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宣传倡议书7篇范本

小姚0分享

如今在很多情况下需要用到倡议书,倡议书具有广泛的群众性的特征,有了解过倡议书是怎么写的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森林防火宣传倡议书,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森林防火宣传倡议书7篇范本

森林防火宣传倡议书篇1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6月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每年3月到5月是森林防火特险期,点点火苗可毁整片山林。为了严防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倡议共同遵守如下规定:

一、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

二、在林区祭祖扫墓时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

三、进入林区不带火种、更不能吸烟;

四、教育孩子不在林区进行篝火、烧烤、野炊等活动;

五、进入林区时服从守口人员和护林人员的监督检查,自觉抵制野外用火行为,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扑救;

六、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要高度重视安全,老、弱、孕妇、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为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自觉预防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宣传倡议书篇2

尊敬的市民朋友、各位青少年朋友: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为我区的森林防火期。冬至、春节、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在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因生产用火的,必须经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街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请您在祭祖、上坟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火警电话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

森林防火宣传倡议书篇3

__县的公职人员们:

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含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干部职工和村居委干部及护林员)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在全县形成全民参与、共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浓厚氛围,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公职人员要做森林防火的义务宣传员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探亲、休闲和祭祀时,要广泛向亲朋好友、乡里乡亲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知识,扩大森林防火的宣传覆盖面,让群众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避免野外违规用火,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模范践行者

各级公职人员在回乡祭祀时,要大力倡导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各种无烟祭祀,决不参与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各种祭祀,坚决制止在林区燃烧香烛纸宝、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三、公职人员要做森林火灾的义务扑救员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公职人员要及时向所在镇或县森林防火部门报告火情,尽快疏导周边群众,尽快协助火灾扑救,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四、公职人员是森林火灾的首要追责者

如果公职人员不遵守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野外违规用火特别是参与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的,除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外,还要加倍处罚。

各级公职人员,__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生态环境大家同创,绿色家园你我共享!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建设山川毓秀幸福、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振兴发展而不断努力!

森林防火宣传倡议书篇4

广大群众:

你们好!

受各种封建观念、陈旧习俗的影响,一些人在清明节仍采用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方式进行祭扫活动,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全国因上坟烧纸引发的森林火灾近占已查明火因火灾总数的三分之一,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极大压力。为有效遏制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的高发态势,限度地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异常天气增多,森林火灾在我国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已经成为破坏我国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诱因。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2月16日,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385起,受害森林面积5000多公顷。其中云南省由于近3个多月降水同比偏少了64%,进入2月以来,全省各地气温连创历史同期记录,旱期比往年提前了1个多月,达到50年一遇的同期旱情,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森林火灾呈现来势较猛、境外火频发、损失较重的特点,凸显历史罕见的森林防火严峻形势。截至2月15日,云南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67起,受害森林面积200公顷。降水量将较常年同期偏少,旱情呈发展态势,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防火形势正处在最严峻的时期。因此,要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

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田坎、烧麦茬等农事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面对今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积极投身森林防火工作中去,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使我们的家乡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做出应有的贡献。

森林防火宣传倡议书篇5

森林不仅可以绿化环境,还能防风固沙,防水土流失,吸收二氧化碳,减轻环境污染。人们誉它们为‘大自然的美容师’、‘特种医生’、‘木材制造厂’、‘绿色品仓库’等。地球离不开森林,人离不开森林。

森林是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它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森林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可是森林却时刻面临着火的威胁!火可以使宝贵的自然资源化为乌有!火可以导致人们失去宝贵的生命!有多少人类文明在火中消失?有多少宝贵财富在火中消失?

保护森林,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一点星火,一根火柴则有可能会造成人民巨大的损失:生命、财富、亲情、环境……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有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两种,其中,人为因素占得最多。人为因素主要有野外用火开荒;用火取暖;;抽烟乱丢烟头等。“水火无情”,可不是闹着玩的,有句古话说得好:玩火者必_!人们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可以给森林带来灭顶之灾,给人类自己带来不尽的伤痛!是人们薄弱的防火意识导致了一次次惨痛的后果!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应当知道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什么是森林防火、什么是森林火灾,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不在野外玩火。告诉人们森林防火重在预防,帮助提高人们的防火意识。我们应该保护属于我们的绿色森林,让绿色永驻我们心间。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如果人人都保护森林,那么就会没有火灾,我们的地球将更加美好!

森林防火宣传倡议书篇6

清明节是我国缅怀先人、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焚香、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支持、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不仅可能把多年的生态建设成果和几代人艰苦努力培植的林产业毁于一旦,甚至于烧毁村庄,造成人员伤亡。随着林业产业、生态建设力度加大,森林面积不断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的机率上升,扑救难度增大,严重威胁着生态系统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增强防范意识,严防森林火灾,共建绿色家园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责任。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要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倡导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无烟祭扫方式,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不断提高和丰富个人精神文化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域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鞭炮、孔明灯,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城市、绿色家园、美丽双江需要全社会精心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社会!

森林防火宣传倡议书篇7

尊敬的家长和同学们:

清明节临近,又是一个森林火灾高发期即将到来。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竹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因此,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请您在祭祖、上坟时,做到下列事项: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管好您的小孩,不要在野外玩火。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110电话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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