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儿流浪记》五年级观后感范文两百字
看完苦儿流浪记,我们感觉我们应该也要学雷米一样,自立自强,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祖国就会更繁荣康盛!苦儿流浪记这部作品蕴含着深刻的道理,你看完之后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苦儿流浪记》的五年级观后感范文两百字,欢迎阅读。
《苦儿流浪记》的五年级观后感范文两百字1
今天,我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深受启发。
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农户收养,逐渐长大。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他以流浪小艺人走遍天涯海角的生活,常年与一些动物为伴。他们一行靠耍狗把戏谋生,路途中风餐露宿。
然而,无论环境多么艰苦,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的意志,终于和生母团聚。雷米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能找到生母,可我们整天生活在一个幸福,甜美的生活里,连家务都不会做,怎能与雷米相比?
读了这本书我受到的启发:干什么事都要靠着顽强的意志和永垂不朽的精神,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苦儿流浪记》的五年级观后感范文两百字2
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苦儿流浪记》。
这本《苦儿流浪记》的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名叫雷米的弃孩,在巴伯汉妈妈的精心照顾下,渐渐的长大了。就在雷米8岁的时候,他无情的养父却把他租给了一个江湖卖艺的人。可是流浪的生活常常挨饿受冻。有时还贫困交加。但雷米那善良的天性丝毫没有变,这让雷米尝到了痛苦和亲人一次次的离别,但在雷米的坚持努力的精神下雷米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家人。
这让我想到了我自己。平时我还嫌这不好那不好,挑三拣四。可是雷米怎么可能会这样。我读完以后我就觉得我因该知足常乐。
以后我要学会知足常乐。
《苦儿流浪记》的五年级观后感范文两百字3
鲁米被爸爸放在巴黎,热罗姆把鲁米报了回去。巴伯兰养了他,有一次,热罗姆受伤了,巴伯兰卖掉奶牛,热罗姆把我带到老公公的杂耍班,师傅让我去演出,最后,师傅进了警察局,在困境中遇上“天鹅号”。然后离别“天鹅号”,在路上,道勒斯和和泽比诺还有心里美都死了,只有卡比没死,师傅也被冻死了。我和卡比去表演,买了一头牛送给巴伯兰。再去找父母,晚上,父亲在交易。我们又出发找真正的父母。长大,我的妻子丽丝的哥哥就会来到这。
这本书告诉我们虽然自己是流浪儿,但以后会成才。
《苦儿流浪记》的五年级观后感范文两百字4
寒假里我读了几本书,其中苦儿流浪记给我印象深刻。
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雷米从小被父母抛弃,收养在法国一农户家,养父又把他卖给了一位艺人,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活,历经种种磨难,雷米始终笑着面对生活,最后不但找到了亲生父母,还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通过雷米的故事,我懂得了:人生有许多第一次,面对‘第一次’不能害怕,微笑着面对它,不退缩,勇敢地尝试,也许你将拥有成功。我们生活中也有许多第一次,例如:第一次走路,第一次唱歌,第一次上幼儿园……等等,相信你都经过了,而且都取得了成功。
未来还有许多第一次在等我们,让我们高兴地面对吧。
《苦儿流浪记》的五年级观后感范文两百字5
《苦儿流浪记》讲的是:主人公小雷米是一个聪明可爱的孤儿,他从小被凶恶的养父巴伯汗像动物一样卖给了一个流浪的艺人维达理。维达理是一个聪明,做事讲究严谨规则的人,小雷米跟着维达理上路,带着三只狗朋友和一只狡猾的“猴军官”,走过巴黎的一个个城市,靠拉琴和杂耍为生,小雷米有了三只狗朋友就忘记了疲劳和悲伤,不再感受到孤独。一路上,他经历了无数的艰难,如豪轮奇遇,主人入狱,解后哑女,买牛报恩,身临贼窝,蒙冤蹲狱亡命跳车等,最终在“生活”这本书中得到磨练,成长为一个勇敢,善良,能干的小男子汗,并如愿以偿了自己的梦想。
看完《苦儿流浪记》使我感受到要想实现自己的梦想就要经过艰苦的磨难,遇到困难一定要勇往直前,不能退缩,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苦儿流浪记》的五年级观后感范文两百字6
雷米的童年是不幸的。从小没和亲人在一起,更不在爸爸妈妈的庇护下快乐成长。后来又被卖给了一个流浪艺人,从此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活。他每天风餐露宿,衣不遮体,还被别人误会是小偷。但是,他并没有抱怨,也没有灰心,因为他心中一直有个信念,我一定会找到我的亲生父母。现在的我们不会有雷米这样的经历,每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无忧无虑的生活。
当我们遇到一点小困难的时候,都只会求助爸爸妈妈,甚至大呼大叫。所以我们要像雷米一样自己克服困难,勇敢的向前走。
《苦儿流浪记》的五年级观后感范文两百字7
这本事的主人公雷米是一个捡来的孩子,养父把他卖给了杂耍班,雷米开始流浪。
使我们感到欣慰的是,雷米在艰险曲折的流浪生涯中,并不是孤独的。他有始终爱他的巴伯兰妈妈;有教会他做人的、识字、弹唱的维塔里斯老人;有与他息息相关的“心里美”和小狗;有无私收留他的花农老爹;有倾心爱他的丽丝姑娘,有与他同甘共苦的可爱的马西亚,还有偶然收留过他的米利根夫人……这些人所具备的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高尚品质,同时衬托出加罗福里和米利根先生这类社会渣滓的丑陋。
我很喜欢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