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求职陷阱”及避“坑”指南
一些不法分子专挑涉世未深的毕业生求职者进行欺诈,让人不得不防,求职不易,还需警惕!那毕业生“求职陷阱”有哪些?如何避开套路和骗局?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毕业生“求职陷阱”及避“坑”指南,欢迎大家阅读。
毕业生“求职陷阱”及避“坑”指南
01黑中介陷阱
一些非法职业介绍机构以介绍工作为名,向求职者变相收取各种名目费用。
他们的典型特征是没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相关资质,以冒充或伪造相关资质骗取求职毕业生信息。
这些非法职介机构即便提供了岗位信息,往往也是与高校毕业生需求不匹配甚至虚假的就业岗位。
防范提示:
高校毕业生求职时,应当优先选择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正规市场中介机构,对市场中介机构应了解其经营范围是否包含职业介绍业务,是否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与市场中介机构签订协议时,不要轻信其口头承诺,一定要看清签约的内容,不要盲目签字。
02兼职陷阱
一些诈骗分子打着高薪兼职、点击鼠标就赚钱、刷单返现等幌子进行诈骗。
其特点是门槛较低,号称轻松兼职、薪酬丰厚。
防范提示:
高校毕业生不要轻信既轻松又赚钱的好差事,应当了解当前岗位的市场薪资水平,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的往往是陷阱”。
同时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不要轻易泄露银行卡、网银、支付宝等密码信息,不要随意打开陌生网址链接。
03收费陷阱
用人单位或者中介机构以招聘为名,收取高校毕业生报名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岗位稳定金、资料审核费等费用。
有些中介机构与不法用人单位合作,先由中介机构以推荐工作为名收取费用,毕业生到该用人单位入职时,不法用人单位编造各种理由拒绝毕业生上岗或中途辞退。
还有些机构向毕业生承诺提供高薪行业实习岗位,但毕业生必须缴纳相关服务费用。
防范提示:
毕业生要谨记,应聘工作本身并不需要任何费用,对于将先交费作为条件的招聘面试实习等都需要谨慎对待,核实有无收费的法律依据。
如交费一定要求出具正规发票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可能发生的纠纷维权保留证据。
04借贷陷阱
个别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以高薪就业作为诱饵,向高校毕业生承诺培训后包就业,但须向指定借贷机构贷款支付培训费用。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往往难以兑现承诺,或推荐的工作与原先承诺相差甚远,毕业生可能会面临身负高额借贷又没有实现就业的不利局面。
防范提示:
高校毕业生要增强辨别意识,看机构或企业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培训内容,看承诺薪资是否与社会同等岗位大体一致,慎重签署贷款协议或含有贷款内容的培训协议,注意保留相关材料。
一旦发现被骗,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
确有需求参加职业培训的,请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正规培训机构。
05传销陷阱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其缴纳费用或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取得加入或发展他人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传销一般以亲友极力推荐的途径传播,基本都以轻松赚大钱、无需面试直接上岗为噱头。
传销面试或工作地点都比较偏僻且转换频繁,公司业务不能清晰说明。
防范提示:
高校毕业生务必清楚传销属于违法行为,在求职中要了解传销的基本特征,对发展下线的宣传,要保持头脑高度清醒,防止陷入传销设计的圈套中。
如果不慎进入传销,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脱身报警。
06合同陷阱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个别用人单位为降低用人成本、规避用工责任而侵犯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
有的仅签订《就业协议书》,或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约定工作相关事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有的合同内容简单,缺少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劳动条件、合同期限等具体内容。
有的以少缴税款为由,同时准备两份不同薪资的“阴阳合同”。
有的包含“霸王条款”,要求几年内不得结婚、无条件服从加班、试用期离职不结算工资等。
防范提示:
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高校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与用人单位认真协商、慎重对待,不可草率签订。
要注意劳动合同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等),特别要高度警惕其中于法无据、明显不合理的条款,防止掉入陷阱,难以维权。
07试用期陷阱
有的用人单位超过法定上限约定长时间试用期,或者重复约定试用期。
有的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不缴纳社会保险。
还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大量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约定较低的工资,等试用期结束后,便以各种理由解聘,“假试用,真使用”。
防范提示:
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约定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试用期有不同的时限限制,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期间,应正常缴纳社保,工资水平不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08信息陷阱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增加对高校毕业生的吸引力,往往故意夸大单位规模、业绩、发展前景、工资和福利等。
有的用人单位玩弄文字游戏,对招聘职位的工作内容做模糊化处理,将销售员、业务员等职位美化成“市场部经理”“事业部总监”等有诱惑力的名称。
防范提示:
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企业官网、媒体报道、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等查询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仔细甄别各类招聘信息,不要盲目轻信。
求职时要详细询问岗位信息、工作内容,不能只看表面,避免入职后发现实际工作与预期有出入,浪费求职时间和精力。
同时,可以多种途径了解公司背景,对长时间大量招聘、离职率高的,要提高警惕。
综合上述案例,提醒广大高校毕业生,要通过合法的、正当的、信誉好的信息渠道来掌握和了解招聘信息,可以到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公共招聘网站,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认定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网站求职。
多种途径了解用人单位背景,不盲目轻信,接到招聘邀约后,尽量多和有一定社会阅历的亲朋好友沟通情况,冷静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一旦遭遇上述情况,请立即向12345热线平台或前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如果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伤害,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毕业生求职补贴的标准
根据《毕业生就业补贴办法》,毕业生求职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最长补贴期限为6个月。
应届困难毕业生可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为促进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对于正常申报期间、非主观因素无法及时申请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023届困难毕业生,可继续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人社部门提醒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抓住最后一次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机会。
本次求职创业补贴对象是在毕业学年(2023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大学生就业补贴发放时间
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发放时间一般是12月下旬。如果你是大二、三、四的学生,就需要在暑假之前向老师要一份申请书回家填写,开学以后学生选定之后,大约在10月份的时候国家就会发放了。
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就业补助金并不是所有大学生都可以领取,各地就业补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具体的毕业生求职补贴在不同的学校会有所不同,发放的数目和时间也不相同。具体可以向所在学校相关老师或地区政府咨询。
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1、一次性创业补助:大学毕业生如果想自己创业,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那就是,如果你想要开公司或者做生意,你可以得到一些创业补贴。
2、一次性工作补助: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已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该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发放,连续补贴两年。能激发大学生就业热情和就业兴趣。
3、一次性招聘补贴:高校毕业生被招工单位录用后,可领取一次性招用补贴。受聘后,可提交有关申请表,并领取招聘津贴。
4、社会保险补助:高校毕业生,每年都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也会给他们相应的补贴。
5、一次性就业补助:高校毕业生就业时,会到相关单位求职,然后产生职业介绍费用,国家将适当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6、临时生活补贴:大学生毕业6个月没有找到工作的,可享受生活补助。然而,这一手续有点麻烦。第一,如果是贫困生,第二,要到地方人事处和劳工局办理失业登记,然后按月领取补助金。
7、一次性寻找工作及职业培训和技能评估津贴:若找不到合适的就业单位,想要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可参加职业培训,并领取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