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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个人先进事迹

2020-12-03 23:19:41
|家敏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就到了12月4号国家宪法日这天了,2020年度法治人物的个人先进事迹给了我们怎样的感想?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些关于《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0年度法治人物》个人先进事迹素材,作为参考,希望你喜欢。

2020年度法治人物个人先进事迹【1】

阴埝埝:坚守初心使命 用法治力量护航乡村振兴

农业法规体系的“建设者”

为了充分发挥立法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阴埝埝始终坚持立法先行,广泛深入基层与部门、企业、农民进行座谈交流,倾听民意、汇集民智,通过立法手段,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定化、法定化,将成功的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她先后参与制定或修订(正)农作物种子、肥料管理、动物防疫、农村土地承包、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23件次;结合山西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促进出台了《山西省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条例》等在全国具有首创意义的法规,努力实现农业农村各领域有法可依。

她每年提出法规规章草案修改建议40多条,审核各类规范性文件30多件。她坚持“立改废”并举,定期组织开展清理、及时废止与上位法和现行政策不一致、不衔接、不适应、不好操作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消除制度障碍,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给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她是营造农业法治环境的“宣传员”

阴埝埝坚持普法为民导向,从农民群众需求出发的她,组织全省农业农村部门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宪法进农村主题日”“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等送法下乡活动。她利用“报、媒、纸、微、抖”的宣传优势,指导制作普法宣传微视频、微电影等新媒体宣传作品,多层次、立体化推进普法,推动普法进农村,推动宪法法律、涉农法规融入农民群众日常生活,努力让农民群众找得到法、用得到法、信得到法。

她是农业执法队伍的“推动者”

阴埝埝坚持以素质建队,努力推进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历经试点、起步、推进、规范、深化五个阶段,基本解决了“一事一法、多头执法”现象,实现了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从无到有再到规范的目标。她连续多年带队赴市县开展示范执法和督查检查,把课堂搬到现场,把产品当作教材,带领专家就农业执法程序、办案技能技巧、处罚文书制作一一进行现场示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和执法人员一起学、一起查,促使基层执法人员实现了从“不敢不会执法”到“积极主动执法”的艰难转变。

她参与编写了《农业法律法规汇编》《农业执法培训教材》《农业行政执法法律知识问答》等培训教材,开展了全系统法律知识竞赛和执法技能比赛,连续15年开展案卷评查。全省农业执法能力有效提升,她先后荣获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4份,创建全国第一批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4个、示范单位4个,多项工作在全国农业农村法治系统居于前列。

她是维护农业生产秩序的“带头人”

阴埝埝牵头制定了全省统一的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模式,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她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等一系列绿剑护农专项整治行动。

近五年来,她在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082起,移送公安机关28起,入选全国农业执法典型案例5件,为推动山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她是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守护者”

阴埝埝始终坚持真心为民,作为“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专家,她热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耐心接听农民的投诉电话,细致地帮他们分析情况,不厌其烦地一遍遍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引导他们合理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

为了更深入推进全省农业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农业产业环境,规范农业行业秩序,她认真处理涉法信访和举报案件,跟踪案件查办情况,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用法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为乡村振兴创造平安环境。

2020年度法治人物个人先进事迹【2】

严扬驹:用行动诠释初心使命 以汗水绘制青山绿水

勇于担当,争做环境执法排头兵

“群众问题无小事”,严扬驹认为,环境好坏会直接关系到群众幸福获得感,但基层环境执法工作实际上又有着工作量大、人员不足,需要的时候,都是5加2、白加黑地工作。

新冠疫情期间,严扬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义无反顾奔赴一线,冲锋在前,主动请缨到确诊病例定点医院进行检查。他同时每天深入一线,对主城区大型医院、医疗废物产生量较多的门诊、乡镇卫生院以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展开全面检查排查。严扬驹通过建立医疗机构微信群等方式,及时调度医疗污水处理情况,规范污水处理操作规程,杜绝未按要求处理处置的医疗废物和废水成为二次污染源的隐患,用“逆行”筑起一道防疫阵地。

精准执法,实现高效查处违法行为

2017年4月7日,疏菜叶面大量焦黄,有农民反映闻到刺激性气味。严扬驹根据当日风向以及村民的投诉的状况,将嫌疑对象锁定在1.5公里的外的某钛白粉公司。通过证实,他发现了该公司异常排放二氧化硫的证据,促使企业心服口服主动向菜农赔偿损失,同时依法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019年3月,根据近一年的持续观察,严扬驹根据对某企业污水处理能力与排放浓度不匹配等大量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在调查过程中,他遭遇了企业恶意删除监控录像行为,虽然经技术手段进行处理,但只能成为恢复成录像碎片。严扬驹对4万多条录像碎片进行逐一筛选,最终锁定了违法行为的证据。经严扬驹查明,该企业通过人为停止采样、断开缺水报警系统等一系列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的涉嫌环境犯罪行为,已依法将案件线索以及证据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刑事侦查。该案还被评为了“2019年全国环境处罚典型案例”。

严扬驹对辖区内企业工艺了如指掌,同时发挥自身熟悉自动化设备的专业特点,通过分析企业自动监测数据、生产中控系统历史记录等手段从企业内部突破,让再隐秘的环境违法行为也无所遁形。凭着专业的数据分析和判断,他精准执法,查处了一批自动监控数据作假以及私设暗管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成为了生态环境执法的“办案能手”。

做好传帮带,提升团队办案水平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严扬驹注重对新入行同志的培训,多次在全市的环境监察业务培训中主讲在线监测设备、现场检查要点等课程。在实际工作中,他主动为一线执法人员讲解检查方法以及适用法律法规等内容,做好传、帮、带作用,提升生态环境系统的办案水平。

积极参与规范执法创新,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在执法过程中,严扬驹与支队同事一起钻研琢磨,以提高办案效率和案卷质量为目的,共同参与了执法用车后备工具箱改装、《取证照片》规范化、《现场勘察示意图》电子化、《案件调查报告》程式化、《结案材料》便利化等微创新,大大提高了执法过程的模板化、规范化,其所在支队的做法得到了部领导的充分肯定,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实用经验。

2020年度法治人物个人先进事迹【3】

徐学亮:秉持初心,为民想事、成事、干事

融合法治治理与村规民约,让“两委”同心同向依法治村

在工作中,徐学亮按照党的组织原则注重班子团结形成有效合力,进一步完善“两委”依法治村领导小组,指导督促该村法治宣传和依法治村工作,先后建立了村法治宣传和志愿者队伍,将依法治村与治安、调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徐学亮通过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中法律知识学习,大大提升了全体党员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村内矛盾纠纷和依法落实自治制度的能力。他通过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村矛盾调解中心、治保会等自治组织作用的发挥,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要注意向纠纷当事人宣传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做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全村的和谐稳定。

融合法治保障与基础建设,让村里村外环境美丽适居

小郝庄村的环境问题徐学亮的“心头病”。由于长期的落后,村里没有一条像样的路,晚上出行一摸黑。徐学亮上任后在班子会上说:“作为村干部,这环境要是不整治,这路要是不修、路灯要是不装,我们见着父老乡亲,脸都臊得慌。”

于是,他以村里 第一书记的身份,向派出单位“寻计”,向相关部门“问策”,曾几过家门而不入。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当年6月,一场史无前例的美丽村庄环境建设大会战的号角吹响。为了建设享福美好的家园,党员干部一马当先,村民们的热情异常高涨,沉寂了多年的小郝庄一下子活了起来,经过苦干、实干加大干,眼前的小郝庄已是“旧貌换新颜”。

在此基础上,徐学亮通过寻求法治援助,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协调帮扶专项资金,先后对村庄路网、厕所、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垃圾处理设施、路灯、绿化等进行了全面改造,改造升级6座水冲公厕,户厕覆盖率95%,道路硬化覆盖率100%,各项配套设施齐备。

为彻底改善该村的人居环境,徐学亮把环境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坚持从源头抓起,从清理垃圾开始从我做起,从人人做起。每家放置垃圾桶,每天安排保洁人员,挨家挨户清理垃圾,保证村内垃圾不落地,做到村街环境治理全方位、无角落。

融合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让村庄和谐稳定

暮秋时节,小郝庄村的树霖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的冬桃成熟上市,连片的冬桃园里果实累累。前几年通过土地流转村里建起了合作社,村民们的大部分土地都参与入股,由于个别农户违约迟迟不出让耕地,大面积耕种受到制约,影响规模种植。徐学亮得知此事,主动出面调解,依照合同法将矛盾及时有效地化解,保住了3000亩粮食作物的顺利耕作,使树霖种植合作社规模实现扩大经营,村民入社率达到85%。

该合作社的400亩桃园进入挂果,管理难度大、销售无市场,愁得刘怀俊寝食难安。徐学亮得知情况后,通过村治安联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组织,加强重点区域的治安巡逻,使违法犯罪被第一时间防范;通过微信朋友圈多渠道建立店商销售平台,确保数十万斤优质雪桃随时采摘随时上市,实现尽产尽销,入社社员大股大喜、小股小乐,小康生活美不胜收。

目前,该村上下气氛祥和,村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未再发生过民转刑、治安案件和群众信访集访案件。2020年5月,小郝庄村被区委政法委评为“安全村”。

融合法治宣传与全民健身,让村民学法懂法用法

徐学亮将法治宣传跟村民健身密切结合,在广场中融入法治元素,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业余文娱活动结合起来,健身、学法两不误,定期更换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慢慢地,法治小常识成了村民茶余饭后的话题。之后,徐学亮又协调在村里完善了司法工作室,依托村内的村民普法学校、法律咨询服务站,邀请镇司法所相关人员为进村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让小郝庄的全体村民在紧锣密鼓奔小康的进程中,人人争做学法懂法用法的模范。

2020年度法治人物个人先进事迹【4】

王文志:心中存正义 秉笔揭积弊

一篇文章,触发“最高规格”问责

2020年8月4日,一篇题为《青海“隐形首富”:祁连山非法采煤获利百亿至今未停》的报道掀起了巨大的舆论冲击波,触发了一场声势和力度空前的专项整治行动,为痼疾重重、久攻难下的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破坏乱象的彻底治理,做出了直接和有益的舆论推动。

文章的作者是王文志,青海祁连山南麓非法采矿问题是他调查报道的代表性作品之一。但起初,王文志并没有想过自己会撰写这样一篇作品。

2018年,王文志历时半年多的调查,推出了《青海一矿权大案调查 涉假红头文件“夺走”千亿矿权》的报道——青海商人马少伟依仗一纸疑似造假的政府公文,以零投资从陕西一公司手中夺得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一井田开发经营权,引发旷日持久的矿权纠纷。而初次调查,王文志还发现了在千亿矿权争夺之后,青海木田煤田还存在着更严重的问题——始终有地方企业在进行着非法采煤的行为。此后,青海木里矿区生态破坏问题一直在他心中萦绕:规模如此巨大、破坏如此惨烈的掠夺式采挖,何以经年累月、有恃无恐?此事之前并非没有媒体关注,但问题依然存在,又是为何?

他决定对此展开深入调查——“张开五指”不如“攥紧拳头”,不做“现象类”监督报道,要做深做细“个案监督”。为确保事实确凿和报道准确,王文志历经三年多不懈的调查采访,四次深入海拔4200米的祁连山南麓,克服高原缺氧、人迹罕至、环境凶险等困难和风险,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捕捉有价值的闪光点,最终形成十万字的采访资料。为确保报道能够无可置疑、一击即中,他从采访资料中捕捉最有新闻价值的素材,又从多个部门、数十个采访对象中采撷关键的证人证言……

几年内,一番查访印证之后,盘桓在心头的一系列问号渐渐被王文志一一拉直。他揭露了青海“隐形富豪”打着生态修复的旗号进行掠夺式开采持续14年,导致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地局部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的问题,呈现了一篇不足4000字却“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重磅新闻报道。

一石激起千层浪。稿件甫一发出,即被中央各重点新闻网站、各大主流新闻网站及客户端、各门户网站大量转载,形成刷屏之势,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等中央权威媒体还针对该事件刊发评论文章。以央视《新闻1+1》栏目为代表的多家媒体也纷纷跟进。

报道刊发当日,青海省立即成立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的专项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次日晚抵达现场开展核查。青海省委就此两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严查严办、举一反三……追责问责引发青海官场震动,反腐大幕悄然拉开,青海省副省长文国栋主动投案,另有多名厅级官员、十余名县处级官员相继落马……

“勿忘人民”,是新华社著名记者穆青的谆谆教诲,也是记者选择这份职业的初心。有人说,调查性报道最能诠释“勿忘人民”的精神内涵,最能承载记者的新闻理想,最能体现新闻报道的舆论力量,也最能让一个记者有成就感。王文志这篇报道,不仅发挥了舆论监督的威力,让隐藏在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渐次浮出水面,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起到积极作用,也让我们看到了一名新闻工作者明辨是非、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

一个梦想,致力舆论监督报道

作为一名《经济参考报》的调查记者,王文志十余年间经历了中国财经领域几乎所有重大财经事件。他一直谨记,记者只有心怀大局,作品才能像拳头一样敲在时代绷得最紧的那根弦上,才能够震撼人心,才能产生强大的影响力;只有秉持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敢于触及热点问题,才能采写出既体现中央精神、又贴近实际的力作,实现舆论监督社会效应的最大化。

他的调查报道一向以尖锐、深刻、硬气和稳健著称。他认为,一篇有影响力的报道,所揭示的问题一定是根植于时代发展现实中的。王文志曾报道了中国福利彩票最大的票种——中福在线涉嫌巨额利益输送的内幕,导致多名官员被撤职、降级或判刑,此后,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规范彩票管理的法规;他还报道了多家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被商业设施侵蚀,并且滋生腐败的问题,直接引发了中纪委和国家有关部门“整治会所中的歪风”行动,全国上千家建在历史建筑、公园中的私人会所被取缔,相应规定随后出台……

鉴于上述成就,王文志获得了第24届、25届、26届“中国新闻奖”,他还有20多篇舆论监督报道被评为“新华社社级优秀新闻作品”,他是新华社以监督报道类型获得这个奖项最多的记者之一。他说自己不是一个全能的记者,但能一直致力于舆论监督报道,“也是很荣幸的事情”,因为他的新闻理想,是做一个优秀的调查记者。

“做新闻要‘在路上、在基层、在现场’,无数新闻佳作的实践证明,精品仍然是跑出来的,是记者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挖掘的结晶;做调查报道除了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还可以围绕某个领域拓展相关知识;有思想内涵的作品,才能正确引导舆论,见证历史,推动进步……”十余年来,王文志深耕于调研报道,并对此感受颇深。这期间,他其实不乏其他不错的发展机会,也面临很多诱惑,但他深知自己的理想是什么,价值在哪里,故初心不改,执着坚守,内心始终保有一份悲天悯人的情怀和“唯恐天下不兴”的责任感。

2020年度法治人物个人先进事迹【5】

王同林:环保宣传员,执法压舱石

剑者,兵锋所指,所向披靡。

打赢污染防治这场“攻坚战”,手中必须握有一把削金断玉、无往不胜的“利剑”。

在泉城济南,这把已然出鞘的“利剑”,就是那些奔走在治污一线、坚决与环境违法行为作斗争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队员们。王同林,正是其中冲锋陷阵的一名尖兵,他有个响当当的外号——“执法定盘星”。

环保领域的“法治压舱石”

“执法定盘星”,该如何解读?原来,因为从事环境法制工作近20年里,王同林练就了一身过硬的业务本领,所以大家亲切地称他为济南市生态环境领域的“法治压舱石”“执法定盘星”,一组组醒目的数据,就是最好的明证:

培训执法和企业环保工作人员5000余人。作为生态环境部、山东省环境执法讲师团的讲师,他经常深入厂矿企业和区县环境执法一线,讲法律、解纠纷、搞服务,几年来共参与培训执法人员和企业环保工作人员5000多人。自2011年山东省开展大比武活动以来,他多次作为主力队员代表济南市参赛,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直接审核处理行中处罚案件1000余件。在法制工作中,王同林着力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目标,强化证据意识,规范执法程序,制定《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行政处罚内部审核工作程序》,对处罚案件采取“背对背”式法制审核,克服“书面审”“被动审”“机械审”的弊端,直接审核处理的1000多件行政处罚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败诉。

组织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64起。自2020年以来,他共组织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64起,其中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6起。同时,他还制定了《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十二条”》明白纸,组织执法人员发放到每一家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夯实了企业主体责任。

“永不关机”的环保法律顾问

在日常工作中,只要碰到法律问题,同事们总是马上想到王同林,而他也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提供专业、耐心、细致地解答。

在某企业偷排废水案件中,执法人员采取外围偷排口挖掘暗管、进厂调查和制作笔录等措施后,依然没有任何思绪。就在案件调查陷入僵局的时候,他们搬来了“救兵”王同林。在企业否认、检测报告被监测机构收回、无任何直接证据的不利情况下,王同林从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到污水处理运营记录的证据提取等环节全面取证调查,将相关旁证形成完整、扎实的证据链,最终让案件得以解决。

早在18年前,王同林就是怀着对法治的坚定信仰,捍卫环保法律尊严的初心,走上了环境法制工作的岗位,“永不关机”正是他对初心的坚守!

环境法制的“播种机”

2020年6月底,济南市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将正面清单落实落细的典型做法,被生态环境部点名通报表扬。一直奔走在基层执法一线的王同林深受鼓舞,因为这枚“军功章”也有他的一份力。

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后,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落实审慎监管理念,王同林作为主要起草人,及时编写制定了《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和《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执法帮扶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10种免除行政处罚和6种减轻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将919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名单,推行差异化执法监管。

因为常年奔走在基层执法一线,深知担当精神和履职能力对一名环保执法人员是何等重要,王同林坚持当好环境法制的“播种机”“宣传员”,坚持将所学所长与实际工作有机融合,积极解决群众的信访投诉问题。

某住宅小区噪声扰民问题存在已久,举报人长期通过各种途径向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反映。王同林牺牲夜间休息时间,带领监测人员多次实地检测,与举报人面对面沟通、说法释理,最终圆满解决了这一信访“老大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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