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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汉字里的中国思维-专题

2018-05-07 17:13:23
|梓荣

  “欧洲哲学倾向于在实体中去寻求真实性,而中国哲学则倾向于在关系中去寻求。以下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写寻找汉字里的中国思维,一起来看看吧!

  “盈天下而皆象”

  象字的甲骨文字形,就是描画的一头大象。根据现代的考古发现,黄河流域出土了很多大象的骨骼,这说明殷商时期的黄河流域,是温润的亚热带气候,很适合大象的生存,只是后来随着自然环境的变化,大象变得十分稀少甚至绝迹。那个时期的大象,就好比后来的牛或马,在人类的生产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论衡·书需篇》记载着“传书言,舜葬于苍梧,象之为耕;禹葬会稽,鸟为之田”,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象耕鸟耘”。甲骨文里的“为”字,从手从象,看起来像人用手牵着一头大象,表示驾驭大象进行耕作,进而引申为一般的行为做,应该就是这种传说的见证。

  从大象而来的“象”字,与语言相结合之后的使用中,被赋予了更多层次的意义。它可以指形象,《尚书·皋陶谟》里说:“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它也可以指意象,《周易·系辞上》里说:“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所宜,故谓之象。”“中国的文化,无论是哲学思想领域,还是科学技术、文学艺术范畴,几乎无处不有‘象’的形影。”研究者王作新说,“论天体,说天象;论人体,说脉象;谈思维,则有想象、意象。”王夫之在《周易外传》里这样总结:“盈天下而皆象矣,《诗》之比兴,《书》之政事,《春秋》之名分,《礼》之仪,《乐》之律,莫非象也。”对“象”这个字,从构形到赋予多层次意义的过程本身,就是我们传承下来的东方式认知和思维方式——“观物取象,立象尽意”。

  客观物象是这种认知的起点。体现在造字里,就是象形,对事物进行描绘。许慎在《说文》里解释为,“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这种描绘并不是简单的原物实录,如果仅止于此,那就是绘画,而不是文字。从绘画跨越到文字,关键在于取象过程中的思维创造,这就是古人说的“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这种思维创造,帮助人们突破了对客观世界的依赖,自然万物可取象,人类的社会活动可取象,人类在社会活动中获知的抽象概念也可取象,就像《周易》里说的,“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体现在文字的演变上,就是从源生字到孳生字的发展,音、形、义的组合方式,让文字的丰富有了无限种可能。

  “象”与“意”的关联,一直就是古代文献乐于论述的主题。《周易·系辞上》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王弼在《周易·明象》里说“夫象者,出意者也”,“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这种具象思维和抽象思维的结合,研究者王作新认为,“产物就是汉字里强烈的形象情结”。王作新做过一个统计:“徐中舒主编的《汉语古文字字形表》,所录殷商文字,包括甲骨文和少量金文,1016字,无声(符)复体字381个,其中,意象组合式(会意字)有316个,占83%,语言组合式65个;《说文》小篆无声(符)复体字829个,意象组合式237个,占28%。”这意味着,“殷商文字,经历周秦发展,到《说文》小篆,汉字的画面性大大削弱,同语言结构相关联从而体现出的抽象性明显增强”。

  王作新的结论是:“意象思维的认识方式,由汉字这一子系统来看,在《说文》时代,并没有退出民族思维传统舞台,而为抽象的逻辑思维认识所取代,倒是有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在单体文字中表现了鲜明的意象特征以及使用理性思维具象化的特征;在复体字中,语言组合式的会意字,借助概念的形式构成一种意向性判断,形声字以声符连接词语形式都涉入到了汉字结构基础——语言,反映了利用语言或概念来表达,解释客体对象的思维认识特征。同时,也正是形声字的崛起对同音假借形成的抗阻和补济,表现了对单纯抽象运思的淡漠,反映了对意象思维的偏爱钟情。”

  在“观物取象,立象尽意”的过程里,人们的认知和思维,完成了具象—抽象—意象的转换。王作新称之为“源于物象,介以法象,成于意象”。首先是对客观物体表象特征的考察,这是具象的,但是人们的观察并不仅仅停留在这种表象的描述,而是对客观物体进行抽象和归类,在造字时取其特征,由一个而知一类。比如甲骨文里的“人”字,并不是具体某个人的肖像描绘,而是一个侧立的人形。这种提炼的特征,最后固定为表意的汉字,又成为一种意象的存在。这种频繁的思维转换,也让汉字里的东方式认知,不同于西方科学,并不是通过内在的微观本质的分析来获得规律,而是通过整体特征之上的高度抽象而获得概念,注重的是来源于实践的直观、形象和感悟。王国维曾经论述说:“抑我国人之特质,实际的也,通俗的也;西洋人之特质,思辨的也,科学的也……吾国人之长,宁在于实践之方面,而于理论之方面则以具体的知识为满足,至于分类之事,则除迫于实际需要之外,殆不欲穷究之也。”

  这不仅为我们认识从商到秦汉时代的民族思维特征提供了一种有价值的依据,同时,它也昭示了这样一种事实,“在文化传承中,具有厚重历史感的汉民族,在思维方式和文化传统上有着强烈的继承性”。

  “万物皆备于我”

  在研究五笔字型编码法的过程中,王永民曾经对现代汉字的使用频率做过统计,他以北京新华印刷厂的《汉字频度表》作为原始材料,共分析出664个部件,列出了10个使用频率最高的部件和它们的使用频率,依次是“口7.3%,人2.8%,土2.22%,日2.14%,火2.10%,亻2.08%,犬1.85%和木1.73%”。很显然,与人相关的构字部件,无论数量还是频率都排在首位。

  研究者徐土生则以《新华字典》为蓝本,做了另一种部首统计,按他的分类,收字1万多个的《新华字典》,划分部首201个。“其中有独立意义的部首189个,占部首总数的94%,这些有独立意义的部首共分为五大类,人、五行、动物(植物归于五行之木)、器物、天象。”徐土生介绍,“五类构件各占字数的比例为:与人相关的占36%,五行35%,动物10%,器物8%,天象4%。”同样是与人相关的构件,居于首位。

  王作新则对《说文》中的540部首也做了统计分析,他把这些部首分为取象于人、动物、植物、天地类,人工制品类和其他五类,其中取象自人身的包括整体之“人”,如“人、大、子、女”;身体部分,如“口、自、目、耳”;以及以此作为视觉示意或类属示意成分而构成的复体字,如“兄、包、走、攴”等等。据此统计,“《说文》540个部首,取象于人的有236字”,与其他几类相比,占据绝对优势。再久远一点,在殷商的甲骨文字系中,如果也划分为动物、植物、天象地理等各种类别,“关于人自身及周围的字,多达20%以上”。

  不同蓝本的统计分析,都指向了同一个方向,那就是在“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造字思维里的人本思想。先民们在创造文字的实践过程中,既以人类自身为主要的认识对象,也以人类自身为中心本位来认识万事万物,反映客观世界。《礼记·礼运》说,“人者,天地之心也”,《说文·人部》则论述“人者,天地之性最贵者也”。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对此的注释是:“禽兽草木皆天地所生,而不得为天地之心,惟人为天地之心,故天地之生此为极贵。天地之心谓之人,能与天地合德。”照《说文解字》和段注,“人”是“最贵者”,是“天地之心”,也就是天地万物的菁华。

  在甲骨文和金文里,人体的图像很多,呈现各种姿态,有站立的,如“大、立”;有侧立的,如“人”;有双腿交叉的,如“文”;有跪拜的,如“女、节”;有屈体鞠躬的,如“句、尸”;有依靠树干的,如“休”;有持斧挥戈的,如“伐”……这些词都与人和人的行为有关,但还有一些并非人所特有的事物或现象,在汉字里呈现出来,却依然是以人体或人体部位来曲折表达。比如“天、王、大”。“天”的甲骨文,像伸足张臂的人形,头顶处或变形为方框,或增加一横以强调人的头顶部位,本义为人的头顶。《说文·天部》中说,“天,颠也”,颠,即头顶。人的头顶上为天,所以又指天空,引申为高的代称。甲骨文里的“王”字,像一柄刀刃向下的斧头,下面一横加大加粗,并且两端向上翘起,在青铜器上则铸成一个实心,《甲骨文字典》的解释,是“以主刑杀之斧钺象征王者之权威”,又像一个人张开双臂立于大地之上。

  恩斯特·卡西尔在《人论》里做过一段论述,大意是原始人对诸如植物、动物、人的领域之间的界限,种属之间的区别都“置之不顾”,“他们的生命观是综合的,不是分析的。生命被看成是一个不中断的连续整体,容不得任何泾渭分明的区别”,“各不同领域之间的界限并不是不可逾越的栅栏,而是流动不定的。由于一种突如其来的变形,一切事物都可以转化为一切事物”。汉字结构表达中的转类兼顾,在思维认识上,显然与原始习惯具有共通性,但是又远不止于此。东方传统思维中的以人来丈量万物,以关于自己的知识来解释未知事物,经过传承与发展,强化为一种以人为本位的文化精神,充分肯定了主体的自身价值,高度强调人在宇宙中的地位。

  这在中国哲学的发展中也能找到印证,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对于天人关系的探究中,最终都落脚于社会人生,从人的主体自身出发而又回到主体自身。中国哲学也就从其形成自身特有的体系开始,便具有了浓厚的人文精神的色彩。

  “事以得比而有其类”

  “欧洲哲学倾向于在实体中去寻求真实性,而中国哲学则倾向于在关系中去寻求。”这是中国近代哲学家张东荪的论述。注重事物之间的关系,是中国传统思维的一个重要特点。

  近代文字改革的先驱人物袁晓园曾经在一篇文章中提到一个故事,大意是英国一位生物学家打算来中国考察植物,作为准备,让他的中国学生列出了一个汉字的植物单子。生物学家看到这张名单之后很惊讶,因为上面的植物从字形上已经分门别类,木字旁的、草字头的、竹字头的,一目了然。这种惊讶,应该是来自东西方的对比,在18世纪中期林奈的“二名法”出现之前,西方的植物学家们对于新发现的物种,是按照自己的认知,使用冗长的叙述性的拉丁文句来命名,这样的命名方式不仅繁杂,而且无可避免地造成了很多混淆。林奈的“二名法”,就是用两个拉丁文字来命名,物种名称的第一个部分是属名,第二个部分是物种特有的特征。

  回到汉字,早于林奈的“二名法”上千年,“事以得比而有其类”的东方式思维已帮助我们寻找到一种清晰简明的分类方式。这种分类方式的核心不是科学,而是系统。研究者李约瑟曾经过论述,当人们观察事物时,“西方人的头脑问的是,它本质上是什么”,“而中国人的头脑则问,它在其开始、活动和终结的各阶段与其他事物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应该怎样对它做出反应?”相比西方,东方式的思维注重的是整体性,在整体中寻找联系和区别,寻找关系,然后推演我们的认知。

  《周易·系辞上》里说,“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类”的认识,就是我们区别于西方的整体思维的产物。《说文》中对于540部首的归纳,就是“类”的整体意识最清晰的体现。王作新认为,确立部首的意义在于,“若网在纲,使零散的汉字聚为群体”。这种纲举目张的分析方法,与我们在造字时的思维有着注重整体的共通性。部首聚合的顺序是什么?“立一为端”,“毕终于亥”,不单“据形相系”,而又“以义相从”。这同样是在整体思维之下,寻找关联的结果。这种关联性的寻找,帮助我们在对事物的认知中,可以最便捷地进入系统论,虽然并不是以科学为指引,无数的联系与区别的指向,最终却能够帮助我们重新回到科学之上。

  由于各种事物的关系有赖于观察其表象特征,也就是我们最开始讨论的“象”,因此古代中国人对事物的特征,以及事物之间关系的理解,从一开始就根本不同于西方人。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结果通常不需要得到验证,如果要验证也是在事物表象之间进行,因此这种方式可以迅速把握所有事物之间的关系,得到整体性的知识。徐土生认为,“这就是中国传统思维具有整体性,全局性的原因所在”。

  除了植物,在动物领域,我们也有同样细致的划分,例如《说文·马部》收录了115个与马有关的字,甚至连马的年岁、毛色、体态、动态等,都予以详细区别。更特殊的是我们的“五行”分类。徐土生论述说,传统文化中的五行,木火土金水,分别表示曲直、炎上、稼穑、从革、润下五种象征,在东方式思维的逻辑下,“凡是有着五种属性的现象和形象物皆可归入五行名下,木火水土金已经不是它们最初的含义,而是属于这一类型的总体特征属性,各种类型属性及其所代表的具体事物,不仅是对立的,而且是统一的”。

  东方式思维的整体性,还表现在汉字的具体结构方式里,这就是汉字的空间结构秩序,也是汉字构件的位序。没有声符的会意字,构件的位序就成了整体认识理解的关键所在。比如“本”和“末”字,用于指示的横线在不同的位置,代表着完全不同的意义。又比如同样的构件“口”字,在不同字里表示不同的意思,比如在“命、咨、问、唱”里是表言语功能,而在“吞、咽、味”里则是与饮食行为相关。“果”中的田,不是土地,而是果实的形态。这也意味着,汉字的构成与理解,“以对立成分所提供的背景为依托,体现的是整体综合的认识特征”。这种背景制约与成分位序,本身就是“联系性与有序性的突出反映”。联系是客观普遍存在的,联系的观点及系统的观点,是汉字里东方式整体思维的核心,缘起于人们以人为尺度,对生态环境的系统认知,形而上为天人合一的思想与和谐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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