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三分钟演讲稿
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与法同行三分钟演讲稿,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与法同行三分钟演讲稿(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
你们好!
古人说:“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是每一个社会公民的行为准则,更是我们富国强民安邦治乱的必要方略。一个国家要建设和谐社会,要前往小康未来,无疑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一个人要获得安宁幸福的生活,要实现个人的价值和自由的追求,也离不开法律提供的公平环境以及全面保护。我们这些工作在医疗战线上的医生护士,为了更好地救死扶伤,为了更好地展示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为了更好地解救人民于疾病的痛苦之中,也应该知法讲法。在我们的心中,不仅要有一个人道主义的医护理念,不仅要有一种救死扶伤的白求恩精神,在这个现代化的新时代,在我们的心中,还应该有一样东西,它就是法律,就是法制。表现在我们的行为中,我们应该让医疗事业的职业准则与道德规范,和社会的法律以及国家的法规紧密地结合起来。
中国的法制教育,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中国人的法律意识,正在慢慢地觉醒,而国家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已经从城市扩展到了广大的城镇和农村,并且日益深入人心。当然,法律,连同着它的故事,也已经深入到了我们的医院。这些年里,患者把医院告上法庭的案例接二连三地发生,而屡见不鲜的医患矛盾,正在越来越多地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着解决。整个社会已开始学法、知法、守法、维法、用法法,已越来越坚固在扎根在人民的心中了,法,自然也应该越来越明确地铭刻在我们医护人员的心中。是的,法必须深入到我们的心中——而不是肤浅地吊在我们嘴上。我们不仅要知法守法,我们更应该对威严的法律保持应有的尊重——而不是对它心存蔑视。
心存蔑视,就会无视法律的存在,就会去钻法律的空子,就会因为对自己的智商过于自信而玩弄法律于鼓掌之间,就会收受红包,就会吃“处方回扣”,就会乱收费就会不知不觉之间破坏了医患之间传统的良好关系。可是,法律不是游戏,玩法如同玩火。玩火者必自焚,玩法者,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跌入罪恶的深渊,葬送尊严和良知,甚至糟蹋自由和生命。德国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祟高的道德与法则。”道德是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自律,是自我约束,然而古今中外的大量人生事实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仅仅有个人的自律是不够的,为了社会的长治久安,为了全体公民的平安与幸福,一个健康的国家必须强调法治,即强调对人的“他律”。他律是相对于自律而言的,他律是对自律的最终保证。我们在医院里工作的人,大部分都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大部分都有着高贵的自律精神,都有着良好的职业道德——正因如此,我们的工作才得到了社会的承认与群众的肯定,可是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偏偏就是我们这些别人看上去不可能违犯法律的人,事实上却已经或者差一点触犯了法律。如果真有一天,当我们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地触犯了法律时,我们应该知道:这并不是说我们有多么罪恶,也不是说我们丧失了职业的道德,同样也不是说我们缺乏对自己的约束,而是我们对自己的自律能力太过自信了!对自律能力的太过自信,就是对他律的不够尊重,就是对法律的蔑视,就是没有让法律的精神入驻心间!
在这个法制的时代,我们必须明确的一个认识就是:并不是只有坏人才犯法。有一个美国的女护士,甚至因为自己的善良而触犯了法律。这是一个很有名的故事,说的是一个老人实在忍受不了疾病的痛苦,他要求自己的护理帮助他早日解脱。这位各方面都十分优秀的护士也不忍看着这个老人治愈无望却要备受折磨,于是就给他注射了一支药,让老人无痛苦地死去了。从道德的角度看,应该说她做的其实是一件善良的事,可是,她还是被起诉了,因为她犯了法——她无权结束一个人的生命,可是她却结束了一个人的生命。
这个故事,触及到了道德与法律的矛盾冲突。美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于是他们在不断地思考着道德的力量,可是,我们中国却是一个法制并不是十分健全的社会,在我们国家的历史上,长期以来,是依靠传统的道德来治国安邦的,基于这样的一个现实,我们却应该大力地提倡法制,也就是说,我们迫切需要法律的力量。法律并不是远在天边与我们无关的东西,在这个一天一天走向现代化走向
法制化的国度里,我们时刻都有可能与法律迎面相遇,我们必须别无选择地面对法律,必须让法律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心中,我们必须正视并且尊重法律的力量。
我是一名普通的护理工作者。我常常在自己的心里这样想:人们为什么会把“白衣天使”这么美好的一个名字给了我们?难道仅仅是因为我们穿了一身白衣服么?长期以来,我们医护人员一直是善良与美的化身,曾经有人说我们医护人员:你们的微笑具有天使的魅力,具有天使的学养,你们的微笑是世上最好的药!可是,仅仅有微笑是不够的!如同道德不能代替法律,微笑也不能代替科学,更不能代替规章制度。表现在日常工作中,应该做的,我们自然要一脸微笑地去做,而不应该做的(比如人情免费),我们一定要严守法律而不苟循私情。法在我心中,法更要体现在我们的日常工作和一言一行之中去。我们要在专业技术上不断地提高自己,我们要在职业道德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我们也要在法律的意识方面不断地警戒自己。白衣天使,意味着完美,可是什么是完美,我认为:只有美丽的衣着与形体显然是不够的,甚至只有医护的精湛技术也是不够的,甚至只有一颗对患者的爱心仍然是不够的,我们还要学法知法,维法用法。只有法在心中,我们才能称得上实现了真正的完美!
曾经有人把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称为“最先拥抱太阳的地方”。太阳,在好多人的眼里,意味着一颗仁爱之心的温暖,也意味着一颗诚信之心的热情,意味着善良与道德,但是,在我看来,太阳更意味着一种普照万物的公平与不分贫富一视同仁的公正,意味着科学的严谨规律与尊重生命以人为本的准则。当太阳的光芒照进人的心中,它既是一种温暖,也是一种保护;既是一种安慰,也是一种提醒;既是一种出于道德似的善良,更是一种法律式的严肃。我们白衣卫士,应该是拥抱太阳的人,或者说是阳光的使者,我们只有深入地理解了阳光,才能给人以阳光般的温暖;同样的道理,我们只有深入地理解了法律,我们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维护患者的权利。
我们的人生才会更加完美!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与法同行三分钟演讲稿(篇2)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的有序。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伦王国国王汉穆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明确了法律的重要性。也许有些人又会问:法律既然是为了保障我们的权利而存在的,那我们什么也不用做么?当然不,凡事都有两面性。我们不能只懂得索取而不懂得回报与付出。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但法律同时具有强制性和义务性,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必然的要履行法律赋予每个人的义务。例如,我们有劳动的权利,同时相应的有劳动的义务。我们中学生有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也有9年的受教育义务。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而作为中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你快点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作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合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与法同行三分钟演讲稿(篇3)
亲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学生们:
大家好,我来自二年级__班。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以法律己,以德驭思》。
说到法律,人们总觉得神秘、凝重、高贵,就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字箴言,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们:自由、平等、正义、法治。事实上,法律就像道德和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规范,这个社会才变得秩序井然。
法律是我们生活中维护权利的武器,道德是规范我们行为的社会标准。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如何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律同行。可能有人会说:“你太担心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我们不做点体面的事,就不会犯法,更不会犯法。”其实不是。
有一句众所周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可见的方式实现。”无论你是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我们常说,我们遵守法律法规,“国有法律和家规”,“没有什么规则可以造就方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上的自律和社会公民标准,既不有损道德,也不违法。我们中学生应该在日常生活中规范自己的言行,做一个优秀的学生。“一会儿见万古,一分钟见千秋”。如果你觉得现在违反校规没什么大不了的,以后别犯法就好。那么请尽快放弃这个想法。现在的放纵很可能导致未来的悲剧。为什么要等到法律制裁才后悔?
当今社会,人们不断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传统美德是否过时。近年来,我国学生中出现了一些违反刑法的现象。比如强迫学生要钱,参与抢劫,与社会青年交往,甚至带进校园,从而造成一系列不必要的灾难。校园暴力比较多。这些不良现象的出现告诉我们,我们应该以良好的道德意识来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一个文明道德的中学生。
权利在法律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美在道德中占有。同学们,让我携手学习和理解法律,共同遵守法律和保护法律,共同远离丑恶,共同保持文明活力,共同创造美好的校园环境。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
与法同行三分钟演讲稿(篇4)
亲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学生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中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则,你不可能成为方圆。”无论做什么都要有规矩,不然什么都做不了。对国家和社会来说,这个规则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处于生理心理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培养法律意识,从小进行法律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可以鼓励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世纪的中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法律的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
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与法同行三分钟演讲稿(篇5)
亲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学生们:
大家早上好!
“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东风早已吹进我们的教育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继诞生;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如期启动;农村学校远程教育工程顺利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已经落实;“一费制”改革稳步推进……教育人看到了未来,展望着美景。我们看到,体罚学生、滥定资料的现象没有了;我们看到,因家庭贫困而辍学的孩子又回到了校园。我们看到,今天的教坛涌现出来了数不清的李力、冯志远、郭立华、倪香云、殷雪梅、李文昌、孟二冬……
此时此刻,我心潮澎湃,面对着我热爱的教育事业,面对着“以法治教”的大战略,作为一名教育人,我想说:“以法治教”叫我们实行教育行为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以法治教”叫我们摒弃教育的陈规陋习,改变旧的工作方式;“以法治教”需要我们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可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媒体报道中我们还经常会看到: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教育问题、道德问题依然严重,学生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教师贫富分化严重,代课教师沦为教育的民工;农村教育举步维艰,择校之风愈演愈烈;教育鸿沟、教育的不公平已成为明显的事实。
面对这一切,我们是否该静下心来,仔细思考,这些问题的存在给孩子给我们给社会到底带来了什么?当我们在享受普法教育带给我们的美好生活的同时,是否也该为推进法治化教育做点我们该做的事?那么我们该做些什么呢?“以法治教”。对,“以法治教”,让教育成为桃李满园的沃土。“以法治教”就是一面镜子,通过它的反射,来矫正我们每一项工作的偏差,升华我们的思想觉悟。
普法教育以来,我市政府投资3600万元修好了6所县城中、小学!此举不仅缓解了新近城区儿童就学的压力,更为进城务工农民子弟解决了读书难的问题。从此,这些孩子们不再感受到城乡的差别,不再体味到贫富的不公,享受到了起跑线上的公平。
今天的教育在“以法治教”的进程中,已焕发出她应有的生机和魅力。朋友们,船已离港,帆已扬起,让我们依法从教、行再法中,用我们的双手去装扮教育美好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