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温补贴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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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口的味道,过度成为腐肠腐骨之药;快乐的事,过度的事,就是败身散德之媒,择言则无祸,节食则无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广东高温补贴最新政策,欢迎学习,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广东高温补贴最新政策

2023广东高温补贴最新政策

一、广东高温津贴发放规定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规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则每人每天6.9元。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是每人每天6.9元。具体哪些劳动者是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呢?据了解,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或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临时安排劳动者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或者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均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不是包括在工资里面的呢?按照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此外,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6月起,劳动者如果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可向公司申领高温补贴。如用人单位不依法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为:1233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广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最新《劳动法高温补贴规定

《劳动法》高温补贴规定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据悉,北京市目前正在研究制订今年的高温津贴政策。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制定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防暑降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实际情况制定发放标准,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这两年,广西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是:在6至10月份共5个月内,按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的幅度发放。你所在的公司去年以发放清凉饮料为由不用给职工发放高温津贴是不对的。如果公司今年仍不发放高温津贴,你们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认定为工伤。《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于20-年12月发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把“中暑”列为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因此,如果职工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应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高温补贴从几月到几月

根据全国各省市的政策,高温补贴一般在六月份开始,海南省一般在4月份就开始了。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高温天气不仅可能损害室外作业人员的身体,而且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有统计数据表明,7、8、9三个月的安全事故占到全年事故的三成还多,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

当高温已经超越了简单的自然现象,越来越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时,它“烤”验的就不仅仅是市民,同时考验着政府及公共管理部门的危机应急能力。由此可见,高温劳动保护和高温补助应该得到法律关怀和制度保障,国家和各级地方立法机构应该尽快将一定条件下的高温天气确定为自然灾害的一种,用法律来保障高温天气下公民的健康权,明确高温劳动保护的主管部门,并针对高温条件下职工作业如何进行劳动保护给予具体规定,对从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热等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给予具体规定,对高温劳动保护补助也予以明确,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不同省份位置区域不同,采取高温补偿的时间也就不同,但一般都是在6月份开始,9月份结束。高温工作存在一定的危险,企业要根据环境情况,及时作出工作调整,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较低温度,可以调整工作时间,避开高温时段。

国家高温补贴一览表

一、国家规定高温补贴多少钱?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 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 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 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二、单位不发放高温季节津贴,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发放高温季节津贴产生的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解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高温补贴是否可以用饮料代替?

根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也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大家应该对国家规定高温补贴多少钱有了基本了解。在国家的文件中,规定高温补贴的标准是每月60元。这个只是国家层面的要求,各个省份可以制订当地的发放标准,按照现在的标准来看,很多省份的高温补贴标准都提高到了每个月200元左右。

广东高温补贴涨300元

近日,中国南方地区正经历今年以来最大范围的高温天气,而华北、黄淮等地的高温也再度回归。14日、15日,广州也一连两天出现36℃以上高温。

对于在室外和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劳动者来说,按照人社部等4部门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都应享受“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记者梳理,大多省份已经开始发放这笔津贴了。

今年,广东在高温津贴标准方面,迎来了好消息:8年未变的高温津贴标准调高!从6月起,将连发5个月!

据悉,今年6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已发出通知,调高广东高温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较20-年的150元/月标准提高了一倍。将直接惠及30万一线作业的环卫工人和超300万的建筑工人,为一线职工全年增加750元的高温津贴。

比起正式工资,高温补贴或许并没有多少,但它背后的人文关怀和所保障的劳动权利意义非凡。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要明确高温补贴是对劳动者坚守岗位的关怀与尊重。这份尊重显示了我们并没有忘记,每一个在这庞大城市中做出努力的人。

要让这份善意真正成为个体权利的荫庇,需要政府部门不再把高温补贴只放在纸面上,而是要以硬性的法律法规来确保权利实现,让制度真正落地。政府部门要规范高温补贴的相关规定,细化相关条款,统一发放标准,让补贴发放更具有可操作性。

20-年6月,人社部等4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办法》规定,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监督处理结果。

事实上,各地人社部门近年均有对高温津贴落实的执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就包括企业是否遵守高温津贴规定。

标准的高温补贴是给多少钱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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