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5篇
倡议书是一种建议、倡导,它不给人一种强制的感觉,可以轻松倡导之中,宣传了真善美,使人们无形之中就受到深刻的教育。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希望大家喜欢!
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1
同学们:
共建文明城市,同享幸福生活是我们大家的心愿。宜昌是我们共同的家,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有序畅通的交通秩序,和谐守礼的人际氛围,不仅带给我们舒适宜居的生活,还给我们带来创业发展的环境。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塑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是市委、市政府为群众谋福祉、为宜昌求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是显民智、聚民力的大事。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宜昌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宜昌市市场业主协会号召全体会员积极投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去,为宜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一份力,添一份光,尽一份责,在此谨向全体会员发出如下倡议:
1、从我做起,做知礼行礼的模范。所有会员单位要教育职工讲文明、讲礼貌,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努力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得体,谈吐文明,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提问,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市民形象,做遵守法规的模范。
2、从我做起,做守法经营、文明经营的模范。全体会员单位要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争做创业先锋,加强窗口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坚持诚信守法,规范服务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推行便民措施,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强化企业管理,不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3、从我做起,做保护环境的模范。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广泛开展厂区(办公区)清洁行动,教育职工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共设施,不乱贴滥画,不乱摆摊点,在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大声喧哗,不说粗话脏话,营造整洁干净的城市环境。
4、从我做起,做倡导和谐的模范,努力营造“做文明人,创文明城”,“宜昌是我家,人人都爱她”的氛围,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正确处理邻里关系,同事关系,培养“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关系。
尊敬的广大市民们,您的每一份努力,都让我们的城市文明更进一步,您的每一份辛苦,都为我们的城市增添一份光彩,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宜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我们的力量吧!
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2
广大市民朋友们:
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是县委、县政府为加强我县城市管理、重塑城市形象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广大市民朋友热切期盼的一件实事,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为此,县创建办特向全体市民提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行动,人人参与。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搞好城市清洁卫生是我们每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县直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每一位市民都要踊跃参与到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担负起包保路段和门前卫生清洁责任,包门前卫生干净、包门前秩序畅通、包门前人行道上花草树木完好、包门前市政设施完好。
二、共树新风,营造氛围。全体市民要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和不文明行为,倡导文明新风尚,培育良好公共卫生习惯,做文明人,说文明话、办文明事、行文明路。不乱贴乱画,不乱扔东西,不在公共场所燃放鞭炮,不破坏公共设施;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草坪。形成“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人人关心城市、人人爱护城市的良好氛围。
三、敢于监督,共同维护。每一位市民都要积极维护城市的清洁卫生,弘扬正义精神,自觉当好城市卫生的监督员,认真履行监督义务,对破坏城市环境卫生、损毁公用设施的现象和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举报,敢于对一切影响城市卫生文明的人和事说“不”,为共同维护城市清洁卫生出一份心、尽一份力。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中去,为创造一个文明卫生、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的县城新环境而承担起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
倡议人:______
时间: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3
尊敬的市民朋友: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区委、区政府为建设美丽西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我们既是城市文明的参与者、践行者和传播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为动员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到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来,共同创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努力规范个人言行,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
自觉遵守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公约,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优秀典型,带头革除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危害秩序的不文明言行,及时劝阻身边的不文明现象。
二、自觉改善城市环境,齐心共建美好家园。
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做到爱护市容,不乱贴乱画,不乱挂乱晒,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维护城市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便溺。
三、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推动文明城市建设。
做到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自觉维护车站、商店、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秩序,不讲粗话脏话,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坚决摒弃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乱放、占道行驶、抢行插队等不文明行为,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和井然有序的交通秩序。
四、树立窗口文明形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旅游、商务、金融、卫生、交通、餐饮等窗口行业,要以塑文明行业形象、树文明服务品牌为主题,进一步规范行业服务;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做到行为规范、用语文明、热情周到。
五、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争当文明城市创建志愿者。
志愿者活动是当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十分高尚的行为。广大市民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到各级部门单位、社区组织的公益活动和不文明行为大劝导等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中来。
尊敬的市民朋友,创建文明城市带给我们的不仅是一个城市的荣誉,更是一个整洁、美丽的宜居环境,需要每一位市民的热心参与。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用自己的行动为建设美丽、文明的幸福家园贡献力量。
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4
市民朋友们:
当前,我区正在参与肇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美丽高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大力支持和参与我区创文工作,共建幸福美丽家园。
一、当好文明风尚的传播者。以主人翁的姿态当好城市的文明使者,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存公德之心,行道德之事,做有德之人,弘扬文明礼仪新风尚,倡导友善行为好习惯,传承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积极学习身边好人好事,坚决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和不文明陋习,争当文明新风的传播者。
二、当好文明行为的实践者。自觉做到保护环境,爱护家园,不乱丢垃圾、不乱丢烟头、不乱写乱画、不乱涂乱贴、不随地吐痰,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遵守交通规则,主动礼让斑马线,做到行走有道、乘车有序、坐车有礼、开车有德,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风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大声喧哗,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花草树木,营造良好的公共秩序。
三、当好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承者。积极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踊跃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共同培育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
一言一行塑造形象,一举一动彰显文明。市民朋友们,创文有你,高要更美,我们相信,有你的支持和参与,高要的创文工作一定会取得成功,高要将会更美丽,生活将会更美好,市民将会更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协力,共创全国文明城市,共建幸福美丽高要!
倡议人: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5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养犬的市民朋友也逐渐增多。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它们活泼可爱,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快乐,但如果不对它们加以约束和管理,就会带来噪音、污染、伤人等诸多社会问题。养犬行为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为了建设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让我们的生活更温馨、环境更美好,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法规,依法养犬。请自觉遵守《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依法主动办理养犬登记和安全免疫手续,不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不虐待、遗弃犬只,不在非法交易场所交易犬只,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管理。
二、加强管理,安全养犬。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束上犬链,由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他人,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儿童、老人、孕妇等人群,避免伤人、打斗等意外发生。不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影剧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人同意。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送伤者到医疗机构救治。
三、爱护环境,卫生养犬。外出遛犬时请随身携带卫生纸、铲子、纸袋等物品,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不携犬或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休闲场所等公共草地花圃,维护洁净优美的城市卫生环境。要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疫病预防,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发生。
四、尊重他人,文明养犬。要注重邻里和谐,体谅他人感受,防止养犬侵扰他人正常生活,避免发生矛盾纠纷。要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犬只保持安静的好习惯,特别是在早、中、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要尽量避免犬只在生活区内狂吠,防止扰民现象发生。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和义务,为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希望广大养犬市民积极响应此倡议,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携手共建和谐宜居的美好家园,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