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试题(制药工艺学)
常州大学目前已是长三角高水平特色地方高校创新联盟发起成员,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是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及英国文化教育协会批准的英语雅思官方考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常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试题(制药工艺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常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试题(制药工艺学)
常州大学简介
常州大学(Changzhou University)坐落于江苏常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入选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长三角高水平特色地方高校创新联盟发起成员,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是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及英国文化教育协会批准的英语雅思官方考点。
学校始建于1978年,原名为南京化工学院无锡分院、常州分院,是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江苏化工学院;1984年实行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联合办学机制;1992年成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管理的部属院校,并更名为江苏石油化工学院;2000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1年江苏省商业技工学校并入;2002年更名为江苏工业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常州大学。
常州大学学科评估结果排名
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按照“自愿申请、免费参评”原则,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评估结果按“分档”方式呈现,具体方法是按“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一级学科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292 | 常州大学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B- |
2 | 10292 | 常州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C+ |
3 | 10292 | 常州大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C |
4 | 10292 | 常州大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C |
5 | 10292 | 常州大学 | 机械工程 | C- |
6 | 10292 | 常州大学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C- |
常州大学调剂工作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学院要结合招生计划和上线考生情况,积极做好调剂工作。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若更换专业、学习方式都视为调剂考生,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8.第一志愿报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调剂至非全日制的考生需为在职定向。
(二)调剂程序
1.接收调剂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公布调剂缺额及要求。
2.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各学院登录调剂系统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考生并发放复试通知。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学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5.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6.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常州大学录取工作
(一)录取程序
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综合情况)在相应学科专业的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经教育部最终审定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成绩占50%和复试成绩占5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除MEM工程管理硕士、MBA工商管理硕士外的其他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考生: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x50%+(复试总成绩/2)x50%;
2. MEM工程管理硕士、MBA工商管理硕士考生: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x50%+(复试总成绩/2)x50%。
(三)录取类别说明
1.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后要提供人事档案;
2.拟录取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应为在职定向,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入学后不转人事档案,培养期间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毕业证书上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四)保留入学资格
由于教育部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的录取考生占当年的招生计划,且其名单必须经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过。因此,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录取前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五)录取资格复查
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