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采购规章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的采购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的采购规章制度篇1
1、新购物品要随时验收、账物要相符,财务和总务要同时造帐登记,做好注册工作。
2、学校各处的物品要分别列帐,各处要有专人负责并保管,如有遗失,要随时上报,并追究责任。总务处每学年末和学年初各清点一次,结果由责任人签字,如有遗失和损坏,要追究责任。
3、非正常使用损坏物品要按价赔偿,由总务处确定赔偿金额,由财会收取现金并出示收据。
4、正常使用损坏的物品或消耗品由学校更新,但需要到总务处说明并以旧换新。
5、外借物品由领导签字,贵重物品由校长签字。学校所有物品没有领导签字而擅自动用或带出校外,一经发现按偷盗学校财务处理。
6、学校大门处要加强外出管理,特别是携有物品物资外出人员和车辆,要有综治办和总务处的批条或批示。学校内的财产和物资任何个人和部门无权拿出校外。
7、校园各处户外物资如配电照明设施,排水排污设施,清洁设施等,任何人不得乱动,因擅自乱动而造成损失和后果的,由乱动者完全负责。
8、调离人员离校前,要到各处室领导处签字确认已无借用学校物品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9、报废物品要由总务处批准,报财会室备案。
学校的采购规章制度篇2
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在保管、发放、使用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保管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
2.学校危险物品的配备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在实际教学中确需该类物品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派专门的教师外出购买。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由学校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师负责,该教师要严格保管、经常检查、检测、严格领取、使用、销毁登记制度。
4.负责对危险物品管理的教师要作到防火、防盗、防晒、防光。
5.学生使用危险药品进行实验时,必须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要一切行动听指挥。
6.若因有关人员不按上述要求去做,发生的后果将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学校的采购规章制度篇3
(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登记、交接、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帐目,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
(三)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要严格安全措施,严格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审批制度。
(四)除实验室等教学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外,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物化特性分类存放,严禁混存。
(六)地下室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严禁使用和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
(七)危险物品存放地点严禁闲人进入,保管人员工作结束离开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八)易燃易爆、剧毒品、强酸等易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化学危险品,要严防发生丢失、被盗和其它事故。一旦发现危险品有丢失、被盗现象,应立即向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报告,要立即追查落实,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整顿处理。
(九)学校应制订危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现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学校的采购规章制度篇4
1.学校设立部门财产登记帐目,每学期核查一次。教学物品每学期末归还库房统一保管。
2.办公和卫生用品开学初一次性发放,中途需补领及领取其它物品应由总务主任批准,并凭领物条领取。
3.各科组所借学校物品,须确定专人负责,并应在使用前向有关人员请教物品使用方法、保管方法。如物品发生损坏须及时报告教务处,并交电教人员检查维修。对不爱惜公物导致物品损坏甚至遗失者,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行政处分。
4.凡借学校公物出校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经过总务主任批准。携物出校时,须向门卫交付由总务主任签署的出门条,否则,门卫有权不予放行。
5.公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1)公用的办公用品,指沙发、公共家具、茶具、挂钟、电话、空调等不能指定专人使用的公用物品。
(2)领用制度:由学校按统一标准配发,各部门指定专人总签领;签领人调离原部门时,由总务部门清点核实,办理移交手续。
6.个人办公用品的领用
(1)个人办公用品,指办公桌、椅、及配套物品。
(2)领用制度:使用人填写物品领用单,总务处长主任签具意见后,由仓管员发给。
7.消耗性办公用品的领用
(1)消耗性的办公用品,指纸、笔、墨、文件夹、信封、信笺、清洁卫生用品等。
(2)领用制度:实行定额管理,领用人填写物品领用单,所在部门领导签具意见后,由仓管员发放。
8.公用设施用品的领用
(1)公用设施用品,指公共场所内供众人使用的物品。
(2)领用制度:相应部门的经办人填写物品领用单,所在部门领导签具意见后,由仓管员发放。
9.特殊办公用品的领用
(1)特殊办公用品,指学校提供给专人使用的办公计算机设备、电教设备、科研设备、广播电视设备、摄影音像设备和其他教学仪器设备等。
(2)领用制度:使用人填写特殊办公用品登记卡,校级领导签具意见后,由电教员发放。使用人如有工作变动,须及时到电教员处办理归还手续。
学校的采购规章制度篇5
一、办公用品实行集中定购,有总务主任负责,经分管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
二、日常办公用品、学校生活用品、各部门活动用品和奖品等购置,要经相关领导核算后,填写购物申请单,经校长批准、签字后,安排专人购置。大宗物品购置(500元以上)要经相关会议研究,报经教育办批准,再安排专人购置。
四、日常招待用品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并安排专人购买。
五、教师外出学习等差旅费要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校长签字,交报帐员报销。干部、教师公务外出租车要报经校长批准,并第一时间填写差旅费单子,由校长签字后报报帐员报销。谁租车谁垫付款,一律不记帐。
六、总务处是学校负责采购物资的职能部门,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一般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一般安排两人,贵重物品安排3人以上。
七、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八、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品物美价廉。重要物品要索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证件。索要发票要真实,防止假的发票。
九、用品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凭正规发票或教育超市发货单,将物品交财产保管员(刘仲坤主任)验收。并在购货申请单上签字,购货申请单、发票、教育超市发货单一并交校长签字再及时交报帐员。
十、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须事先向校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验收入账,不予报销。
十一、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十二、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