假,扣发事假期间的岗位津贴;事假每月在5天以上,扣发事假期间的所有工资和岗位津贴。

5、迟到、早退、缺席:

(1)学校开会或政治学习或教研活动或其它安排应参加的集体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发津贴1元,缺席一次扣发津贴5元,事假一次扣津贴2元。

(2)上课(含辅导课包括朝读),以正式上课铃声和下课铃声为准,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扣津贴1元;若整节课未到岗则按无故旷课处理。

6、全勤: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特设立全勤奖。凡请有事假、病假或每月扣津贴2元以上者,均扣发其全勤奖。

7、法定假:凡教职工在法定范围内休假(产假、节育假、婚假、丧假等)国拔工资照发,学校自筹的一切津贴、奖金均不再发给。

(十五)教职工的工作纪律情况均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聘任、调资、评优、晋职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六)本修订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工作纪律的规章制度篇5

为了强化学校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保障教学秩序,树立为人师表,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良好师德形象,按照中、省、市、县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制度;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团结协作,工作积极主动,不拖沓。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迟到早退(5分钟内)一次惩5元;旷操1次惩1元;旷课(辅导)一节惩10元;旷会一次惩10元。

3、严格请假制度。事假两天内由副校长批准;超过两(三天)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一律由教育局批准;请假前须经教导处调整妥善安排好假期工作责任后方可离校;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每天扣发奖金5元。请假一周以上请假者承担假期中他人所承担的工作报酬(每天15元)。其它假按镇教字(20__)6号文件执行。

4、严格禁止工作时间(周日18:00—周五15:30)参与赌博,不准参与社会闲散人员赌博。违者每次惩50元,并在教师会上公开检讨。

5、不准在工作时间内酗酒,凡因酗酒影响工作或造成一定影响的,要在教师会上说清楚,并惩20元。教学时间、静校后摩托车出入熄火,违者一次惩5元。

6、不准在校园内穿奇装异服;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超短裙进入教室。男教师不准留长发,教师不染色泽鲜怪发色,不留怪异发型。提倡朴素大方、庄重美观、大众化服饰。(否则每次10元)

7、上课、辅导、入会一律关掉电话,违者一次2元。

8、语言文明,倡导说普通话。教学时间、熄灯铃后不准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违者一次5元。

9、团结协作、互相学习、相互理解、不搬弄是非。无论何种原因出现公开漫骂、撕打、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先惩双方50元,公开检讨;经调查核实后另行处理。

10、讲究卫生,重视安全教育。节约用电、用水;爱护校园一草一木做学校主人。凡损坏学校财产的一律按150%价格赔偿。凡因安全教育、措施不得力、处理不及时果断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行,适应于校园内全体教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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