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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幼儿园招生简章海报范文汇总5篇

2020-07-23 08:53:07
|小黄

能适合幼儿园集体生活、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应该报名幼儿园了。小偏整理了2020幼儿园招生简章海报范文汇总5篇,感谢您的每一次阅读。

2020幼儿园招生简章海报范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镇教〔__〕16号文件精神,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__宝山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特向社会公告__年秋季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

1、招收__年秋季新生,拟招收小班3班,小小班2班。

2、中大班尚有少量插班名额。

二、登记报名:

1、报名对象年龄段:

小小班:__年9月1日——__年2月28日出生

小班:__年9月1日——__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__年9月1日——__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__年9月1日——__年8月31日出生

2.持有完成国家计划免疫的预防接种卡;

3.适合幼儿园集体生活、身体健康的幼儿。能适合幼儿园集体生活、身体健康的适龄儿童。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规定日期内办理相应的登记、报名手续。

三、日程安排:

1.领取登记表:(即日起——4月12日)

家长从“宝山幼儿园”门卫报名处领取登记信息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进行签名承诺;准备好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2.递交登记表:(4月15日——4月16日)

递交时间不分先后递交登记表同时需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

__户籍适龄儿童:户口本、房产证、预防接种卡、《儿童健康手册》

非__户籍适龄儿童: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准备:

①幼儿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证明;

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在本区领取的经居住地镇(街道)派出所查验盖章有效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以及在本区的住房租赁协议;

③父母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本区工作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区经商取得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⑤在符合上述相应条件基础上,原则上父母一方必须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或在本区经商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

以上五条证照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请将登记信息表和相关资料复印件装入档案袋,并对信息真实性进行签名承诺。由家长当面递交到宝山幼儿园,幼儿园由专人负责接收。

3.电话通知:(4月21日——4月22日)

幼儿园初审资料后,电话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

4.报名确认:(4月26日)

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随带所有证件的原件,陪同孩子来幼儿园报名确认,

审核后幼儿园电话通知确认录取。

四、备注:

1.根据报名情况,幼儿园在招收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时,以年龄大者优先。

2.报名后如学额尚许可,幼儿园将按年龄从大到小的顺延录取,敬请相关家长关注幼儿园的通知信息。

3.报名所有缴纳的复印件不论幼儿录取与否,一律不再退还。

4.收费标准。

根据镇价【__】30号文件精神,按宁波市五星级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

保育费 伙食费

小小班 570/月 130/月

小 班 550/月 130/月

中 班 530/月 130/月

大 班 510/月 130/月

五、报名地点:

__宝山幼儿园 (__环城西路288号,__进修学校对面)

咨询电话:550__ (严老师、)

__宝山幼儿园

2020幼儿园招生简章海报范文二

为确保2018年秋季我区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公办性质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园”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各级民办园招生参照此原则。

二、招生对象

本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__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报名时间

全区各类幼儿园新生报名时间统一确定为8月16日。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各类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通告

各公办幼儿园应于8月10日在划定的招生片区内张贴招生通告。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应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办备案。

(二)公办幼儿园片区招生对象

1.片区招生对象应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__年8月16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且适龄幼儿的父(母)确无房产,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三年以上的适龄幼儿,经查实后,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3.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三)办理报名手续

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由家长或监护人到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到幼儿园登记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经幼儿园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入园体检卡、免疫卡、健康卡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需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非独生子女的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凡是违反计生政策的适龄幼儿,原则上应动员回户口所在地就学。

3.报名入读实行分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幼儿(见附件2),申请享受限价收费政策应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在厦暂住1年以上的暂住证明;

(2)父(母)在厦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4)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四)录取

1.公办幼儿园对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所提供的材料核对无误后,应给予录取。

2.纳入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以下两类幼儿:(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2)父(母)近一年在厦暂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五、工作要求

(一)对不属公办幼儿园片内的适龄儿童,应指导家长带幼儿到就近的合法民办园就读。对那些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各幼儿园应正确疏导,动员家长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园。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各幼儿园应耐心解释,做好指导协调工作。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幼儿园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凡未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招生。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区教育局民教办审核批准。幼儿园在确保完成片区招生任务且班生数有余额的情况下,方可接收跨片报名生。

(三)确认实行限价收费幼儿园名单。区教育局将于7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名单。

(四)各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幼儿园定级评估情况,合理核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建立招生宣传材料报备制度,各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并严格按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每学年应按规定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民教办备案。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招生时应对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按与区教育局协议规定的保教费标准进行限价收费,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区教育局复核。幼儿园不得不审查先收费。

(五)做好残疾儿童入园工作。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幼儿园应接受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园,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六)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各幼儿园应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公布联系电话,统一受理,指导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努力使广大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

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区内幼儿园间的问题由区教育局裁决,不同区的幼儿园之间的问题在协调后仍有争议的由市教育局部门裁决。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0幼儿园招生简章海报范文三

招生对象:2至6岁幼儿

伙食标准:

日托:每日三餐两点(水果、牛奶或糕点)

整托:每日四餐二点(水果、牛奶或糕点)

收费情况:

本地与外地孩子待遇同等,一律不收赞助费,严格按照区发改委审批备案标准幼儿园

收费。(详见园内收费标准),不休寒暑假。

新生入园:

1、携带幼儿近期体检证明(妇幼保健院);

2、提交幼儿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3、幼儿户口本复印件;

4、幼儿一寸免冠照片4张。幼儿园

5、幼儿疫苗接种本。

6、儿童保健记录本(浅蓝色)。

联系电话:

联系人:顾老师、牛老师

幼儿园微信号:

区幼儿园

2020幼儿园招生简章海报范文四

一、招生对象:

招收3--6岁健康幼儿 ,居住在镇附近。

二、入园手续:

家长需要提前带领幼儿到幼儿园预约,经幼儿园同意后,家长持儿童保健手册带幼儿到所在辖区的妇幼保健所进行体检,待体验结果正常,持保健手册、化验单来园办理手续后方可入园。

三、年龄范围:

大班幼儿年龄:5--6岁(年9月1日——年8月31日)

中班幼儿年龄:4--5岁(年9月1日——年8月31日)

小班幼儿年龄:3--4岁(年9月1日——年8月31日)

四、报名地址:

省市镇居生活区内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QQ:

联系人:黄园长

园务室

年1月7日

2020幼儿园招生简章海报范文五

根据《2019年苏州市吴中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精神,今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区域 

1、中山东路(苏福路)以南、金枫路以西、市河(东街)以北、木东路(翠坊北街)以东区域:翠坊新村、灵岩村(牛车浜、姜家浜、吴家浜)、灵岩村谢巷5组(廖里)、灵岩村谢巷6组(观桥村)、香溪花苑、白塔新村、翠坊北街单号、中山村、泛华嘉园、东街、海兰堡、朗诗绿色街区(北区);

2、金枫美地小区、灵岩村谢巷4组和7组。

二、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时间

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四、报名办法

1.具有木渎镇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证、有效预防接种、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证明、家长身份证等原件来登记报名。

2.非木渎镇户籍,在招生区域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证、有效预防接种、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证明、家长身份证等原件到幼儿园提出申请。

五、报名材料

1.户口本;2.房产证;3.出生证;4.预防接种卡;5.家长身份证。

六、报名地点

木渎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学楼大厅

七、注意事项

1、报名时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单面A4复印件一份;

2、报名当天不需带小孩,请家长尽量绿色出行。

八、咨询电话

66261490—8501  66266185 沈老师    

66261490— 8502 陈老师 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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