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管理制度条例规定
办公室制定制度,规范员工行为,规范企业管理,实现制度面前的平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办公室管理制度条例规定,欢迎大家来阅读。
办公室管理制度条例规定篇1
(一)总则
l.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3.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4.档案管理要指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5.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必须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6.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
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7.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8.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9.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存档以备查询。
10.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1l.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12.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决经理办公室负责。
13.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14.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及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15.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发给各个部、室。由各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他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
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办好人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人库房。
16.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六)库房管理
17.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账卡。
18.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19.物资人库后,应当日填写账卡。
20.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2l.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22.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23.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房内必须配备消防设备,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厦邮发管理
24.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25.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26.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
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27.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2)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28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29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30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办公室管理制度条例规定篇2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分工的原则,全公司各类文件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公文的签收
1.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公司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登记签收。
2. 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办公室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3.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办公室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立即办。
(2)、一般文、函、电等,分别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例外)。
4.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或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送回办公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2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文件阅完后,应送交办公室,切忌横传。
(4)、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办公室管理制度条例规定篇3
为了规范学校各办公室管理,创造安全、优美的办公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证各办公室的安全使用:
1、员工须严格保管办公室设备有关密码,不得将密码告诉非办公室员工;
2、员工须严格保管办公室门钥匙,不得将钥匙转借非办公室员工。
二、员工上班时应注重仪表,穿戴整齐大方。待人热情、友好真诚,待客精神饱满,不卑不亢,无不礼貌行为。
三、所有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区域内吸烟。
四、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办公室交谈注意音量控制,禁止聚众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办公。
五、一切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由门卫联系相关部门并经同意后方可接待。外来方可统一由行政办公室接待,询明客人来访目的后,尽快通知有关部门或人员,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区。办公时间严禁会客。
六、严禁办公时间在计算机上玩游戏、聊天、发私人邮件,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为保证办公区域干净整洁,不准在办公室、柜子及窗台上搭晾毛巾、放置衣服;办公用品应尽量放整齐、合理;爱护使用办公设备,若有损坏、丢失、污染,应予以赔偿。
八、员工下班或外出时,应妥善保管好办公物品,如:文件、资料等,下班后,应将有关抽屉、柜子锁好,并确保电脑关闭。
九、禁止在办公室做私事或或从事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十、员工加班时应保证办公区域的安全,加班结束时,要将办公计算机及电灯关闭,结束后确认门窗一锁好方可离开。
十一、注意防火、防盗,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通知行政办,并按学校关于突发事件报告、处理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二、员工应该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执行上班签到制度。
十三、各办公室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办公室管理制度条例规定篇4
1、设置专门的档案室,安装防盗设备、配备灭火器材,标示严禁烟火标志。
2、配置合格的档案箱、柜;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3、建立健全档案登记、传阅、归档、借阅等制度,防止档案丢失、泄密。
4、档案要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保管;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档案内容不外传。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档案。
5、报废的、过期的档案材料及档案工作中形成的不需进档的草稿纸,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送往有关地点监督销毁,确保保密安全。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人为的、自然的损坏。破损、褪变色档案必须及时修补、复制。
7、档案室内要保持清洁、整齐,做到“八防,三无”,配置相应的设施。严禁在室内吸烟,带入明火,人离室切断电源及时上锁。
办公室管理制度条例规定篇5
一、办公室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章细则
第二条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光(包括午餐时光)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光太长。
第三条办公秩序
1、工作时光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透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光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状况除外)。
3、职员应在每一天的工作时光开始前和工作时光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持续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各部门专用的设备由其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章职责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公司办公室共同执行,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50—100元的扣薪处理。
二、办公室物资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为使办公室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
第二章物资分类
1、公司办公室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3、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4、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
5、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
第三章办公用品物资采购
1、公司办公用品物资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办公室同意,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
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交部门经理同意,办公室批准;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主管同意,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
2、物资采购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定大型超市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取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第四章物资领用管理
1、公司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一样的领用方式:
2、低值易耗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3、管制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4、贵重物品:根据专立文件的领用程度来领用
5、实物资产:由办公室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
第五章公司物资借用
1、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2、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职责督促归还
3、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状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第六章附则
1、新进人员到职时有管理部门通知,向办公室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职时,务必向办公室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办公室认可的,其它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3、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修改时亦同,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三、传真使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传真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使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使用传真机的各种状况。
2、使用范围包括本地、国内、国际传真。
(三)、传真的接收管理
1、传真件的接收纳入公司收发管理办法范围内,由收发员统一接收。
2、传真件接收后,填写收件登记簿,并及时分发收件部门和人员。涉及公司事务的原件在行政部留存,业务部门留复印件。
3、公司传真机应随时处地开机接由状态。
(四)、传真的发送管理
1、各部门和人员发送传真,由收发员统一发送;重要文件可由当事人亲自发送。
2、传真发送,须经领导批准,填写发文登记簿表,并及时发送出去;因故不能发送,应及时通知有关当事人迅速另行处理。
3、传真原件留存行政部。
(五)、附则
传真电话不能被占为普通电话使用,以免延误传真收发。
四、公司值班管理条例
一、总则: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间断和财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员工值日:公司依据自身状况,设立公司或部门值日制度;
2、部门主管值班:公司依据自身状况,设立公司部门主管值班制度。
三、管理要点和资料
(一)、员工值日。
1、目的:维护公司日常工作秩序,及时联络、处理事务;
2、一般以工作时光为职责时光;
3、值班要点:
1)、巡察办公场所保洁状况;
2)、电话记录、处理、转送;
3)、领导交办任务。
(二)、部门主管值班
1、目的:以公司业务工作为主;
2、一般以下班时光或节假日为值班时光;
3、值班要点:
1)、接待下班之后客;
2)、处理未完成工作;
3)、处置下班后的突发、紧急事件;
4)、值班人员接打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光、单位、授话人、主要资料;
5)、值班接待来宾要记录来访时光、单位、来访人、主要资料,提来源理意见;
6)、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四、值班规定
1、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2、值班时坚守岗位,不得聚众打牌、看电视、嗑睡;
3、在规定的时光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4、接待来宾外松内紧、热情招呼,具有高度警惕性,善于鉴别来人意图,要守口如瓶,不能随便乱说;
5、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领导活动行踪,遇到紧急状况即能取得联系,须将公安、消防、医院、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部门及火车、飞机、出租车的地址、电话、路线等信息置于明显处,以备应急需要;
6、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和公安部门报警。
五、接听值班电话应注意:
1、礼貌相待:不论打进、接入,应主动通报公司名称、职务、姓名,如对方未通报,应客气询问清楚;
2、使用语言礼貌,切忌粗声粗气;
3、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资料,可请对方复述一遍;
4、对要求打公司领导的电话,首先问清对方的单位名称、职务、姓名,然后婉转回答“请您稍等,我给您找一下”之类的话再处置;
5、对打听事情、咨询类担心条态度和蔼、礼貌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6、除紧争状况随时报告外,一般将若干电话资料集中到一起,有条理地予以报告;
7、加大节假日值班力量,由公司部门主管带班,征求下属中同意后排定值班表,印发各有关部门和人员;
8、根据需要,可安排公司单身职工多兼值班工作,并给予适当的加班补贴。
办公室管理制度条例规定篇6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三、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四、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五、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七、单位每年可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防火巡查制度
一、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三、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写字楼(办公楼)内各单位要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二、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保证设置的防火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等疏散用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一旦发现损坏、丢失的,应及时修复、更换。
防火检查制度
写字楼(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是重点要害部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提前十分钟接岗,认真按照交接班制度的要求与上个班的值班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班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室内的消防设备进行巡检,并将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巡检记录上,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设备维修部门签字维修。
四、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要按照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要严格执行火警报警制度。
五、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不准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六、严禁在监控室内睡觉、打瞌睡,严禁在室内喝酒、吸烟、会客和搞各种娱乐活动,严禁酒后上岗。
七、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及时进行确认。做到“耳细听、眼勤看、头脑
清、反映快”,处置得当。不漏报、不误报,报警准确率达100%。
八、值班人员严禁擅自关闭消防设施、改变室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对外来人员要认真登记,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室内工作。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设施、防火门等。
二、室内消火栓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
1、消火栓内配备的水枪水带及其阀门、启泵按钮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准锈死、损坏、缺少,不因灭火需要严禁动用。
2、装修或摆放物品时,不准遮挡、阻碍。
3、发现故障或破损时,应及时报告消防设备维修人员立即修复。
三、防火门及其闭门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
1、通道和出口,不得摆放物品,堵塞通行。
2、不准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妨碍降落。
3、不准遮挡、人为破损。
4、上述设施发现破损或丢失,应立即报安全保卫部门及时修复、更新。
四、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备的灭火器材应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管理、存放。灭火器的维修和更换由安全保卫部门统一负责。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厂家维修并做好检测、维修记录。
六、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
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
对《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或需要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的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内容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整改期间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 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
二、对本单位内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 1、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填写《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落实整改资金,组织人员限期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完毕后将结果记入《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并签字存档,逾期未整改完毕的根据本站内部奖惩制度给 予处罚;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2、对一时确有困难(含时间、技术、资金)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应书面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制定分段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障不因隐患而引发事故。
三、重大火灾隐患
1、对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积极制定解决方案、筹措资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采取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当停止使用,实行严格管理,保证不发生问题。
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报请职能部门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明火作业管理
1、凡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大风天(4 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外来施工单位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电气线路管理
1、办公、经营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
2、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3、室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 0 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4、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5、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保卫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6、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7、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8、每月(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电气线路必须由专人定期检修,并做好维护检查记录。经常检查配电柜的自动保护系统,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电器维修是配电柜断开工作回路开关上应悬挂警示牌。
三、定期对燃气设备、管道进行检查,查看设备、管道表面是否有损坏。
四、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雷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检查防雷电设备的外观形貌、连接程度,发现断裂、损坏、松动应及时修复;用仪表对防雷电设备接地电阻值进行检测,发现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复。在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条线及低压架空电线等。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每半年开展一次整体综合性演练,演练内容主要包括报警、灭火、疏散、检查、总结。具体内容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义务消防队员参加。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应拟定好演练计划,确定参加人员,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
四、演练应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表》,对演练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讲评,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制定,可结合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的起火部位,分别编制。
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一、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四、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公室管理制度条例规定篇7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园林局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印章管理,公文管理,办公事务用品管理,公务车管理,邮发管理、档案管理等。
第二节印章管理
第三条单位印章包括:园林局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合同专用章、非税专用章、等涉及对外交往使用的印章。
第四条单位印章由局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五条印章的使用一律由各单位负责人及局领导签字许可后,管理印章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六条所有需要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以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盘。
第七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局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出,并做好登记。
第三节公文管理
第八条单位的公文格式应范化,公文处理程序应严肃、正确。
第九条公文的发行由办公室负责。包括各类红头文件、办公例会会议纪要、规章制度、通知、指示等。
第十条各科室自行打印的涉及外发文稿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办公室审核后发送。
第十一条各科室所有打印成文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下行文稿必须报办公室留底存档。
第四节办公用品的管理
第十二条办公事务用品类别:
1、办公用品(桌椅、活页夹、专业器具等);
2、印刷品;
3、纸张(复印纸、传真纸、打印纸等);
4、杂物器具(杯子、茶叶及办公用相应物件等);
5、办公自动化用品(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
6、其它第十三条办公用品的购发:
(一)办公用品的购发由各部门在每月1—5日间造好用品需求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购买、分发给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领回。低值易耗办公用品可由办公室确定购买。单件价格超过10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由分管领导批准报局领导同意后方可购买。
(二)计划外办公用品的申请领用,必须经分管领导与办公室主任会签后方可购发。
(三)新聘工作人员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正常工作。
(四)办公用品应建立账簿,购发手续清晰、规范。
第五节公务车管理
第十四条公务车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各科室工作人员外出联系业务、报送文件、外地出差接送、接送其它人员的紧急和特殊用车。
第十五条车辆调度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驾乘人员凭其派车通知单用车或以其派车电话用车。
第十六条申请用车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办公室应严格按规定派车,不得随意扩大用车范围;向同一方向的用车,以节约为本,能合用的,不另派车。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安全驾驶,爱护车辆,文明行车。
第十八条特殊情况无车或车辆不足时,由办公室向分管领导汇报后,可向社会租车公司租用。
第六节邮发管理
第十九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为各科室收发信件、邮件。所有公发信件、邮件都由办公室指定人员负责登记、收发。
第二十条各部门的报刊订阅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公费报刊的征订由部门负责人上报,并符合单位工作实际,由办公室统一报批订购。
第七节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档案管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要认真做好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和归档工作,对涉及机密的文件、资料,档案要做好保密,防止泄密。同时做好电子档案的备份工作。
第二十二条部门负责人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一般情况下工作人员尽量不要查阅,确因工作需要查阅,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第二十三条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局领导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由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考勤管理制度
1、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2:00下午工作时间:14:30—17:3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周工作五天。
2、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内,并未请假者视为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上按旷课处理。由于公事推迟上班而未提前经部门负责人同意者,按迟到论。
月累计迟到超过3次,警告一次,年度累计迟到或早退15次以上取消任何优秀评选资格,情况严重者予以扣发全年绩效工资。
如有特殊情况影响上班,要及时给自己分管领导和负责人报告。未请假而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视为擅自离岗,到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未请假超过2小时,及工作期间未请假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上为旷课。
擅自离岗第一、二次由科室负责人教育,第三次以上由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达五次以上,扣除所有奖励性工资。
年度旷课三次以内(不含第三次)单位批评教育。年度旷课三至五次以内(含第五次)扣除奖励性工资50%。
年度旷课五次以上扣除全年奖励性工资。情节严重者,将按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3、外出管理
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时,应获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上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报局长同意后,注明外出时间,返回时间,交办公室备案。
员工外出一日内,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交待注意事项后可外出。员工外出二日以上(含二日),由部门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批示同意并交待注意事项方可外出,并将外出审批单交办公室备案。
如发生人员不请假外出,将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4、病假
请病假一日内由部门负责人同意。二日以上由分管领导批示同意。病假三日以上(含3日)要有医院相关证明。因突发疾病不能当时报告,可事后报告,并要有相关医院证明。
正式员工连续病假将按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5、事假
员工请假2天以内事假(含2天),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即可;请3天以上事假需提前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报办公室备案;个人假期将按人事管理规定的假期执行。个人事假,计入个人年度假期总数,并从其假期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