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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的四年级读后感10篇

2020-03-10 18:16:36
|张洪2

  《雾都孤儿》讲述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扒手集团”,又被迫与凶狠毒辣的凶徒为伍。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雾都孤儿的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雾都孤儿的四年级读后感10篇

  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了英国作家狄更斯《雾都孤儿》此篇小说 ,我感悟特深,又让我再一次看到了许多社会问题,此篇小说讲诉的是: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以及遭遇,而这个孤儿叫奥立费,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我对他以及他当时待的孤儿院的伙伴感到同情。因为当时在孤儿院他们根本就吃不饱,还要饱受欺负。主人公奥立费的人生也让我很同情,他从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到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由此我明白:命运的掌握权在自己手里,不能轻易放弃。

  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读得很感动。书中讲的是一个孤儿叫奥立费,他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长时间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受尽痛苦,饱经沧桑,在生下奥立费之后就辞世了。在奥立费来到人世之后,没有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奥立费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如同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每天只能喝稀饭,吃不饱穿不暖。在他九岁的时候来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他在那里受不了虐待和欺辱,在遭受一次毒打之后,连夜逃到了伦敦。可是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落入了一个事先布置好的陷阱。直到遇到了一位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过《雾都孤儿》,使我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母爱有家庭的温暖。而这些奥立费都没有,受了许多苦,还要挨打。,脚破了也没有妈妈照顾,非常可怜,这个故事使我明白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的生活,要理解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

  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男孩奥利弗为了生存而抗争的令人心碎的故事。他生活在伦敦的下层社会,生活很悲惨,但他心中永远有着光明,终于他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脱了邪恶势力,找到了幸福。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到了自己。我的生活跟奥利弗有着天壤之别,我有着良好的物质条件,良好的学习环境,但我却不懂得珍惜,上课老是不认真听讲,下课老是与同学吵吵闹闹,在家也不帮爸爸妈妈做家务,给老师和家长添了不少麻烦,我以后一定要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学习,在校争做好学生,在家争做好孩子。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了在雾都城的一个寄贫院,一位奥利弗的小男孩出生了,但是奥利弗的妈妈却与世长辞,因此,奥利弗成了一位孤儿。后来,因为多要一点粥别买走,又为一场误会无家可归,又误入贼区,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最终,在好人的帮助下,找回了亲人、知道了身世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告诉有三类分别是:善恶、美丑、正义邪恶。而奥利弗天性善良、正直。

  我又喜欢的一句子:走了差不多十二英里,天又黑了,他双脚浮肿,两腿酸软,全身直打哆嗦。我体会到奥利弗一个孩子走十二英里,脚肿、腿轻、身体发抖,一点儿力气也没有,很要趴下,但是它并不放弃,努力前进。从这我想到了自己,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爬凤凰山,我爬了一半,就没有力气了,坐在椅子上大口大口的吸气,说道:“妈妈我们放弃了好吗?”妈妈大声说。“那你背我。”我说。妈妈无奈极了,她只能从山上到山下一直背累地气喘吁吁。

  我一想起这件事读到上面写的那句话,十分无地自容。

  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很多书籍,他们像一个个五颜六色的贝壳撒在我记忆的海滩上。而《雾都孤儿》就是其中一颗璀璨的珍珠,令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雾都孤儿》 是一本世界名著,它讲述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英国的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 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从小就失去了父母。长期以来,没人真心爱他,他被当做货物一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遇上南希,遇上布朗洛先生,他才摆脱困境,过上幸福生活。

  在文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弗在流浪的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寒交迫,疲惫不堪。后来,他遇上了小偷杰克。杰克把他带到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 ,他便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杰克只有十岁,和我差不多,可他的坚强 、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宁愿承受痛苦,宁愿继续过流浪的生活 ,也不愿意做一个小偷,可见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正义的坚持! 我也无法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力,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寒冷、孤独中依然顽强斗争 ,向着美好的生活进发!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记得有一次,我读英语时,总觉得发音不正确,都想放弃了,但转念一想,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有疼爱我的父母,有英语学,我为什么不懂得珍惜还要叫苦呢?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英语,认认真真地练习着发音,一次,两次,三次……最终,我终于可以准确地读出英语了。

  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主人公奥立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奥立弗的妈妈生下他不久就死了,他就像礼物一样被人送来送去,最后还进入了贼窝,后来在许多朋友的帮助下,警察围剿了贼窝,查明了奥立弗的身世,帮他获得了遗产,回到了亲人的怀抱。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立弗在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中,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中一步一步地前进。令我感动是奥立弗盗贼生涯那一章,虽然小偷们想把他培养成小偷,但无论怎么折磨他、攻击他,他都毫不理睬,情愿在外流浪也不愿意与坏人为伍,最后乘机逃出了贼窝。想想奥立弗,在想想自己,虽然我比他幸福很多,但我有他那样坚强吗?虽然现在我不会流浪,但我却没有他那样机智、正义、勇敢。

  书中另一位让我感动的人就是南希,尽管她是个贼,但为了帮助奥立弗,她宁愿背叛所爱的人,宁愿冒着被处死的危险,最后,惨死在拳头之下。南希所做的事情,让我感受到了她内心的矛盾、善良和公正。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经历,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要有自信心,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人生目标。

  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摘录小说里一句话:“宁静的乡村景色唤起的回忆和这个世界,与凡俗的思想格格不入,它可以净化我们的思想,消除旧愁宿怨。有一种朦胧的意识游荡于我们反映迟钝的脑海:很久以前,在非常遥远的过去似曾有过这种感受,它鼓励我们对遥远的未来做严肃的思考,把傲慢及俗念踏翻在地。”

  和这句话对应的是小说中奥列弗一有悲惨的境遇后就被好心人搭救到乡下,住上了一阵子,奥列弗就欣欣向荣的恢复了。

  这句话和相关的情节都深深打动了我。奥列佛经历的痛苦和我们今天社会相仿。过份城市化,人的生存压力增大,看不到将来回不到过去。尔虞我诈,城市里充满险恶。只能靠运气和机缘生存。美好的乡村和景色能医治人们的痛苦。能让人安静的思考,重新判断自己的行为。小说让我们读出了现代社会人的境遇,体会了所谓发达带来的无奈。

  今天的英国是世界上唯一逆向城市化的国家。现在,这个国度里年轻人都愿意回到乡村,田园能解除200多年发达带来的愁苦。在今年奥运会的开幕式里也有过类似隐约的表达。

  既然我们来自自然,首先要敬畏自然,然后要接近自然,最后会在自然中自愈。自然会让我们冷静,慢一点,经常换个角度看待生活,才能知道自己,读懂他人。也就能分辨社会,抑恶扬善了。

  我们以后的生活可能是住在田园中,端着品牌的咖啡,手指轻轻一点,宽带告诉我们300里以外城市的天气状况,因为下午有个要迎接客户正在城里等候着我们。今后的生活所有目标就是让孩子和我们一道来摆脱那个景物暗淡,人心迷茫雾色之都。

  雾都孤儿读后感[600]

  在一位老师的推荐下我看了《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叙述了一个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在济贫院里长大,后来因某些事离开了济贫院,去了伦敦,可不幸误入了贼窟。一天,奥利弗在街上被警察逮捕,绅士布斯洛救了他。后来奥利弗被劫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好心的罗斯小姐收留了他。不久,奥利弗异母兄弟蒙克斯来找贼首——费金,企图买通费金把奥利弗变成罪犯,从而霸占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揭发了这一切。费金派人杀死了南希。案发后,费金,被判处绞刑,布斯罗揭了蒙克斯的罪恶,收养了奥利弗,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或许你们不信,但这的的确确发生了。

  我觉得文中的罗斯小姐很善良,因为文中写了一段话:“就是他!”突然一个男仆大叫一声,“他肯定就是昨天晚上的那个贼。在黑暗中,是我开枪击中了他。”这家伙叫着,高兴地拖着男孩的一条腿,把他拉进屋子里。

  “放手!安静一点。”一个甜美的声音从楼梯上传来,“哦,他还是个孩子,开样子伤得不轻。”

  “快派一个人到镇上去请罗斯医生,其他人快动手把这孩子抬上楼,放在床上。他需要照顾!”

  这些事能反映出罗斯小姐的善良,假如罗斯小姐没有救奥利弗,那就没有后来那些事了。也能反映出那个男仆是多么的见死不救。

  他们让我想到上次在后街,一个老奶奶在乞讨,这个老奶奶满脸皱纹,还时不时咳嗽几下。这时,一位小姑娘伸手掏出几块几钱,给那位老奶奶,还陪那老奶奶讲了几句话才走。虽然这事儿没有斯罗小姐那么大,但依旧能看出善良的人很多。毕竟,生活中,轰轰烈烈的大事是少有的,而环绕我们的大都是平凡的小事。

  善良带来的就是幸福,如果我们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善待他人的仁爱之心,没有以慈悲为信条,以博爱一切生灵,乃至一切大自然——风、雨、草、木、阳光、水分和空气的这份浓厚感情的话,是绝对没有真正的幸福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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