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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读书日记最新范文

2020-03-26 11:43:54
|志豪2

  书籍就是望远镜,书籍就是一盏明灯,让我们看得更远、更清晰。今天小编为同学们整理分享的是关于读书日记,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同学们。

  日记一篇

  这些天我读了《彼得·潘》这本书。每当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就好像走进了一个童话世界。里面的永无岛让我十分向往。因为那里有不想长大的彼得潘和小精灵叮当铃,以及他们和以胡克为首的坏海盗间的斗智斗勇的故事。以及他们和野兽周旋的情节都深深的吸引着我。

  读完《彼得·潘》,眼前浮现着一幅幅画,被遗失的孩子寻找彼得,海盗们寻找被遗失的孩子,印第安人出来寻找海盗,野兽出来寻找印第安人,他们以同样的速度行动,所以出现了谁也寻找不到谁。

  彼得他们甚至在和印第安人的战争中也会变来变去,一会儿他们成了印第安人,一会儿又是成了敌人那一方。战斗还没结束呢,又是突然再变回来。那些真正的印第安人也觉得彼得的主意挺有创意,同意变成那些孩子。否则这场仗还真没法打下去了。

  彼得的生活,孩子的生活,就是一场真实的游戏。有时我会把自己想像成是彼得·潘,想像着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想像着时光能够倒流,做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彼得·潘》这个名字我会永远牢记在心间。因为它在我的脑海中是那么的唯美,纯真,让我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日记二篇

  我是一个忠实的“小书虫”,每天在书的森林里,勤劳地“啃”着叶子,而一件读书趣事更让我对书爱不释手。

  有一次,我独自一人来到宁波书城,口袋里揣着三十元,准备将一本我爱慕已久的好书买下。当我来到三楼时,拥挤的人群让我迷失了方向,按照平时习惯的路线,我一会儿侧着身子,给大人们让 路,一会儿又紧紧抓住口袋里的三十元,生怕丢了,经过种种考验,我终于来到熟悉的地方。我的目光仔细地搜寻着,咦,怎么不见了,前两天还有的呀?我问了身边的工作人员:“阿姨,前两天放在 这个柜子上的那本书呢?”“ 在那边。”“ 谢谢。”好不容易找到了这本书,我小心翼翼地抱着它,把它买了下来。结果,就在我回去的路上,一位阿姨撞倒了我,并把手里的果汁洒到了我的书上。 “啊呀!”我叫了起来,“这可是我新买的书呀!”我说完,低声地哭了起来。那位阿姨吓坏了,连忙说道:“小朋友,别哭了,我再给你买一本,好不好?”我抬起头来,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我眼 前,我失声大叫:“王老师!”王老师是我上幼儿园时对我的老师。王老师笑着说:“是你呀,你这个小书虫,竟然还为了一本书哭!你上幼儿园时,人家把你的书折坏了,你还哭,我还不信呢! 长大了还这样!”

  这件读书趣事,让我更珍惜书,喜爱书!

  日记三篇

  童年,是个人就很幼稚有趣。那时候,根本不了解读书的重要性,因此便乱学胡学,长大看来,还真是可笑。

  俗话说,一心不能二用,我在三年级时,每次写作业总是一心二用:一边写作业,一边看电视,虽质量不咋的,但怡然自得,倒也有趣。可是妈妈经常说我,我烦了,一气之下“一心三用”:一边看电 视,一边写作业,一边吃好吃的。那滋味,别提多爽了!之后,又把看电视改为听歌,并根据歌的节奏一笔一划地写,有时还偷乐,可想而知,写出来的不是多就是少字,一看就很好玩——根据错字读 句子很可笑。随着每次作业的“磨练”,这项“技能”慢慢“升级”,终于能写得像作业了。

  到了四年级,我又迷上了漫画,可一天到晚就是抽不出时间,于是我准备写作业时看,可我妈时常来检查,搞得我手足无措,只好投降,把漫画书给她——她也爱看,在隔壁偷笑。后来我有了一个办法, 就是把漫画书夹在课本里看,外面一有动静,便连忙翻页,用手支着,以免显出凸痕,看上去真是天衣无缝,太完美了!直到初中,我偶而还那样看闲书。

  四年级,我因为已经考过了剑桥英语二级,对在学校的英语会得不能再会了,单词都能倒背下来,可每次老师都让写五遍,而且一下了就是几十个,烦透了,我便偷了个懒。记得有一次我去办公室时, 英语老师在批单词,只见一本作业只用一秒,就接着下本。我明明看见有个单词少写两遍,可老师楞是没看见,于是我起了贼心,若少写几个单词,一个单词少写几遍,只要单词间隔大一点,就很像优 秀作业的。于是以后英语作业写得时间少了大约三分之一左右,爽呆了!

  现在想起,当年的我还真是幼稚的没话说。如今上初二了,可不能这样做了,此时的单词都没见过,全是生单词。于是便开始刻苦学习,不在偷懒了。

  日记四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女生贾梅》。《女生贾梅》是秦文君写的。

  《女生贾梅》是讲在一场禁烟运动中,妈妈让贾梅监督爸爸有没有有抽烟。贾里是贾梅的双胞胎哥哥,他想出让爸爸迷上游戏机,和他一起玩,忘记抽烟。反而爸爸没有迷上游戏机,却让贾里迷上了游戏机,整天整夜都在玩,成绩一直在低落。贾梅十分崇拜林晓海。这次,林晓梅给贾梅做了个“云遮月”的头发。贾梅为了能听到左戈拉的演唱会,假期里打工。等一系列有趣的故事。

  让我最难忘的故事是《食品节的明争暗斗》。《食品节的明争暗斗》是讲校园里举行一场食品节的活动,贾梅不与贾里同一个班,他们总是认谁的班赢。贾里准备了香脆脆的玉米,妈妈为贾梅准备了“五光十色”。贾梅进了教室,拿出“五光十色”给大家看,结果拿出来的是一盒玉米,肯定是调包了,这种事除了贾里还有谁会做吗?邱士力的羊肉串和贾梅的玉米都让评委老师很满意,鲁智胜的电烤鸡让全场香气回溢,让评委老师很怀疑。至于贾里的“五光十色”变成了一饭盒烂糟糟的菜,根本没有鲜艳的颜色。因为“五光十色”要莱冷了以后再装进饭盒,她怕哥哥有小动作,所以趁热了装了起来,果然,贾梅猜对了。最终,初(2)班赢了。

  我最喜欢可爱的贾梅啦!因为贾梅天真活泼,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这个看似平凡普通的初中女生,却和她的伙伴们一起,这当中,有校园生活的甜酸苦辣,有对美好未来的懂憬,也有对亲情和纯洁友谊的可望。

  日记五篇

  最近我阅读了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这本书。其中最引人入胜的故事就是《灾之犬》,这篇故事就像一块磁石,吸引我的眼球。在这里我还结识了一位新朋友,它就是花鹰。

  花鹰是一条漂亮的猎狗,奔跑起来快如疾风,但因为雪白的身上长着几撮黑毛,被当地人说是一条灾之犬。沈石溪不相信,便埋下了它,但接连发生几件祸事之后,他相信了花鹰真的是灾之犬,他想赶走花鹰,但花鹰始终没离开他。于是他决定害死花鹰,可花鹰总是绝处逢生。一天他在游泳时碰见了鳄鱼,花鹰恰好看到了,奋不顾身地跳入水中,挡住了鳄鱼。

  看完这个故事,花鹰的精神令我感动,一条狗,面对想要害死自己的主人,它没有怨恨。它完全可以站在岸边看着主人被鳄鱼吃掉,用主人的血来补偿自己的伤痛。但它却用自己的身体为主人挡住了死神。

  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两个同学因为发生了矛盾就像隔了千山万水,互不理睬,一看到对方遇到困难心里就无比开心。跟花鹰比起来,我们实在是惭愧。从花鹰身上我的到一个道理:恩要一生铭记,仇要一抹了之。要铭记他人对我们的帮助,用感恩消除怨恨。

  《灾之犬》这篇故事让我认识到动物对人的情感。还告诉我们对待他人要多一份宽容,多一份理解。把恩“刻在石头上”,把仇“写在沙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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