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放言五首·其一》鉴赏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
放言五首·其一
唐代:白居易
朝真暮伪何人辨,古往今来底事无。
但爱臧生能诈圣,可知宁子解佯愚。
草萤有耀终非火,荷露虽团岂是珠。
不取燔柴兼照乘,可怜光彩亦何殊。
译文及注释
译文
白日真黑夜假谁去分辨,从古到今的事无尽无休。
只喜臧生能骗过圣人,又怎知甯子识破了装傻的。
萤火虫有光非真的火光,荷叶上的露水虽圆岂是真珠?
不要烧柴去照亮车马,可怜的光彩有甚么不同呢?
注释
放言:意即无所顾忌,畅所欲言。
元九:即元稹,“九”是其排行。他在元和五年(810年)被贬为江陵士曹参军。其间曾作《放言五首》,见《元氏长庆集》卷十八。
长句诗:指七言诗,相对五言诗而言;五言为短句。
李颀:唐代诗人,开元十三年(725年)进士,诗以写边塞题材为主,风格豪放,慷慨悲凉,七言歌行尤具特色。此举其两句诗见于他的《杂兴》诗。济水:源出河南省济源县西王屋山,其故道过黄河而南,东流入今山东省境内。河:黄河。周公:姓姬名旦,周武王弟,成王之叔,武王死,成王年幼,周公摄政,管、蔡、霍三叔陷害,制造流言,诬蔑周公要篡位。周公于是避居于东,不问政事。后成王悔悟,迎回周公,三叔惧而叛变,成王命周公征之,遂定东南。
接舆(yú)狂:接舆,传说是春秋时楚国的一个隐士,他以佯狂避世,故此说“接舆狂”。其真实姓名不可考,因他曾迎着孔子的车而歌,故称接舆(见《论语·微子》、《庄子·逍遥游》)。舆,本指车厢,亦泛指车。
予:我。出佐浔阳:被贬出京,到江州去做司马,辅助治事。浔(xún)阳:指江州。隋设九江郡,唐代叫江州或浔阳郡。治所在今江西省九江市。
未届所任:还未到达任所。届:到。
暇(xiá):空闲时间。
缀(zhuì):撰写。续其意:谓读元稹《放言》之意。耳:叹词。
辨:一作“辩”。底:啥。
臧(zāng)生:指臧武仲。臧:一作“庄”。防:是武仲的封地。武仲凭借其防地来要挟鲁君。武仲:臧孙氏,名纥,官为司寇,在贵族中有“圣人之称”(《左传·襄公二十二年》杜氏注:“武仲多知,时人谓之圣”)。诈圣:欺诈圣人。甯(nìng)子:指甯武子。甯:今亦作“宁”。知:同“智”。燔(fán)柴:此用为名词,指火光。照乘:珠名。殊:异。
鉴赏
予出佐浔阳,未届所任,舟中多暇,江上独吟,因缀五篇,以续其意耳。”据序文可知,这是公元815年(唐宪宗元和十年)诗人被贬赴江州途中所作。当年六月,诗人因上疏急请追捕刺杀宰相武元衡的凶手,遭当权者忌恨,被贬为江州司马。诗题“放言”,就是无所顾忌,畅所欲言。组诗就社会人生的真伪、祸福、贵贱、贫富、生死诸问题纵抒作者的己见,宣泄了对当时朝政的不满和对作者自身遭遇的忿忿不平。此诗为第一首,放言政治上的辨伪——略同于近世所谓识别“两面派”的问题。
“朝真暮伪何人辨,古往今来底事无。”底事,何事,指的是朝真暮伪的事。首联单刀直入地发问:“早晨还装得俨乎其然,到晚上却揭穿了是假的,古往今来,什么样的怪事没出现过?可有谁预先识破呢?”开头两句以反问的句式概括指出:作伪者古今皆有,人莫能辨。
“但爱臧生能诈圣,可知宁子解佯愚。”颔联两句都是用典。臧生,即春秋时的臧武仲,当时的人称他为圣人,孔子却一针见血地斥之为凭实力要挟君主的奸诈之徒。宁子,即宁武子,孔子十分称道他在乱世中大智若愚的韬晦本领。臧生奸而诈圣,宁子智而佯愚,表面上的作伪差不多,但性质不同。然而可悲的是,世人只爱臧武仲式的假圣人,却不晓得世间还有宁武子那样的高贤。
“草萤有耀终非火,荷露虽团岂是珠。”颈联两句都是比喻,意思是:“草丛间的萤虫,虽有光亮,可它终究不是火;荷叶上的露水,虽呈球状,难道那就是珍珠吗?”然而,它们偏能以闪光、晶莹的外观炫人,人们又往往为假象所蒙蔽。
“不取燔柴兼照乘,可怜光彩亦何殊。”尾联紧承颈联萤火露珠的比喻,明示辨伪的方法。燔柴,语出《礼记·祭法》:“燔柴于泰坛。”这里用作名词,意为大火。照乘,指明珠。这两句是说:“倘不取燔柴大火和照乘明珠来作比较,又何从判定草萤非火,荷露非珠呢?”这就相当于谚语所说的:“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诗人提出对比是辨伪的重要方法。当然,如果昏暗到连燔柴之火、照乘之珠都茫然不识,比照也就失掉了依据。所以,最后诗人才有“不取”、“可怜”的感叹。
这首诗,通篇议论说理,却不使读者感到乏味。诗人借助形象,运用比喻,阐明哲理,把抽象的议论,表现为具体的艺术形象了。而且八句四联之中,五次出现反问句,似疑实断,以问为答,不仅具有咄咄逼人的气势,而且充满咄咄怪事的感叹。从头至尾,“何人”、“底事”、“但爱”、 “可知”、 “终非”、 “岂是”、 “不取”、 “何殊”,连珠式的运用疑问、反诘、限制、否定等字眼,起伏跌宕,通篇跳荡着不可遏制的激情,给读者以骨鲠在喉、一吐为快的感觉。诗人的冤案是由于直言取祸,他的辨伪之说并非泛泛而发的宏论,而是对当时黑暗政治的针砭,是为抒发内心忧愤而做的《离骚》式的呐喊。
创作背景
这组诗是唐宪宗元和十年(815年)白居易在被贬谪去江州(浔阳)途中和元稹的同名组诗之作。元和五年(810年),元稹因被贬为江陵士曹参军。元稹在江陵期间,写了五首《放言》诗表示自己的心情。过了五年,诗人被贬为江州司马。感慨万千,也写下《放言五首》诗奉和。
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