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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招生简章内容模板2020秋季

2020-07-10 09:03:31
|小黄

想要教育机构长久的的发展下去,我们就需要有好的招生技巧,小偏整理了幼儿园招生简章内容模板2020秋季,欢迎参考借鉴。

幼儿园招生简章内容一

一、招生报名对象

年9月1日—3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报名范围

1.家庭常住地址在兵圣路以东,花苑路以南,孙武路以东,乐安大街以南,长安路以西,潍高路以北的常住居民直系子女。

2.第一条规定区域内居住的符合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商贸兴县、外来务工、军转相关政策的外来人员直系子女。

三、报名所需材料

(一)常住居民直系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个人户口页”三项内容);

(2)《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3)父母其中一方的单位介绍信(单位、村委或社区介绍信);

(4)幼儿一寸彩色照片2张。

注:幼儿父母无房而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如下材料:(1)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两项内容);(2)父母无房证明(携父母两人身份证到县房管中心开具)。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县外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1)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三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5)父母从业所在的管理机构介绍信;(6)幼儿一寸彩色照片2张。

2.外来投资人员子女:(1)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三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4)招商部门出具的投资项目证明1份;(5)父母从业所在的管理机构介绍信;(6)幼儿一寸彩色照片2张。

3.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子女:(1)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三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4)单位证明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证件)1份;(5)幼儿一寸彩色照片2张。

4. 县外务工人员子女:(1)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三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并加盖公章);(5)幼儿一寸彩色照片2张。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凭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登记结束后,幼儿园将对所有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出具假材料的予以退回,因证件虚假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报名登记时间及相关安排

(一)时间:6年6月25日—26日两天。

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二)报名登记按照居住小区进行。

6月25日上午:阳光花苑(北区、南区)、渤海阳光、丽景豪庭、乐民小区(一期、二期)常住居民直系子女。

6月25日下午:东方丽景、怡馨家园、渤海明珠、一中小高层常住居民子女;其他范围内常住居民直系子女。

6月26日:招生服务区内,父母无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幼儿;招生服务区内,非常住居民子女。

六、报名地点

县阳光幼儿园

咨询电话:6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幼儿园招生简章内容二

各高校并模拟联合国协会社团:

为普及联合国知识,并为今年11月举行的第十二届模拟联合国大会预作准备,联合国协会将于5年5月28日至30日在师范大学(育才校区)举办5年联合国知识培训班。届时将邀请外交部、联合国驻华系统、联合国协会、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官员及专家讲授联合国知识,并就第十二届模联大会的主题、委员会设置、议事规则等进行介绍和讨论。

本期培训班为与澳大利亚两国政府间人权技术合作项目,由联合国协会主办,师范大学承办。培训班拟招收人,培训对象为国内高校模联活动的负责老师及学生,食宿费用由联合国协会负担(5月27至29日三晚住宿、27日晚餐,28-29日早中晚餐,30日早中餐,桂林市本市参训者住宿自行安排,27日为报到注册时间)。报名将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每校可派2名代表与会(中西部地区高校可增报1人,在名额允许的情况下将优先考虑)。

报名参加培训的代表需得到所在学校正式认可,报名表须盖所属高校院系公章,报到时请携带院校的证明函。

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欢迎各院校踊跃报名,并请随时留意师范大学和联协网页发布的最新消息和通知。

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doc,填好后发至邮箱@163.com。

联系人: (总负责)

林 (京津沪渝浙苏皖鲁闽赣)

黄 (粤桂鄂湘云川琼豫晋冀)

杨 (其他省份及地区)

传真:

邮箱:@163.com

幼儿园招生简章内容三

中文听觉口语法培训班是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为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教育改革与台湾雅文儿童听语文教基金会共同合作的听觉口语法教师资格认证培训。自9年开办至今已有十期,为31个省市自治区培养了上百名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的听觉口语教师,通过严格的培训和实习,大多获证教师成为所在机构的专业骨干,为基层康复机构的专业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根据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逐步实现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认证管理要求,我中心拟继续举办中文听觉口语法培训班,成绩合格的学员将获得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与台湾财团法人雅文儿童听语文基金会联合颁发的证书。招生培训事宜具体如下:

一、培训日期:年10月9日-12月2日

二、招生对象:

1.从事听障儿童康复教育1年以上,具备教育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康复教师;

2.通过“听障儿童康复专业人员轮训班”考核的骨干教师优先考虑。

三、招生计划:招生32-36名

四、培训地点: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北京)

五、培训内容:

听觉口语法理论知识;听觉口语法实务知识;听觉口语法课程教学实习。

六、培训课时:

1.理论培训:148课时,集中培训,主要为理论讲授、实务演练、录像见习和考核;

2.教学实习:156课时,集中培训,主要为一对一的听觉口语法课程实习和考核;

七、培训方式:

培训班采取在中心集中培训方式,集中培训57天,培训地点为中心培训教室和听觉口语训练中心,除节假日外,学员在中心学习和实习共计40天。

八、考核认证:

培训班采取双证制,通过理论考核的学员将获得“中文听觉口语法教师培训(理论培训)结业证书”,该证书由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认可;

通过理论考核的'学员方可进入实习阶段,通过实习考核的学员将获得“中文听觉口语法教师培训(教学实习)结业证书”,该证书由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与台湾雅文听语文教基金会共同认证;持有双份证书的学员教师方可在当地开展听觉口语法课程服务。

九、培训费用:

1.交通费、食宿费自行承担(住宿可由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统一安排,也可自行解决)

2.学费:

理论培训8500元/人(4周),教学实习8500元/人(4周)

理论培训和教学实习全程参与17000元/人(8周)

(以上均含学费、讲义、教学用具等费用)

十、报名截止时间:年9月14日

十一、录取通知日期:年9月19日—23日,择优录取,如未录取不予以通知,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填写申请表,传真至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语训部家长咨询室 (传)

2.联系人及电话:

胡老师

马老师  张老师

邮 箱:@163.com

网 址:

幼儿园招生简章内容四

一、学校概况

全 称:大学

国标代码:

学校属性: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水平研究型高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 主管部门:教育部

办学层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录取批次:提前批、第一批

学习形式:全日制 网 址:

校 址:(校区) (校区)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大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发展状况、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参考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及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本校当年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二、录取规定

录取原则: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政治思想品德要求:考生档案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 加试要求: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的考生,将根据高考文化成绩进行专业预录,入校加试素描后根据素描成绩进行正式专业录取。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成绩酌情确定录取专业。

4.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本科外语教学中,主要采用英语教学,本科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学校的培养要求方可毕业并取得证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日语专业招收语种不限。

5.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不含国防生)。

6. 录取细则:

(1)投档比例:视生源具体情况而定,平行志愿省份原则上按1:(1~1.05)投档,普通类考生出档后,服从调剂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者不退档。非平行志愿省份按1:(1~1.2)投档。

(2)加分政策的处理办法:承认各省级考试院认定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的投档成绩,安排专业志愿时原则上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为准。我校在录取时对获得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资格以及各类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

(3)分数与学校志愿的处理办法:尊重考生所填院校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档案不足,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该省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其专业志愿只能录取到我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生源仍不足时,我校将剩余部分的招生计划数调配到生源充足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不录取未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原则上不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4)分数与专业志愿的处理办法: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以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当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安排获得我校自主选拔测试资格但未获得自主选拔入围资格的`考生(填报志愿后需在招办网页下载相关表格并确认寄回);其次依据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外语”的成绩排序方法,当排序仍然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或者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者优先录取。当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5)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凡报考我校的广东省高中应届毕业生(艺术类专业和体育类专业除外),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须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的广东省高中应届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都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凡报考我校的江苏省普通类考生,要求选测科目两个A以上,必测科目4个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7.创新班:我校共开设八个大类的创新班,其中经济学类、自动化两个创新班为本硕连读班,机械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类、化学类、工程力学和数学与应用数学六个创新班为本硕、本博连读班。学习过程中,将定期根据学生的学业和志愿等综合状况进行适当分流或淘汰,不符合要求者将分流至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具体培养及管理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志愿填报方式与普通专业相同。

8. 外向型人才实验班:我校开设旅游管理(外向型人才实验班)、公共管理类(外向型人才实验班)、新闻传播学类(外向型人才实验班)和工商管理(外向型人才实验班),学生第一、二年在我校学习,培养计划参照合作高校对应专业前二年的课程模块,与主要合作高校共同制定。部分通识教育课程与核心专业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教材以原版为主。在达到国外合作高校有关绩点、学分、托福或雅思等语言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国外合作高校申请材料审核者第三、四年到国外合作高校学习。学生在完成双方学校规定的所有课程并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后,可获得我校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及国外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对于因不能满足合作高校选拔要求或其它各种原因而退出项目的学生,可转入相关专业普通班学习。志愿填报方式与普通专业相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英语成绩较高的考生。

9.国家指令性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考试院相关文件,原则上从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以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为黄河科技学院(郑州市),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本科就读。

10.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录取,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考试院相关文件,原则上考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幼儿园招生简章内容五

招生范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幼儿。

2.父母居住地在乐安大街以北、人民路以南、孙武路以西、月河路以东的幼儿。

招生对象

年9月1日至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请携带下列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个人户口页”三项内容)。

3.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需提供单位盖章的有本人工资项的当月工资单复印件1份。

二、报名时间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

县实验幼儿园南教学楼门厅。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有关幼儿家长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带孩子到幼儿园报名。

联系电话: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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