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加工广场短斤缺两被罚30万,所在广场停业整顿
三亚一海鲜店短斤缺两被罚30万元,所在广场停业整顿,市执法部门对该海鲜加工广场下达了一系列处罚措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鲜加工广场短斤缺两被罚30万,所在广场停业整顿的消息,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分享一下哟!
海鲜店短斤缺两?罚款30万!
7月5日,“三亚发布”公众号发布《关于消费者反映“友谊路下岗职工海鲜加工广场短斤缺两”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7月4日21时20分,网名为“铁头惩恶扬善”的消费者一行到三亚市天涯区友谊路下岗职工海鲜加工广场购买海鲜后,用自带的秤具复秤时发现商家存在短斤缺两的经营行为,随后拨打12345政府热线投诉。接到投诉后,市执法人员立即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并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经调查核实,涉事商户“三亚天涯彭进风海鲜店”作弊将海鲜称重塑料筐重量计入账单结算,存在短斤缺两的违法经营行为。市执法部门责令该海鲜加工广场将涉事商户清退出场,作出对涉事商户罚款30万元的处罚;责令该海鲜加工广场全面停业整顿,并作出对其罚款10万元的处罚。同时,该海鲜加工广场市场管理方已对消费者进行了先行赔付。
我市将持续加大旅游消费市场秩序整顿,对违法经营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绝不允许极个别不良经营商户破坏三亚旅游市场秩序。也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市场违法经营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我市将第一时间调查处置,坚决维护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缺斤少两怎么赔偿?
消费者买的东西短斤少两,应当依法补足、赔偿损失;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权益有哪些呢?
1、安全保障权;
2、知悉真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依法求偿权;
6、求教获知权;
7、依法结社权;
8、维护尊严权;
9、监督批评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