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录取分数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一所国家211和985学校,是国家重点学校,是一所综合实力雄厚的高校,今天小编整理了202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录取分数线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202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录取分数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年本科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普通学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有选考科目的省(区、市),选考科目以我校报送省(区、市)级招生考试部门并经公示的选考科目为准,当地省(区、市)级招生考试部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艺术类(含中韩合作办学项目)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省级统考并达到合格要求。
第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的考核和遴选办法,具体要求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按照当年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公安学类专业为提前录取批次,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艺术类(含中韩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为提前录取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在规定的批次录取,其他专业(类)均为本科第一批录取批次。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原则上不退档。
第十九条 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确定的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面向全国高校招生有效的加分项目和分值,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0分。学校不另外制定加分政策。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为准。该加分政策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
第二十条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资格的考生,需在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批次填报我校,方能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办法。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优先分配专业;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分配专业,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使用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综合改革省份(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录取办法,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含英语、商务英语、英语(翻译方向)、日语、俄语、法语)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三条 公安学类各专业按照各省投档规则择优录取,仅招收有公安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不组织公安学类专业考生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各省(区、市)无特殊要求的参照普通高考体检结果。考生的报考条件、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学生身体状况要求以及男女生比例,必须符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的相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中韩合作办学项目“视觉传达设计”和“电影学”专业考生的具体录取办法按学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艺术类“数字媒体艺术”、中韩合作办学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两个专业均有招生计划的省(区、市),考生分开排名,按照综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办法,依据学校2022年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六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政策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人数按预科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其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在有关省(区、市)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下80分。预科生在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培养结束,经考核合格,转入本科阶段学习。学校根据学生志愿,结合预科培养期间的成绩和人才培养的需要确定专业。
第二十七条 经济管理试验班(文澜学院)要求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填报,经济管理试验班不接收调剂考生,不符合录取规则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 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志愿征集结束后若符合要求的生源不足时,我校可将招生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区、市)进行录取。
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
第三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三十一条 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专业培养要求,公安学类专业男女生计划在各省份分别下达,其他专业无男女限制。
第三十二条 学校录取结果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将及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公众号上公布。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住宿条件及校园环境
住宿条件
学校现已完成了饮用开水进宿舍、洗澡热水进寝室两大“惠民”工程,同时在各大宿舍区设有相应的学生食堂以及自动洗衣房。宿舍分为四种类型,分别为:四人间(上床下桌、独立卫生间),四人间(上床下桌、公共卫生间),两室一厅(上下铺、独立卫生间)以及两室一厅(上下铺、公共卫生间),所有公共卫生间均为单个隔间,部分宿舍自带阳台。
学校已于2014年6月完成首义、南湖两个校区所有学生公寓的空调覆盖工程,同时南湖校区内有直达首义校区的城际高铁,方便同学们出行。
校园环境
学校设有两个校区,其中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湖畔。大部分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国际交流生都就读于南湖校区。学校占地2800余亩, 建筑面积110万余平方米,是中国最早开通校园网络的百所高校之一,图书馆拥有纸质图书300万余册,电子图书280万余册,为中国同类书刊储量第一,学校新运动场曾作为亚洲第二届大学生足球锦标赛主赛场(2009年)。
学校所有教学楼在武汉高校率先安装了冷暖空调并提供免费饮用开水,在尊重学生需求的理念下建立“学生专门委员会”接受学生提案。学校建筑建筑命名上,首义校区和南湖校区的办公楼分别命名为中南楼和中原楼,以纪念校史上的重要阶段。其他建筑物命名多为以文字开头,象征文科大学,第二字取与水有关的字,表明校韵像水一样深远。此外,各地校友捐建的人文景点也遍布在校园。建筑特点上,学校在武汉7所211工程高校中有着“小桥流水美江南”的美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