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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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日常工作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日常工作规章制度篇1

为保证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因外来因素安全收到威胁和损伤,特制订以下规定。

第一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职工在生产劳动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第二条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条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在封闭厂房(空调、净化间)作业和深夜、加班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第四条一切电气、机械设备及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装置并保持其连续性。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准改装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确认绝缘可靠,并配用漏电保护器。

第五条各班组岗位应设安全员和防火责任人,并将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悬挂张贴。

第六条在易燃、易爆等场所应在所在的明显位置悬挂安全、警告、提示标志,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设置使用安全防爆电器,不准随意拆除警告标志、防雷接地等装置,不准吸烟或动用明火;消防器材、灭火工具不准随便动用或非法占用,其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无关物品。

第七条变、配电室、乙炔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油漆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第八条职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责任搞好生产作业环境的安全卫生。

第九条发生人身伤亡或未遂事故,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立即报告领导,并保护好现场。职工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损害,可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日常工作规章制度篇2

各装修单位负责人,应约束其属下遵守本大厦装修守则,凡违例者,除按规章罚款外,并将罚金按次递增及记录在案,如仍未有改善,物业部将取消该人员进入本大厦的工作资格,并保留权力限令违例的装修公司整改。

为保障装修工作顺利进行,请切实执行下述条例:

1.装修单位应在施工前替其装修人员申请及办妥有效的出入证,将装修人员的资料详列在申请表格上,连同装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务工证、暂住证复印件(适用于外地施工人员)及近照2张交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出入证,每张出入证工本费为人民币10元(不退还);另每张押金人民币40元。

2.装修人员在施工期间,应将临时出入证佩戴在本人左胸上部,以便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随时检查,违者初次警告并记录在案;第二次罚款人民币20元,严重警告及记录在案;再三犯者罚款50元,管理人员将有权收回该装修人员的工作证及没收押金,并请其离开本大厦。

3.装修单位内严禁吸烟,明火及摆放易燃物品,装修单位要在其装修屋内放置适量的、有效的合规格的灭火器(按消防局规定),违者将被罚款人民币100元,警告及记录在案,再犯者,将勒令停工,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装修单位自负。

4.装修人员在其装修区域内工作,不得占用或在公众区域进行施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其他房间,违者首次警告,再范者罚款人民币50元起,记录在案,第三次犯者罚款100元,没收工作证,扣罚押金。

5.装修人员不得在大厦以及装修屋内喧哗大叫,粗言秽语,赤身露体、穿拖鞋或做出不文明举动,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起,及记录在案,再犯者双倍罚款,并严重记录在案,酌情轻重不准其在大厦内继续工作。

6.装修人员严禁在装修屋内或公众区域随地大小便,违者将会被重罚款人民币100元,并驱逐出大厦。

7.大厦设有卫生间,不准将装修物料及泥沙等抛进抽水马桶内;不准将废物丢进小便尿池内以致造成堵塞,如发觉违例者,由此引起的清除堵塞费用将由其装修单位负责,并重罚500元人民币。

8.装修垃圾不得摆放在公众区域,以免阻塞通道及引起火警危险,如发觉有垃圾或什物阻塞通道,经警告后在限时内仍未清走,物业部将安排清洁员工将垃圾或什物清走,不再另发通告,费用将由其装修单位负责,不得有异议。

9.装修物料、工具等进出大厦均须按物业部安排的行车路线,卸货区域及货梯,大量的物料运送需于24小时前到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及预约时间。

10.没有办理物品放行条,任何物品皆不准携带运出本大厦,搬运人员必须由物业部指定的通道进出大厦,违例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11.装修公司若需要在施工时间外,要求保护装修现场看管装修材料、工具,必须向客户服务中心申请,由客户服务中心统一派物业管理人员看管,按收费标准及工作天数,由装修公司按期交纳全部费用给管理中心。

12.大厦为施工人员提供卫生间及货梯,施工人员不得使用任何客用设施,违者初次警告并记录在案,第二次罚款20元,如再犯罚款50元并驱离现场。

13.具体处罚条款见《二次装修法规处罚明细表》。

14.装修收费标准详见《a大厦收费明细表》。

此收费以装修公司进入大厦施工前申报的装修工期日数为准,一次性交付给管理中心,装修工期延误,推迟工期日数引起的管理费用和电费补交给管理中心。

对原设施设备损坏的赔偿将从此项费用中扣除。

日常工作规章制度篇3

1、学校电教工作由邓华英校长主管,成立学校电教工作中心(详见电教工作中心组织),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电教人员。

2、学校每期均有电教工作计划、总结。

3、积极开展电教理论、教学研究工作,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各项电教教学教研活动。

4、根据有关小学电教设备的配备标准,结合教学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学校电教设备建设,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5、加强教师电教理论与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学校教师电教的实际运用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6、加强学校学生的信息技术教育,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与学科课程整合的研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7、认真组织教师进行学校教学资源库的充实和运用,不断丰富电化教学软件资源。电教设备使用管理、保养维修制度。

1、对电教设备采取专任负责的方法进行使用与管理。

2、使用时要爱护设备,做到用前检查,用后保养,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

3、对电教设备不准随意动用和转借,需要动用和转借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4、对电教设备每月要定期维修保养一次,并做好记录,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告,严禁机器带病工作。不准擅自拆装。

5、电教设备要立财产帐和设备技术档案,发丢失和非正常损坏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6、电教设备的保养是一件经常性的工作,管理和使用人员要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做好经常性的保养和维护工作。领导要定期检查和询问设备的保养情况。

7、对电教器材要经常、认真地做好清洁工作,每台设备应备有防护罩,防尘、防晒、防潮湿。对音像教7材要定期备份、及时装盒,放于通风干燥处,防止霉变。

8、经常检查和注意电教器材的运转情况,防止配件丢失,防止各种部件松动、损坏,防止不应有的磨擦,防止碰撞。

9、电教器材出现故障时,要立即关机,停止使用,并报请主管领导,请有专业技术人员来修理,切不可继续工作,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贵重设备损坏后,要由技术水平较高的人员检修,不可私自拆卸。

10、检修时要认真填写设备检修记录。检修记录要载入设备档案。

11、当电教管理人员对设备的故障不能解决时,应做出明确技术鉴定,并迅速报告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作出决定,是否外修。

12、定期检查:电教管理人员每学期定期对电教设备维护大型检查二次,平时要随时根据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维护。

日常工作规章制度篇4

一、业务收入管理

医院所有的业务收入必须通过收费部门,各收费室必须按照收费登记表所列项目,对每一张处方或其他业务收入款项进行逐项登记,收款后给交费人开据有效发票,每天中午药房交班前与药房核对后结帐,除特殊情况及银行原因以外当天的业务收入款项,当天必须存入银行,不准坐支或挪作他用。

二、业务及费用支出

1、药品卫生材料采购的管理

各组长及药房负责人,因开展业务需购进药品或卫生材料,先填制《药品材料采购计划》一式三份,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单位统一购进;药品或卫生材料购回后,由药品库房负责人及组长清点、签字后填写药品入库单一式二份,单位统一结算。

2、费用报销

A:为个人目的:职称评定及考试、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电大、夜大、或证件填发为个人名字考试学习等发生的差旅费不能报销,也不能报销其他任何费用。

B:通过单位安排的其他不同形式的医学讲座、学习、学术交流会议等。在报销会议费时,应有税务部门印章的正式单据,并附会议通知文件或复印件。

3、差旅费的报销

A:职工因公出差报销标准严格按照县委、县府县财政局文件规定。

B:因公出差每人每天住宿费最高:省外一般地区30元,省外经济特区35元,成都市区25元,省内其余地市州(包括绵阳市)1500元,北川县城12元,北川县的各区乡10元。

C:住宿费只按规定标准报销,因公派出参加各种讲座、学习、学术交流或会议,不得按召开单位超标准收取住宿费的票面处理,超过标准部份一律由当事人处理。

D:因公出差每人每天在途出差补助或住勤补助(每天每人只能填报其中一项):省外一般地区10元,省外经济特区15元,省内8元,绵阳市5元,县内4元,小坝辖区内1元,本乡内无补助;往返区间车票及往返市内公共汽车票据实报销,包括三轮车及中巴车在内的出租车费一律拒报。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半个月内必须结清包括差旅费在内的经济手续,过期不愿意报销差旅费者作为自动放弃处理,以后不再补报。

4、公务接待费

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费用开支管理,接待费开支总额不得超过本单位全年公务费的2%,接待费财务上单独列项反映。

5、奖金、取暖费及职工医药费

A:奖金开支:除工资、医药费、取暖费及特殊规定(需另附批准文件)外,所有发放的个人部份应视为奖金,其发放标准按文件之规定,全年发放月奖、年终奖及其他名称的奖金,总额度不超过全院增收节支总额的28%。按税务部门规定,月工资超过国家平均水平者,进行纳税,并由纳税人主动缴纳。

B:取暖费开支:从上年的12月、次年的元月和2月,标准每职工每月10元。

C:职工医药费:由医院义务代管,由职工个缴纳特殊医疗保险,同时按年度职工本人工资总额的2由个人计缴;按全院职工年工资总额的6由单位缴纳。

职工门诊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北川县社会保障局文件规定执行。年末时,职工将手续齐备的医疗费单据主动交到财务处,由医院归集后到县社保局报领费用,医院不越权为职工垫支或报销任何医疗费用。

6、职工因病或生小孩不能上班(生小孩假期为75天,难产、剖腹产或双胞胎增加15天),工龄在10年以上者,享受下列工资待遇,工龄不满10年递减总额10元。

A:不能上班的两个月内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

享受护士工资系列的职工需要重新计算活工资,以下相同。

B:从第三个月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90。

C:从第六个月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70。

D:满一年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50。

E:满三年起执行:(固定工资+活工资)×40。

三、职工借款

原则上职工不能借支公款,若特殊情况,例如:长时间出差、因病住院、批准外出办公事或批准为单位代购物品者,可由借款人开据财政统一格式的借据,经

院长审批后,出纳方可支借款项--出纳无权私借公款,返回单位后及时归还借款,逾期一个月未归还者单位(出纳)有权在次月工资中抵扣。职工因私有急事,除上述手续外,一般情况预借款金额不得超过职工本人次月工资的50。

四、医疗设备、一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

科室购进医疗设备或一般设备,先由科室负责人递交书面申请,经院务委员会讨论后由医院统一购置,实物购回由科室或验收人在凭证(或调拨单)上签字。

五、财务监督与管理

财会部门除每月向县卫生局报送会计报表和软盘外,每月还必须为院长提供会计报表,同时在院务委员会(或职工会)上公布、宣传、讲解有关财务政策或收支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院务委员会主动征求职工对财务工作的意见,及时发现、纠正、处理问题。

六、报销程序

除专用特殊凭证外,报销凭证必须是经税务部门确认、盖有税务公章字样的税务凭证,严禁各种白条子入帐。

除购入本地中药可由税务部门开票以外,放射材料、检验材料、B超材料、五官材料、妇科材料、外科材料及其他各种卫生材料等,必须有专用或专业发货票,只有税务发票而无专业、无专用发票无效。

各科室及职工个人一般性正常的业务开支,持有效合法的报销凭证,需有经办人(小组公共性支出由组长)、证明人签字后,交财务会计审核,再由院长审查批准后报销。

日常工作规章制度篇5

设备是工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保障,设备管理工作应以生产为中心,以经济效益为目的,贯彻“预防为主”“保养与安全并重”的方针,做到科学管理,正确使用,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性能状态。

1、设备维修与保养制度

(1)根据企业生产的实际需要,组织设备技术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管理;

(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际定检定人操作,以利熟悉和掌握本部位设备的技术性能;

(3)设备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养,不得私自动用他人设备或机台;

(4)若设备或机台出现技术性能故障,应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修理;

(5)保障设备结构的完整,不得随意拆卸或自行维修、不得调换其它设备或机台上的零件;

(6)正确使用,精心保养,随手关闭设备或机台电源,定次上油润滑机器,清除设备沉积的垃圾,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

2、设备事故与处理

(1)设备因非正常损坏或正常磨损之故障,致使停产修理或延误生产降低效能者,均为事故

(2)论及事故大小,一旦发生设备故将,操作者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干部和维修人员抢修;

(3)对于违犯操作规程,造成机械损坏而降低设备性能或停产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对故意损坏机械设备者则要严肃追究,从严处罚;

3、设备或机台维修保养规则

(1)设备或机台必须服从部门管理人员指派,专人使用、专人保留、专人保养、不得任意调换,违者予以作警告处分处理;

(2)不得私自动用或调换他人设备或机台,违者给予作记小过处理;

(3)设备机修人员应以生产为重,随叫随到,不得以与本职工作不相关的理由拖延维修时间,违者作警告处分处理;

(4)设备机修技术人员,要定期进行设备表面的清洁,定次上油润滑机器、清洗机器、清洗机台内部的污垢和垃圾,保障设备的最佳性能;

(5)设备或机台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台,应随手关闭电源,减少机械运转,磨损或意外事故的发生,违者作警告处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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