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演讲稿范例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我们作为公民不仅要懂法用法,还要给不知道人宣传法制,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稳定和谐。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法制宣传演讲稿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法制宣传演讲稿1
同学们,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是《法在身边》。
对,就是法律。你一出生就成了这个世界的一分子,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法律就会赋予你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自由和约束。权利是够广泛的了,比如,每一个人都有生命权、荣誉权等等,在遇到伤害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享有的自由也是广泛的,但我们的许多行为还必须受到约束。别忘了,约束是为了让你飞得更高、更远,你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异想天开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做什么事都要先想一想,这样做对自己有什么害处,对别人有什么害处,对社会有什么害处,不要违背了自己的良心,甚至触犯了法律。
大家都知道,助人为乐是大力提倡的社会公德,但在帮助别人时也要想一想,不要好心办了坏事,害人又害已。CCTV-12的《法律讲堂》栏目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叫__阳的孩子,他很讨厌同班同学__,于是,这请他的好友__帮忙报复,__先介绍__和__认识。__想了一个计策。有一天,他们三人放学后没有直接回家,一直玩到天黑,__和__把沈强骗到没有人的地方,抢走了__的笔记本电脑,还威协他不让他告诉老师和家长。最后__的家长还是知道了,到派出所报了案。__和__受到了法律的严惩。__不能明辨是非,盲目替朋友帮忙,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他的好朋友。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帮人隐藏偷来的东西,就会犯窝藏罪,包庇别人犯罪会犯包庇罪等等。
我们年纪还小,不懂的东西很多,我们可要好好学习呀,千万不要做个小小的法盲,但我们只要记住最基本的一条就可以了,那就是:勿以善小不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法在我身边,我们要遵纪守法。
法制宣传演讲稿2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懂得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明白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是微小的坏事就可以做。现在社会很多犯罪分子都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它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它是告诫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做起。
再看看社会上的违法现象:不法商人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不劳而获,把法置之度外,打架、斗殴、偷窃、闯交通信号灯等这些行为都对社会遗害无穷。“无规矩不成方圆”,试想,假若人人都轻视法律,那么社会将变的行尸走肉、战乱四起,我们和平、幸福、美好的生活将一去不复返!
现在,少年犯罪的案例不胜枚举,我们学生要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学法、知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远离犯罪,做一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好学生,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应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将法铭记于心,养成守法的的好习惯,以小手拉大手,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创造平安和谐的法制环境!
法制宣传演讲稿3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演讲稿4
本人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和大家分享一些法律常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树立自觉遵守法纪的法律观念,培养自己的“法商”(相对学生“智商”和“情商”来讲的,“三商”都重要!)——“法商”就是指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当今法治社会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商”,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学生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学生:你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绩。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当负责什么法律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罚法》(修改前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
《通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五次会议通过,第六条第四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靠右侧靠边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三、个别学生容易发生的不良现象
《未成年人保护法》列举了九种不良现象,希望在坐的每个学生都要牢记在心,作为自己的一条警戒线!这九种不良现象最容易引发违法行为,甚至诱化走上犯罪的深渊!我们要时刻警惕它。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才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 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 观看、 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 歌舞厅等场所;
9、 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让我们利用团、队活动时间,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
法制宣传演讲稿5
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设立法制宣传日的目的是教育全社会的公民懂法、学法、执法和守法,并成为一种终身的习惯,使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能够真正贯彻执行,使国家真正成为一个法制国家。我校是一所全国知名的学校,学校领导把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作为学校管理和对学生进行教育的重要内容。
然而,仔细盘点我校师生的表现,还存在着不懂法,不学法,不守法的现象,有些表现甚至已经滑向违法的边缘。我们不妨静下心来细细想一想,我校一些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有许多行为就是一个法盲的所作所为,比如:一些学生擅自在自己的宿舍藏有管制刀具等凶器;一些学生在用电时私拉乱接,导致电线的承受能力超过极限,已经引发了触电和火灾的危险,一些学生在宿舍里使用电器做饭,或者使用酒精炉做饭,酒精瓶子随意摆放,已经引发了电力伤人和火灾的危险,一些学生之间因为发生口角争执,彼此不让步,于是纠集另外一些好管闲事的人,在“义气”两个字的驱使下,去打群架,不顾后果,甚至什么凶器都敢使用,结果,给对方重大伤害,造成了违法行为,终身遗憾;一些学生喜爱别人的东西,想得到,结果采取偷窃的方法,非法占有;一些学生在马路上骑自行车行驶时,勾肩搭背,互相嬉戏,全然不管过往车辆;一些学生在马路上骑摩托车行驶时,把速度加快到狂奔如飞的程度,简直令人毛骨悚然;一些学生为了能够得到绝对的自由,在校外租私人的房子住,全然不管房子的安全性能以及是否有煤烟致人中毒或者死亡的隐患;一些学生因为与老师在管理方面发生了冲突,遂采取威胁教师家属、破坏教师家庭财产等打击报复的违法行为;一些学生为了达到报复别人的目的,遂造谣泼脏水,构成了实际的说坏话罪;一些学生在网上玩,输了钱,遂产生了偷窃别人钱财的念头,一些学生养成了乱花钱的习气,如果没钱花,就有可能把同学的新自行车偷出来,通过非法手段变卖出去,借以满足自己的利益;一些学生在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动辄采取出走的办法,等等,不胜枚举。
以上的这些现象,有的发生在我校过去某些学生身上,有的就发生在我校现在的学生身上。这些表现都给我校校园的安全秩序和校园文明建设,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给师生们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带来了极坏的影响,这怎能让家长放心?让老师省心?让校园平安?让社会稳定?做这些事的人,都是不懂法,不学法,不守法,他们的'举动只能给别人带来麻烦,给社会带来不安宁。当然,在这其中,大部分学生不是主观上想这样做,只是在客观上没有意识到。
由此可见,人的一生,法律无处不在,人们无论在生活和工作中,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犯法律。国家要求学校要不定期地组织学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我校师生的实际,学校利用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的时间,领导们从书籍、报纸、杂志、网络等渠道搜集到的发生在学校中的师生违法表现的各种案例,给教师们讲解,以便提高教师们的师德素养,达到构建和谐师生关系,文明施教的目的;学校也不定期地请一些法律专家给同学们讲解法律知识,同时,学校还购置了不少反映青少年犯罪的案例光碟,放到校园网络上,供同学们观看,我们倡议,同学们要利用各种学习手段,学习法律法规,形成健康的做人原则和行为习惯,争取做一个对自己和家人负责,对集体有益,对社会和国家的和谐建设有用的人。
班主任教师也要广泛搜集材料,每学期组织学生开展一些学法的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我们的目的是在奋斗中学校园中,消除法盲,使师生们人人都成为构建和谐校园的守法公民、文明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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