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私立幼儿园招生
入园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入园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东营私立幼儿园招生范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景苑幼儿园秋季招生简章
2021年秋季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招生条件
一、招生条件
1.招生范围
东三路以东、胜利大街以西、北二路以南、大渡河路以北范围内居住小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适龄子女(幼儿园对面的胜宏靓都小区划在招生范围内)。
2.招生对象
幼儿年龄:年满3周岁及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3.招生计划
拟计划招生4个小班,1个中班;1个大班。
二、招生录取流程
网上报名→网上材料审核→初审拟通过名单公示→现场纸质材料审核→幼儿交流→领取入园登记表→办理入园手续
三、招生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网站
www.dyqjyyey.cn:81
7月24日
上午8:00—7月26日下午17:00
(二)初审拟通过名单公示时间
7月31日
上午10:00(见报名网站)
(三)现场材料确认、幼儿交流时间、领取入园登记表
8月1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
1.常住居民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幼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复印在一张A4纸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幼儿需同父(母)一方或监护人同一户籍本,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姓名与第(2)项房屋所有权人一致。
(2)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房管局出具、签证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之前)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幼儿预防接种证(盖有“完成全程接种”印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非常住居民子女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幼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复印在一张A4纸上);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登记凭证;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房管局出具、签证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之前)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东城范围内无房产证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幼儿预防接种证(盖有“完成全程接种”印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其他人员还需提供:
(1)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内的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入园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东城范围内无房产证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招生服务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东城范围内无房产证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2)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在编或人社部门统一招考的职工入园需提供父母一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介绍信、单位编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编制证者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东城范围内无房产证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3.材料审核的顺序
(1) 户口本、居住证;
(2) 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证;
(3)营业执照、劳务合同;
(4)疫苗接种证。
注:复印材料请用A4纸纵向复印,提前按以上顺序排好序并装订,所有复印件留下不予退还。网上提交的信息在录取公示无误,且做好相应打印存档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删除。
五、办理入园的程序及要求
时间:2021年8月8日上午8:00—11:30
地点:景苑幼儿园灵韵功能厅
要求:请家长携带市妇幼保健院的健康查体结果(市妇幼保健院的健康查体结果1个月有效、全市入园通用,家长可在工作日带幼儿提前查体)、3张幼儿入园登记表(填写完整、贴好1寸彩色照片,不能有“空项”,没有填写“无”)来办理入园手续。
程序:审核入园登记表(留存2份)--审核健康查体结果---持入园登记表缴费---领取床上用品。
注: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
六、相关政策要求1.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园,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园,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园。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园,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8]67号)文件执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结合监护人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3.开发区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需提供经组宣部审核确认的证明材料)子女符合入园条件的,可按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园手续。
七、说明及其他要求
1.当报名确认幼儿数超出幼儿园招生学位数时,在招生划片范围内,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1)开发区户籍、东营区户籍,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者,(无房产证,但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者)。
(2)非开发区户籍、非东营区户籍,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者,(无房产证,但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者)。
(3)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父母无自有住房,租房者;
同类情况,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1)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签发日期早者;
(2)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签发时间早者;
(3)租赁证签发日期早者;
2.家长网上报名时请将照片拍全放正,并对所提供资料图片的清晰度、材料是否齐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幼儿园将调查核实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居住证等所有相关证件信息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入园资格;出现隐瞒孩子病情或其他身心不健康情况,无条件予以清退。
3.入园后,幼儿个人信息将会录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过程中如发现幼儿信息与入园登记信息不符无法录入者,将予以清退。
4.咨询电话
苏老师:18954666163
李老师:18705461116
景苑幼儿园
2021年7月
2021年辽河幼儿园秋季招生简章
辽河幼儿园是由市政府投资,东城街道办事处承建的一所普惠性公办幼儿园,占地面积3272平方米,设计规模为6个教学班。幼儿园秉承“和儿童共成长”的办园理念,以“教师幸福从教,幼儿快乐成长,家园和谐美满”为目标,为儿童成长创设安全、健康、温馨的环境。
为确保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条件
1.招生范围
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招收康洋路以西,胶州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府前大街以北范围内居民适龄子女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子女。
2.招生对象
截止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3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小班: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
3.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小班3个班,中班1个班,大班补招部分幼儿。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
7月24日上午8:00—7月26日下午17:00
2.网上初审公示
7月31日 上午10:00(拟录取名单见报名网站)
3.现场材料审核确认、幼儿交流
8月1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4.办理入园手续
8月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
1.常住居民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幼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复印在一张A4纸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幼儿需同父(母)一方或监护人同一户籍本,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姓名与第(2)项房屋所有权人一致。
(2)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房管局出具、签证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之前)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幼儿预防接种证(盖有“完成全程接种”印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非常住居民子女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幼儿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复印在一张A4纸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房管局出具、签证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之前)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3)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入园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幼儿预防接种证(盖有“完成全程接种”印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要求同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幼儿需同父(母)一方或监护人同一户籍本。
(2)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父母一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介绍信、单位编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编制证者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幼儿预防接种证(盖有“完成全程接种”印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相关政策要求
1.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园,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园,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园。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园,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8]67号)文件执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结合监护人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3.开发区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需提供经组宣部审核确认的证明材料)子女符合入园条件的,可按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园手续。
五、报名时材料审核顺序
1.房权证或租赁证、无房证明。
2.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
3.营业执照、劳动合同。
4.出生医学证明 、疫苗接种证。
注:复印材料请用A4纸纵向复印,提前按以上顺序排好序并装订,所有复印件留下不予退还。
六、材料审核说明
在招生范围内购房,户主是(爷爷、姥爷等其他亲属的)且幼儿及父或母与户主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幼儿父母的无房产证明。
七、温馨提示
1.请家长详细阅读报名网站“通知公告”中《辽河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简章》内容。
2.家长网上报名时请将照片拍全放正,并对所提供资料图片的清晰度、材料是否齐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幼儿园将调查核实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居住证等所有相关证件信息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入园资格;出现隐瞒孩子病情或其他身心不健康情况,无条件予以清退。
3.当报名确认幼儿数超出幼儿园招生学位数时,在招生划片范围内,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1)开发区户籍,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者,(无房产证,但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者)。
(2)非开发区户籍户籍,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者,(无房产证,但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者)。
(3)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父母无自有住房,租房者。
同类情况,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1)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签发日期早者。
(2)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签发时间早者。
(3)租赁证签发日期早者。
4.入园后,幼儿个人信息将会录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过程中如发现幼儿信息与入园登记信息不符无法录入者,将予以清退。
5.网上报名时,电脑或手机均可操作,手机报名可扫描下方二维码。
报名网址:https://www.dy000.cn/lhy
2021年齐龙幼儿园秋季招生简章
2021年秋季招生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
1.幼儿年龄:年满3周岁及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2.招生范围:东三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东二路以东、永定河路以南范围内居住小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适龄子女。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开发区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需提供经组宣部审核确认的证明材料)子女符合入园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2021年秋季拟计划招生小班4个班,中班1个班;大班1个班。
三、招生流程
网上报名→ 网上材料审初审 → 拟录取名单公示→ 现场纸质材料确认、幼儿交流 → 领取幼儿入园登记表办理入园手续→幼儿试园 。
四、招生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24日上午8:00-7月26日17:30。
报名网址
http://www.dyqqlyey.cn:81/
2.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7月31日上午10:00(见报名网站)
3.现场材料确认、幼儿交流时间、领取入园登记表:
8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4.办理入园手续时间:8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5.幼儿试园:8月29日-8月30日。
五、现场材料确认相关要求
(一)常住居民子女入园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合印一页)。幼儿需同父(母)一方或监护人同一户籍本,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姓名与第2项房屋所有权人一致。
2.服务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不动产证和房产证具有同等效力。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4.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需提供如下材料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合印一页),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东营区、垦利区、河口区户籍不需提供)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3.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登记日期截止2018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现场材料审验顺序
1.房权证或房屋租赁证;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居住证;
3.幼儿出生证明;
4.营业执照、劳务合同。
注:复印材料请用A4纸纵向复印,提前按以上顺序排好序并装订,所有复印件留下不予退还。网上提交的信息在录取公示无误,且做好相应打印存档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删除。
(四)办理入园手续
时间:8 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齐龙幼儿园多功能厅
六、说明及相关要求
1.当报名确认幼儿数超出幼儿园招生学位数时,在招生划片范围内,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1)开发区户籍、东营区户籍,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者,(无房产证,但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者);
(2)非开发区户籍、非东营区户籍,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者,(无房产证,但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者);
(3)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父母无自有住房,租房者。
同类情况,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1)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签发日期早者;
(2)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签发时间早者;
(3)租赁证签发日期早者。
2.请家长携带市妇幼保健院的健康查体结果(市妇幼保健院的健康查体结果1个月有效、全市入园通用,家长可在工作日带幼儿提前查体)、3张幼儿入园登记表(填写完整、贴好1寸彩色照片,不能有“空项”,没有请填写“无”)、幼儿预防接种证(盖有“完成全程接种”印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来办理入园手续。
入园程序:审核健康查体结果---查看幼儿预防接种证---查看幼儿分班情况---审核入园登记表(留存3份)--持幼儿园健康合格证明缴费---领取床上用品。
注: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
特别提醒:
1.家长网上报名时应对所提供资料图片的清晰度、材料是否齐全、照片正放、材料真实性负责(手机扫描二维码报名必需确保照片清晰度),幼儿园将调查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入园资格。出现隐瞒孩子病情或其他身心不健康情况,无条件予以清退。
2.现场纸质材料审核时家长需带幼儿来园交流。
3.适龄幼儿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
4.入园后,幼儿个人信息将会录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过程中如发现幼儿信息与入园登记信息不符无法录入者,将予以清退。
5.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报名系统的“通知公告”栏中,请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