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有感范文400字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方便大家学习。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1
对于余华我并不了解,但我了解他的小说。他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却让人很震撼。小说没有什么扣人心弦的情节,但让你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
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故事,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平凡的生活,和他们坚忍不拔与生活作斗争的精神。不管我们的境遇有多糟糕都不能放弃,要继续生存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2
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通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一定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希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轻松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终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子也变了很多,可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3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4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成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5
余华是当代作家,也是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他的作品有《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等等。先锋的余华在语言,结构叙述方面为中国当代文学家做出过杰出的贡献,但是正如评论家谢有顺曾说过的“暴力是对这个世界之本质的基本指证”,他也是贯穿余华小说始终的一个主词。
很久以前,有这么一个年代,他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就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穷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候都有着卖血的情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吃饭用的是卖血的钱,给林芬芳买慰品也是用的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土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的是许三观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也是一棵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棵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棵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眼睁睁地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
但是他仍然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一乐病了,他们家没办法支付这笔医药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抽血最长的一次,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每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可他还在坚持。他完全可以借着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可他没有,他爱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包含着浓浓的父爱。
可是,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因为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 他有着他用卖血养着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到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他曾像一棵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