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读后感
有了一种精神,我们才会坚强起来,才会矢志不渝地追求我们的目标,我们才不会屈服,不会消沉。
牛虻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 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
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 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
这番话强烈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 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
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我要学习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习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已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
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已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已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已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已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牛虻读后感
我更愿意说他首先是一个诗人,其次才是一个战士;或者说他首先具备了诗人的气质,其次才拥有了战士的风采。———从最初的亚瑟到后来的牛虻,至始至终,都没有改变。
用着那一身诗人的气质(当然,我们允许他是不自知的,因为这是一种天生的,自然而然的气质),所以他纯粹,勇敢,无所畏惧,热爱着向往着真正的自由和民主,并矢志为之———那个他心中最终的意大利,那个理想的王国———战斗,加入意大利青年党,将自己武装成共和国的战士。
作为主人公,他在全书中的出场分为两个阶段。前一个阶段是小说第一部,从他作为一个稚气未脱的青年形象出场到最后离家偷渡出走戛然而止,向我们展示了他的青年时期;后一个阶段,占据了整个小说的最后两部,小说的作者完整而成功地忽略了他在离家出走到重新浮现在公众视野之下期间的生活历程(当然,这些历程都在后边作为他的回忆插叙一一呈现给读者了),当他重新出现的时候,时间已经无情地流淌过了十三个年头,或许已经有好多人不再能记得他,除了至亲至爱他的人时不时地隐痛于心。这个时候的他,当然已经完全有别于十三年前的那个青年,已是一个经风历浪之后成长成熟起来人了,冷峻,果敢,出色,是一个真真正正的战士了!
当他还是亚瑟的时候,由于年轻和年轻人所特有的一腔沸腾血气,他是不知畏惧勇于为理想而斗争的,但也无法摆脱困惑,抗争,迷惘,也犯下错误。
当他被捕之后,他是坚定和坚强的,是不知道投降和示弱的,心里回想的也只有斗争,斗争,再斗争。在惩戒室暗无天日的受难中,他始终没有屈服,虽然那里肮脏,阴潮,甚至不能不让他怒火中烧,但他无疑是不败的;然而,也由于年轻,少不更事,终于在无意之中被人利用,泄露了组织的秘密,出卖了同志,虽然他在浑浑不知所以的情况下获得了释放,但愤怒的女友琼玛却不再原谅他;更在无意中他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一向敬重的神父蒙泰尼里的伟岸形象一下子粉碎,种种遭际也让他对自己的信仰产生了深深的怀疑。一切的一切都似乎在一步一步,一丝一点地逼迫着他,使他最终心灰意冷,终于离家出走。
他离家出走前最后的举止在我看来颇具意味:狂笑之后,他举起锤子,以近乎疯狂却极显理智地将耶稣的圣像捣为粉碎,请看“他扔下锤子。‘轻而易举!’说罢转过身去,‘我简直是一个白痴。’”从一个虔诚的每个礼拜都要去向神父忏悔的到一个亲手砸碎耶稣圣像而成为无神论者的转变,是作者的一次批判,也是亚瑟的一次成长(就事论事,我本身却是一个有神论者)!之后,他将要完全地依靠自己的力量去生活和战斗,而不是寄希望于一尊虚无的圣神。
经过了十三年的南美流亡生涯———可以说是出生入死,九死一生的生涯了,再次回到意大利,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挺身而战的真真正正的战士,也意味着他的余生注定再无安宁。
当然,再次回来,他已是牛虻,而非亚瑟,十三年的漂泊生长,从外形上已无人能够确切地认出他,甚至他亲爱的琼玛和他曾敬重的原神父现在的主教蒙泰尼里,他也没有打算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是以牛虻作为战士而战斗着。
我也愿意把现在的他———都是牛虻———看做是一个疯子,而且是十足的真正的疯子,因为不如此,不能呈现他诗人的特质(请原谅我对他一再使用诗人的称呼,就算是我对诗人称谓的偏好吧),以及作为一个战士的纯粹!
此时的他,如前所述,是冷峻,果敢,出色的,对于自己的使命,他总是不负众望,巧妙又成功地完成;当然,另外,不可否认,他又是深刻的。
牛虻也有深深的痛苦,这些痛苦,来自于他对琼玛的爱和对蒙泰尼里的爱和恨的交织,也自于流浪生涯中所遭遇的种种身心的折磨而留下的难以磨灭的阴影。虽然在平日,这一切都深深地隐藏在了他的嬉笑嗔骂之中,但是有意无意地,那些痛苦总是能被悄悄打开。
看到琼玛时的那片欲诉还休的矛盾情感,内疚?也许是无助;站在蒙泰尼里面前的那种自相冲突的情怀,是恨着更是爱着;看到杂耍班子,听到那些嘈杂刺耳的声音时,勾起的对曾经受过的种种折磨,都仍在炼狱着这个人,我们勇敢无畏的战士———疯子诗人牛虻。
这一切都是煎熬,时时煎熬着一个饱经风霜却也是血肉的心灵。但是,他又是清醒的,理智的,甚至只有了理想,只有了所负的使命,也注定他要将自己的一切,包括爱情,亲情甚至是生命,交托给理想和使命,含笑走向刑场。
因而结局是易知的,也是预料中理所当然的悲剧式的,英雄在完成他的使命的过程中不幸而被捕,在受尽了种种非人的折磨酷刑的痛苦之后,终于走完了自己的人生历程,用本应喂向敌人的子弹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我始终不愿否认,那是他最大的胜利和荣光。
也不要看作是一种结束罢,因为牛虻的生命,虽然结束了,但他们(我想,牛虻所代表的已经不是他的个体的存在,而是一个群体)的理想却传承了下来,并且后来者也将在他们的胜利和荣光下不断前行。
看完这本书,我总觉得它不仅仅是对战士的祭奠,也可以看成是一声呐喊,是一种批判。
牛虻以自己生命的消亡所做的大音希声的呐喊,那将是真正的振聋发聩式的呐喊(必须的!),也必将有更多人的良知被唤醒,并肩加入到牛虻们的战斗中来;另外说到批判,我觉得作者从主教蒙泰尼里的话语做了最大的批判。或者说蒙泰尼里在小说的最后确乎是疯了,以至恢复了诗人的本性,才会说出让那些所谓对圣子圣父的血的救赎而感恩戴德的人们惊恐万状的话,虽然这些话还一时只能让他们恐慌,却还难以真正地震醒一些麻木的心灵。但这也就足够了!虽然他们暂时还不明白牛虻的血是因为谁而流的,但某一日,他们就会明白,和我一样愿意说:那才是真正地救赎!
最后,让我向牛虻,这位诗人,疯子,战士,英雄致敬,因为他书写的那一首令人沸腾的巨诗!
牛虻读后感
终于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 ,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牛虻读后感
我是在读初中时接触到《牛虻》这本书的,一不小心的相遇让我爱不释手。《牛虻》描写的是19世纪意大利爱国者为祖国的统一和独立而进行的英勇斗争。牛虻在黑暗、污浊、欺骗、虚伪的现实教育下,背叛了他所笃信的上帝和阶级,抽向了革命,卷入了火热的斗争,锻炼成了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战斗的革命者。他的光辉形象使许多革命青年受到很大的鼓舞。
牛虻,真实的名字是亚瑟·伯顿。让我们重新回到小说中。
小说的开篇,幽幽的景象描写,人物语言,心理描写,先向读者给出亚瑟以及神父蒙泰尼里的初步印象,但对于揭示人物错综复杂的关系,大作家伏尼契不惜笔墨。每一处景色的描写,衬托的却是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亚瑟原先是个虔诚的徒,后来加入了青年意大利党。在一次忏悔中,他受到伪装成神父的密探的蒙蔽并泄露了党的机密。自己被捕,也造成其他同志被捕,更加打击他的是,自己最钟爱的姑娘在给了他一记耳光之后也远离了他。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自己深爱着的神父蒙泰尼里和已经去世的母亲竟然也欺骗了他,他竟然是他们的私生子!这个打击无疑是致命的。死,他想到了自杀.在经受残酷打击,在受尽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屈辱之后,他看清了一切——教会的虚伪和反动。拿起锤子,他向着曾经崇拜的神像砸去,狠狠地砸碎。自由成为他的理想,国家的自由,更成为他一生的奋斗目标。
当牛虻再次回来,此时的他已由一个热血的爱国青年成长为一位成熟、稳重的革命领袖。他以锐利的笔锋向教皇开战。为起义运送武器。
到此,我才理解,为什么起牛虻这个名字,因为牛虻是这样一种昆虫,口器适于刺蛰和吸收,连动物很厚的皮毛都可以穿透。
牛虻就是这样一只深深刺入敌人虚伪外壳的牛虻,这样一只让敌人恨之入骨却又无可奈何的牛虻,因为当他们的丑陋尾巴去扫荡被刺蛰的痛处时,牛虻早已飞去,并伺机发起新的攻击,直到把敌人,这头雄霸意大利母亲的猛兽吸干血液,打倒在地!
然而,就像文章所描叙:从一只幼虫蜕变成一只凶猛的成虫,期间如此艰难,如此辛酸,这是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艰难的过程,痛苦的五年,这五年,他经受了太多太多的磨难。任何的同情、怜悯、感叹都显得苍白无力,微不足道。我只能任凭自己的心随着他断断续续的回忆,如同一只小舟在浩瀚无际、波澜壮阔的大海中一样,起伏震荡。
这五年,是他苟延残喘的五年,是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五年,是连狗都不如的五年。在肮脏的妓院里洗盘子,替比他们的畜生还要凶狠的农场主当马童,在走江湖的杂耍班里当小丑,在斗牛场里为斗牛士干这干那……他曾屈从于任何愿意凌辱他的混蛋,曾忍饥挨饿,被人吐过唾沫,踩在脚下;曾乞讨发霉的残羹剩饭却被人拒绝,……他的心灵没有一处未烙上受人轻视的印记,没有一处未落下受人嘲笑的痕迹。
就是在这样的五年里,他也从没有放弃过自己的信念。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都不足以将他打败。他一直坚守着忍受着这一切,因为他知道他要怀着那些理想和信念回来战斗。他,不能死!
他活下来了,屈辱却又光荣,低贱却又高贵的活下来了。他活下来就再不会死去,他的精神,他的毅力,他的信念,使他获得永生。
他成长为一只真正的牛虻!无所畏惧的战士!起义失败后,牛虻被捕入狱。小小的牢房怎能关得住一只牛虻?肉体上的酷刑怎能奈何得了不死的灵魂?在狱中,牛虻仍进行着不屈不挠的斗争,他在哪里,哪里便是战场。敌人的哨兵冒生命危险帮助他,医生会为他求情,士兵们也为他流泪。这样的人物,这样的气概,立于天地之间,万物都为他折服。敌人怕了。他们不顾一切要杀了他。是的,他们怕了。
牛虻死了,死的很英勇。他微笑着叮嘱爱戴着他的士兵瞄准,那一幕让任何人为之动容。我们谁能与他相比,这就是英雄!
牛虻“死”了,为着他的理想,为着他的信念。他放弃了生命,因而永生。
行刑的前一天晚上,他留下了一封写给他一直深爱着的琼玛的信,信中的口气是轻松而愉快的,却让人心情沉重的掉下眼泪。可以想象得出,那个夜晚,牛虻伏在简陋的床上,借着从铁窗空隙投下来的月光疾速地挥动手中的笔,嘴角还浮现出一丝笑意,脸上的刀疤却显得更加深刻有力。正如他所说,他非常快乐,非常满足,再不能奢求命运做出更好的安排,他鼓励琼玛和他的伙伴们团结起来,为不远的伟业之实现进行斗争。至于他自己,他写道,“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我的这一份任务,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
小说里有关于革命者大无畏精神的歌颂,有对于爱情的赞美。为了革命事业,革命者将自己的爱深深藏在心底,这样的爱最美,最动人!
信的末尾是那首著名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诗打动着一代又一代读者。
牛虻的一生充满了矛盾,他从未停止过斗争。我为他的遭遇悲叹,为他的精神赞叹,正是读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
牛虻虽然已经牺牲,但我坚信,一定有千千万万像牛虻一样的人为了理想,为了解放,努力着并继续斗争着,哪里有压迫,哪里有磨难,哪里就有牛虻。我也坚信,一定有千千万万的人受到牛虻的鼓舞而成为牛虻一样的革命者。
牛虻代表的是一种精神。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因为,精神,永生!
有了一种精神,我们才会坚强起来,才会矢志不渝地追求我们的目标,我们才不会屈服,不会消沉。那么,无论我们活着,还是死去。我们都会像牛虻那样快乐的飞来飞去……
牛虻读后感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 》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 书中描写道: 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 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 左臂弯曲; 左手少了两指; 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 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 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