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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四年级读书笔记10篇

2020-03-16 16:47:36
|张洪2

  《昆虫记》作者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它让很多人对很多的昆虫有了近一步的认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昆虫记读书笔记,供大家参考!

昆虫记四年级读书笔记10篇

  《法伯尔昆虫记》读书笔记

  我最近爱上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法伯尔昆虫记》。法伯尔是一位有名的昆虫家,他观察的昆虫可不是一般的多,他差不多观察完了世界上所有的昆虫。《法伯尔昆虫记》全套,我看的第一本书就是他观察的糞金龟,糞金龟们最喜欢吃牛粪和羊粪,它可是吃粪便的清洁工。糞金龟分好多种,有的是小型的,有的是大型的,有的小型的长着长长的毛,有的个大但一点也不爱打架。

  你别看粪金龟很脏,可是他可为我们地球人类做了不少贡献。请同学们以后不要去捕捉他们,这就是对他们最尊重的行为态度了。

  《法布尔昆虫记》读书笔记

  你了解昆虫吗?尤其是了解节腹泥蜂吗?寒假我看了一本书,专门描述节腹泥蜂的,名字叫《法布尔昆虫记》。下面就跟我一起进入昆虫的神秘世界吧。

  节腹泥蜂长得像蜜蜂。头是黑色的,中间长着有力的大颚,翅膀是黄色的,长长的尾巴上有一个尖尖的毒针。节腹泥蜂的窝不像其它蜜蜂的窝。蜜蜂的窝是建在树上,而它的窝却建在斜坡上。它的窝十分特殊,窝里有许许多多的房间,并且每一个房间都有一个通道通向外面,我非常佩服节腹泥蜂房子建的真奇妙!节腹泥蜂小时候喜欢吃新鲜食物,比如象鼻虫、吉丁虫······长大后就改为以花蜜为食。

  我觉得这本书能够激发小朋友们的阅读兴趣和对大自然的神秘好奇心,使我懂得了要尊重生命、亲近自然,树立了我要热爱科学、探索大自然的信心。

  《昆虫记》读书笔记[250]

  法布尔的文章写得妙极了,不但运用了比喻句、拟人句、排比句、夸张句······使文章更优美动听

  今天我读了《法布尔昆虫记》之“红蚂蚁”觉得地球的生物是不能分等级的,虽然我们人类是地球上的霸主,但却被一些普通的生物伤害,比如:马蜂、炭疽……就算微不足道的红蚂蚁也有令人惊叹的本能,除了我们耳闻目睹的“大力士”、“超级团结”。还有超强的记忆力,警惕性也很高。

  今天我读了《法布尔昆虫记》之“蝉和蚂蚁的寓言”觉得法布尔观察得仔细极了,看着蝉的习惯,看着蝉的变化。还毫不避违指出了印度寓言的错误,为可怜的蝉洗清面目;而蚂蚁正好相反是“掠夺者”里面肆无忌禅,毫不退缩,甚至还把“歌手们”当做丰盛的食物······体现了这两种昆虫之间真正的关系。

  《昆虫记》读书笔记[250]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法布尔昆虫记》——霸王镰刀手螳螂。

  同学们,你们知道为什么叫它霸王镰刀手吗?那是因为它镰刀般的前腿非常厉害,打架的时候,不仅要打败其他昆虫,还要把它们统统吃掉,像个霸王一样,所以叫他霸王镰刀手螳螂。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螳螂交配的时候,刚刚交配完雌螳螂就要把自己的丈夫——雄螳螂吃掉,真是太不可思议了,雌螳螂还安慰自己:不是我残忍,这都是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不吃的饱饱的,怎么有劲产卵呢?螳螂还是无情的妈妈,在产下卵囊之后,就会头也不回地离开,虽然会有其他昆虫去碰那些卵囊,螳螂妈妈也绝不会回来保护自己的孩子。

  螳螂真是一种既残忍又无情的昆虫啊!但是,只有这样它才能在自然界生存下去,大自然真是太奇妙了!

  《昆虫记》读书笔记[450]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的法布尔写的。我读了其中一个红蚂蚁得故事。这个故事讲红蚂蚁走到哪里都能回到原地。法布尔为了探寻红蚂蚁回家是靠视觉、还是嗅觉、或者记忆力、做了三次实验。

  第一次实验是即急流洗涤路面的实验,让他的小助手,他的孙女露丝看清它们所走的路程,并用小石子做记号。经过激流冲刷过的路线是不存在的,而且蚂蚁再渡河过程中一直有新水流过去,应该说气味没有给蚂蚁帮助。

  第二次实验是薄荷改变气味的实验,嗅觉不能指引回家的路。

  第三次是障碍物实验,沙袋和纸袋的设置,并没有使路线的气味消失,并不是嗅觉,使蚂蚁找到回家的路。

  实验证明是视觉指引蚂蚁回家的路,蚂蚁有着极强的记忆力,记忆力强的能把记忆力保持到第二天乃至更久。总之蚂蚁回窝考的是视觉,它只能按照出门时的原路回家。对于它没有去过的陌生地方,就不知所错了。

  法布尔通过大量的观察和试验,真实细微的记录了蚂蚁的本能,推翻了想当然的想法,证明了真实蚂蚁特性。我要像他孙女露丝学习,专心观察,做个有心的小朋友,探索世界的奥秘。

  《昆虫记》读书笔记[450]

  这几天我一直在读法布尔的《昆虫记》,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发。

  法布尔在《昆虫记》中记述了很多昆虫的生活习性和特点。他这种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法布尔通过自己的细心观察,发现了许多其他人没有发现的奥妙。对一切事物都充满好奇,自然界中昆虫的一些细小的变化,都能够引起他的注意。看看法布尔,想想自己,我觉的和他的差距真是太远了。虽然老师经常要求我们要注意观察生活,这样写作文的时候才会有很多素材,但是我很少去留心观察生活中那些平凡的事物,不懂得正是平凡的事物才会有令人意想不到的发现。即使去观察,也很少能够详细的把自己看到的事物描写下来。所以我想要成为一个像法布尔一样热爱科学探索科学的人,一定要从小事做起,注意观察生活。有一句话说的好,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只有多去观察大自然,才能发现它的神奇与奥秘。

  《昆虫记》读书笔记[500]

  神奇、多彩、变化多端、充满哲理、甚至还有些诡异,昆虫的世界居然如此精彩,大自然居然如此奥妙!这种感觉在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后突然显得那样的强烈。我被昆虫的世界震撼了,所以,我要感谢法布尔!

  多少次、多少天,我随着作者那栩栩如生的描述、生动有趣的分析进入了这个神秘的领地……

  早已熟知的萤火虫居然是食肉动物,且手段“罕见的恶毒”?可它看上去憨厚、柔弱,况且,它那闪烁的光亮给人们尤其是我们小朋友带来了无限的兴趣。叫我如何能接受?!

  敏感机灵的蟋蟀,它的歌声、住所好有特点,这让我自然而然地想起了那个琴声美妙,给人们带来快乐的“时代广场的蟋蟀”——柴斯特。在我心里,似乎所有的蟋蟀都成了可爱的柴斯特,叫我如何能不喜欢?

  螳螂庄重地伫立着的身姿迷惑了可爱的人们。它的“胳膊”居然是可怕的劫杀工具?优雅的外表与“歹徒”之名好不相称,这与表里不一、笑里藏刀的人是否有几份相像?叫我如何不恨它?或许,“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就是对它的一种天然的制裁呢?

  太多的奇妙之处,太多的生命百态,太多的牵扯关联,与人类社会何其地相似?它让我感动、让我惊讶、也让我无奈,五味杂陈的感觉伴着浓浓的兴趣读着每一章每一节,我能感受到字里行间包含的作者对大自然、对生命的无限热爱。

  我也爱这神奇的昆虫世界、神奇的大自然!让我们一起为大自然的神奇而喝彩,为生命的多姿而喝彩!

  《昆虫记》读书笔记[500]

  前几天,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其中,<狼蛛>这一章给我的启发最大。

  蜘蛛,相信是我们多数人都认识的昆虫,但它有一个很坏的名声,而且一看到它就感到害怕。其实不然,大多数蜘蛛是无毒的,只有少数的蜘蛛有毒,而狼蛛就是其中之一。

  狼蛛的身手真敏捷啊!轻而易举就把一只土蜂给杀死了,土蜂成了狼蛛的一顿美餐。作者还不满足,让狼蛛与木匠蜂作战,有只胆大的狼蛛冲出来,一下,木匠蜂就毙了命。狼蛛可真不一般呀。作者再次试验,狼蛛居然把体积大自己几十倍的麻雀和体积是自己几百倍的鼹鼠给杀死了,狼蛛可真是捕猎能手啊!

  狼蛛不但捕猎技能超强,它保护自己的卵的精神也让我敬佩。它把自己的卵包在一个小圆球里,随身挂在它身后的丝囊上,即使在危险的时候,也绝不会抛弃卵。它每天都要让卵晒太阳,让小狼蛛尽早出巢。

  小狼蛛出巢后,整天趴在母狼蛛身上,不吃不喝,竟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而且,母狼蛛背上的小狼蛛如果不小心掉下去,母狼蛛决不会理会,让稚嫩的小狼蛛自己爬上来,让小狼蛛养成不依赖的习惯。这一点,我们的家长们应该好好地反思一下啊!

  小狼蛛要与母亲分离了,可它们不会依依不舍,几百个兄弟姐妹各自与母亲分别,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建立自己的家庭。

  大自然是美丽的,是新奇的,更是可爱的!让我们擦亮双眼,认真观察大自然中的神奇世界吧!

  《昆虫记》读书笔记[250]

  昆虫是我们每天都能看到的小虫子。看了这篇文章,使我又认识了一种从没听说过的水生昆虫——石蚕。

  石蚕是石蚕蛾的幼虫,平时都很巧妙地隐藏在一个个枯枝做的小鞘中。石蚕本来是生长在泥潭沼泽中的芦苇丛里,它多数时候依附在芦苇的断枝上,随芦苇在水中漂泊,那小鞘就是它随身携带的活动房子。

  每当水甲虫抓住了石蚕的小鞘时,里面的石蚕就会想出金蝉脱壳的妙计,不慌不忙地从小鞘里溜出来,一眨眼就逃的无影无踪了。

  野蛮的水甲虫还在继续凶狠地撕扯着小鞘。而当它们发现上当时,聪明的石蚕早已逃到石头底下,重新建造它的小鞘了。

  我一边读,一边突发奇想,写下了一首诗:

  谁说动物不聪明?石蚕石蚕真聪明,托个小鞘来防身。金蚕脱壳把命逃,再建新家乐逍遥。

  《昆虫记》读书笔记[500]

  自从我读完《法布尔昆虫记》这一套的十本昆虫书,我就对昆虫的了解更深了一些。

  我觉得昆虫和人类差不多,有害怕的人,那叫“天敌”;也有喜欢的人,那叫“交配”;还有高兴的人,那叫“猎物”。

  天敌,是每个昆虫都会有的,比如那狼蛛,毒牙奇毒,就连那一只比他大几倍的小田鼠,在一天不到的时间里,就已经离开世界了。但最后这只叫波波的狼蛛被天敌蛛蜂拖进洞里了。由此可见,这个世界上没有永远的强者,也没有永远的弱者。

  在第十本书里的霸王镰刀手——螳螂,它的交配,是最残忍的交配。因为雌螳螂会把雄螳螂的头咬下来,接着把雄螳螂给吃掉。但雌螳螂也是迫不得已才这样做的,因为要给她的小宝宝有着足够的营养,所以需要吃许多猎物来补充营养。

  我最讨厌青蜂,因为它是一只不劳而获的蜂,就喜欢在别人产好的幼虫身上产下卵,下费吹灰之力就没事情干了,你说让不让人感觉青蜂非常讨厌。但青蜂非常漂亮,可是再华丽的外表没有一双勤劳的手,还能什么用呢?

  我问你们,蝴蝶一般喜欢吃什么?“当然是花粉了。”但我告诉你们,有一种蝴蝶,叫菜粉蝶,菜粉蝶的妈妈会把卵产在十字科花种上,比如卷心菜、花椰菜和荠菜等。

  这些都是我从《法布尔昆虫记》书中学到的知识,我觉得这十本书让我百看不厌,这么多小小的昆虫却组成一个个大大的故事。我真希望科学家法布尔一直写下去,也让我一直喜爱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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