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学宪法讲宪法观后感 宪法晨读活动观后感
宪法是国家的母法,有着根本大法的不可动摇的位置,对人民和国家发展意义重大。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是我们每个人应当做到的义务,对于宪法,你有哪些感悟呢? 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12.4学宪法讲宪法观后感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学宪法讲宪法观后感
作者:金尚小学 五年(1)班 黄雨霏
指导老师:陈南洁
老师说,宪法是明媚的阳光。宪法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妈妈说,宪法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保护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对我来说,宪法是一位天使,保护着每一位公民,让每一个人都享受平等的权利!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有一个我们同龄人经常被问的问题:“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有半数人回答:“打他,跟他拼了。”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孩子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现在社会上的种种现象: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脏法,只为了金钱获得得很多,但等待他们的却是法院的制裁!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丝毫不顾法律的存在,十分自私!同学们,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如果我们的心灵受到污染,又如何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宪法就像一根纽带,一端联系着人民,一端联系着权利。有人有疑惑了:究竟是什么力量,让我们从心底认真的唱国歌?为什么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为什么国旗是五星红旗?这都是因为伟大的宪法啊!是它,规定了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国旗是鲜红的,美丽的五星红旗!
现在,我们还小,还不明白宪法真正的意义,我们小学生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学习,长大后为祖国效力!很多人都认为宪法很遥远,很难理解,其实,宪法就在我们的身边,默默守护着我们!
宪法日观后感
12月4日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作为刚从校园走入工作岗位的青年铁路警察,我们更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才能更好的做一名合格的执法者。所领导组织我们在工作之余收看了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播出的《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团体总决赛》,各支参赛队精彩的演讲感人至深,引人入胜;激烈的抢答环节更是帮助我们青年民警加深了对法律知识学习。这次大赛让我深受触动,学法不止在“12.4”,法治观念要根植于心,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和公安执法工作中感到公平正义。
“宪法乃国家之磐石、九鼎之重器”。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是对宪法地位和效力的确认,也是对宪法权威性的最有力的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必须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利用好这个培养宪法意识与宪法觉悟的时间点和推动载体,加强自身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夯实法制基础、汇聚法治力量,更好的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大作用。
宪法就像一颗种子,埋藏在历史的土壤中;宪法就像一条纽带,一边系着权利,一边系着人民。宪法是温暖的,是公民精神的脊梁、国家精神的载体,把我们凝聚在同一面旗帜下,我们对宪法的态度就是对祖国的态度。宪法并不是“高大上”,而在每一位公民身边,与我们铁路公安的工作更是息息相关,尊重宪法,让平凡的人不再平凡。宪法的精神、要义与公安机关有着紧密关系,遵循宪法要求、维护宪法权威是公安民警的重要使命。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要通过日常执法行为,让宪法理念融入执法对象和服务对象的内心。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当宪法精神在我们心中不断成长,每个人积极践行宪法、维护宪法时,法治信仰将蓬勃生长,人人遵法守法的法治自觉亦将成为全国人民持续奋斗的不竭动力,推动伟大国家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行稳致远。宪法是赋予我们青年民警最好的礼物,让我们更好的展望未来,扎根基层,不负韶华,做一名合格的锡林铁警,为创造平安铁路线奉献力量。
宪法晨读活动观后感
作者:浙江省义乌市上溪镇吴店小学601班 何少莹
指导老师 :虞良红
今天,我看了“宪法晨读活动”的直播,看完之后,我有很大的触动:人生的路是漫长的、坎坷的,在人生路上,我们会经受各种风雨的考验,所以我们需要撑起一把生命的保护伞——宪法。
我在“宪法晨读活动”中知道:有些家庭因为贫困或是重男轻女,就不让孩子读书。但是这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它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还有一些家长不关心自己的孩子,甚至还暴打自己的孩子,觉得自己生的,自己想怎么对待都可以,别人管不着,但是这也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于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所以作为家长,责任是很大的。你不能只是剩下小孩,让他吃饱就好,还要对他们的行为、思想进行引导和培育,让他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针对这一点,我觉得班内有个别同学的爸爸妈妈有些不负责任,对同学身体健康状况不关心,他们沉迷于玩网络游戏也不阻止,这也是在违法。
最后,针对前不久爆出的北京的虐童事件,我想再次警醒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工,尊重小孩子的人格尊严,不能对未成年实施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他们人格和身心健康的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它表明了法律保护所有人,不管你是青年、老人还是小娃娃,孩子也生活在宪法的保护伞下,他们也会学宪法,他们也会用宪法做武器保护自己;同时,这句话也是在告诉大家,只要你犯法,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你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学宪法、守宪法、爱宪法,这会让我们的人生之路平坦而光明!
国家宪法日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