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300字有感5篇
小编推荐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小男孩尼尔斯历险的故事。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300字有感(一)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一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认真地读了好几遍。
尼尔斯是一个14岁的男孩,他是村里有名的淘气包,不爱学习。因为他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幸运的是,他能够听懂动物的语言。尼尔斯正在悲痛、害怕爸爸妈妈认不出自我来的时候,一群大雁飞过,家鹅马丁也想跟着大雁旅行。尼尔斯就这样被这只大鹅带上了蓝天。一路上,尼尔斯用智慧打败了想吃大雁的狐狸,还救了一只小松鼠,还和台风搏斗等很多趣味的故事。经历很多困难和危险,还从动物朋友那儿学到了很多小知识。尼尔斯变成了一个舍己为人、机智勇敢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看到了尼尔斯的善良和乐于助人的精神。我也得学尼尔斯这种精神。这本书把瑞典的风光描述的也很美。我们国家的风光也很优美,我也想能像尼尔斯一样到处旅行,但我不敢骑鹅,我要坐飞机去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300字有感(二)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主人公尼尔斯,是一个住在斯料耐省南部的一个小农庄里,长的瘦瘦高高的,有一头亚麻色的头发。他最喜欢的事情是吃饭,睡觉和恶作剧,最不喜欢别人让他学习。
有一天,尼尔斯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小人。这时,一群大雁飞过,家里的雄鹅受到了大雁的呼唤,想跟它们一起飞行,尼尔斯跳上雄鹅背想要留住它,可他反而被带上蓝天,从此开始了他的充满艰辛而又危险的旅行。
在这次旅途中,尼尔斯和大雁们一起飞过了整个国家,经历了水灾、森林大火,拯救了被狐狸叼走的大雁,领略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最重要的是通过这次旅行,尼尔斯改变了自己的坏习惯,变成了一个热心帮助别人的人。最后,尼尔斯回到了故乡,得到了小精灵的谅解,又回复了自己原来的样子,和家人团聚了。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的感受到了尼尔斯勇敢无畏、热心助人的精神,我以后也要做一个这样的人。我想,这就是我读完这本书得到的最大的收获。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300字有感(三)
前两天,赵教师发了一本书,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细致的描述了主人公尼尔斯被小精灵的魔法变小之后与自我家的鹅————莫顿去旅行的故事。
给我印象最深的几个环节是莫顿被绑起来了,然后尼尔斯不顾自我安危,去救莫顿,他首先进入厨房,用小刀一点一点的戳断了绳子,然后把莫顿救了出来,结果尼尔斯再次骑到莫顿的背上,要飞的时候,中年妇女拽住了莫顿,再次抓住了莫顿,尼尔斯在这种紧要关头没有打自我逃跑的念头,而是再次拿出与他一齐缩小的插在腰上的随身小刀,戳了一下中年妇女的背,中年妇女只感觉到背上一阵疼痛,于是那中年妇女就赶紧松开了莫顿,然后,尼尔斯再次骑到莫吨的身上,逃之夭夭了。
还有一次,尼尔斯与雁群飞到了拉普兰,大雁们要在那里长期驻扎,而那里是北方,很冷,对于尼尔斯来说,太冷了,并且尼尔斯此刻是个“小人”所以说,尼尔斯需要一座房子,而尼尔斯需要房子时,阿卡队长和莫顿为尼尔斯准备了材料,并且还请大雁帮忙,最终,一座“迷你水泥房”造好了。
我觉得,阿卡、莫顿以及尼尔斯的深情厚谊更衬托出了像狐狸斯密尔那样不重情义,狗咬狗,甚至是如果有人给了他吃的,才与别人交朋友的那种卑鄙小人,我们要向尼尔斯学习,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是我们对朋友,对别人的基本作为。
最终,感激塞尔玛·拉格洛夫写了这部精彩的故事,能让我们读。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300字有感(四)
尼尔斯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非常的淘气,他除了弄得鸡飞狗跳,其他的什么也不会干。他的爸爸妈妈都为他操碎了心。有一天,有一个小精灵把尼尔斯变小了,突然,一只猫和一只鸡来到他面前,对他说:“你活该,你活该。”他十分惊讶,他能听懂动物们的说话了,一群鹅页来了,它们打他、琢他。
不久一群野鹅要离开尼尔斯家,飞往拉普兰特去,有一只叫马丁的鹅也想去旅行,就跟着野鹅一起飞。尼尔斯一把抓住了马丁的脖子,一起飞上了天空,跟着这一群鹅做了一趟有意思的旅行。
我很喜欢尼尔斯,虽然他很淘气,但是他后来有错就改,而且变得很喜欢小动物。在路上,它们认识了很多小动物,狐狸斯米尔、松鼠、乌鸦、老鹰果果······尼尔斯很善良,很勇敢,在路上帮助了很多小动物。尼尔斯在路上遇到了困难很冷静,我要学习他这一点。
自从尼尔斯去了拉普兰特以后,性格都变了,变得不再打小动物了,而且很爱学习。尼尔斯已经长大了,变得成熟了,变得不在让爸爸妈妈操心了。
我看完这本书以后,我也很想像尼尔斯那样去做一次不一样的旅行,多有意思啊,我真羡慕他!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300字有感(五)
买回这本书时,我先阅读了故事梗概,了解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后,才开始阅读这本书。读了几章时,我发现每章前面的“先读为快”让我对这章十分感兴趣,并且十分期待!每章后面的“名师鉴赏”也很有用,让我读完每章后,有了更清楚的思路。当我读完这本书,我就看扉页中的阅读指南,发现故事中的地点名称不是编造的,原先是真实的。
作者塞尔玛拉格洛夫,她是个瑞典人。拉格洛夫出生于瑞典的一个小庄园,3岁左右时双腿完全麻痹不能行动。7岁时她开始很多阅读书籍,她是世界上第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女作家。我十分敬佩她因为她身患重病还坚持写作。这本书包含了瑞典的历史和地理,同时还能够让我们深刻的记住,我认为这种写作手法很异常值得我们去学习。尼尔斯是一个顽皮、粗野、冷漠、又爱搞恶作剧的男孩,对父母没有一点关爱之心,有一次,把爸爸妈妈关入地窖,记得他们团团转,妈妈更是急得流了泪。这时,大雁飞过,家中的雄鹅莫腾经不住诱惑,也飞上了天,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惊慌中被带上了天空。从此跟随大雁走南闯北,学习了祖国的地理文化,在历险途中,他懂得了与动物好好相处,被成为了一个机智勇敢,善良诚实、充满爱心、懂得团结的好男孩,他恢复了原形。
我为他感到骄傲,同时让我又有了收养小动物的想法,因为它们干净纯洁的眼神让我无法忘却,我要和妈妈好好沟通,争取实现我的愿望!就这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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