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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安全主题班会设计

2019-03-08 16:31:30
|宝丽

  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法制主题班会,来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法制与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

  2、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了解并知道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3、通过案例分析与学生的讨论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教学过程:

  一、导入

  触目惊心的数据:

  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那么怎样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学生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你对国家的相关法律知道多少?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罚法》(修改前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

  《通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五次会议通过,第六条第四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

  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

  ②上、下车不要拥挤;

  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

  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

  ①靠右侧靠边行走;

  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

  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

  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3.师总结:

  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等合法权益的侵犯。

  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三、合作交流:

  问题1: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 (二)携带自制刀具,屡教不改;

  •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 (四)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

  •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 (六)多次偷窃;

  •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 (八)吸毒、注射毒品;

  • (九)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

  中度不良行为:

  • 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 (一)旷课、夜不归宿;

  • (二)携带管制刀具;

  •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 (五)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和诉营业歌舞等场所;

  • (九)其它严重违背社会的不良行为;

  • (十)吸烟、酗酒。

  问题2: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

  • 1:平时有不良行为、经常搞恶作剧,有的会发展到有意或无意识地伤害别人。

  • 2:欣赏“哥儿们义气”,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结“拜把子兄弟”,喝酒,干坏事。

  • 3: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到逐渐发展到违法犯罪。

  • 4:从小骄生惯养,在家是小皇帝,在外称王称霸乃至行凶打人。

  • 5:小偷小摸会发展成盗窃抢劫。

  四、自我预防——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

  • 正身避邪,防微杜渐

  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

  携带管制刀具: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强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这些刀具之所以禁止携带,因其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携带管制刀具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件,特别是青少年正是身体发育阶段,精力旺盛,但由于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淡薄,争强好胜,行动盲目而不计后果,携带管制刀具,极易一时冲动,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讲文明礼貌,待人恭敬谦让,已成为时代风尚。要求我们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抛弃动辄动手打人,出口骂人的不良行为。如果从小养成了这种不良行为,危害无穷。好多犯罪分子从小染着了打架、怒骂别人的不良行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一)偷窃

  偷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量较少的财物的行为。青少年中有的不满足自己生活的欲望,看到人家吃得好、穿得好,心里很羡慕,而当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会非法去窃取公私财物。一些未成年人因缺少良好的教育环境,平常喜欢贪点小便宜,从拿人家一本书、一支笔、一块橡皮开始,逐渐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任何事物总是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有句老话叫做贼偷菜起,任其发展就会演变成盗窃。

  案例1 (小偷小摸导致犯罪)

  2001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一度发生多起撬盗案件,到2002年底,失窃案件多达几十起,财产损失几万元,警方将作案的26人捉拿归案,查明这伙人自2001年3月至12月间作案30余起,案值人民币10万元。更令警方吃惊的是,作案者竟然都是在校中小学生和流失生,年龄最小的仅11岁,其中女性一名。面对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蛋,办案干警没有像往常破案后的欣喜,心情反而变得沉重起来。警方查明,26个孩子中有些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同警察打交道,按盗窃作案的次数和案值,足以判处徒刑,但由于年龄的关系,往往只能教育后予以释放。于是他们作案后受法律惩罚的犯罪恐惧心理一次次减弱,认为自己人小法律管不了,渐渐从一个月一次小偷小摸,发展到每月偷几次,有的几乎天天作案。有些14岁的少年曾公开宣称:“我还能偷2年”,13岁的少年不甘示弱:“我还能偷3年,比你多一年”。

  故意损坏财物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日常生活中的故意损坏财物,多出于报复的动机,你对我不义那我就将你的财物损坏,使你生活不好或叫你破破财等。青少年中多出于嫉妒或寻找刺激,而偷偷地把别人的东西损坏。这种行为既损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案例2:

  五、殷切的希望

  1、勤奋学习,掌握必要的政治、文化、科学、法律知识和劳动技能,提高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2、遵守社会公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敬爱父母、尊重老师、敬老爱幼,艰苦朴素,不做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事情,应当诚实谦虚,接受别人的帮助教育,克服缺点,改正错误。

  3、遵纪守法,不吸烟、不饮酒、不打架骂人、不赌博、不早恋、不逃夜逃学、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仅向成年人开放的娱乐场所、不观看不良的影视读物、不做其它危害自身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事。

  4、努力锻炼身体,讲究卫生,增强体质。

  5、同学之间应当团结友爱,互学互助,共同进步。

  法制安全的主题班会设计

  班会目的:通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使学生树立自护、自救观念,形成自护、自救的意识,使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班会内容:

  学习一些家居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

  班会过程:

  一、 谈话引入:

  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关心、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备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下面就谈谈家居安全要注意什么:

  1、 用电安全。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用电的地方越来越多了。因此,我们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用电常识。

  1) 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电源。

  2) 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3) 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

  4) 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5) 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直接救人。

  2、安全使用煤气

  1) 燃气器具在工作时,人不能长时间离开,以防被风吹灭或被锅中溢出的水浇灭,造成煤气大量泄露而发生火灾。

  2) 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

  二、 游泳时要注意安全

  1、饱食或者饥饿时,剧烈运动和繁重劳动以后不要游泳。

  2、 发现有人溺水,不要贸然下水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相助。

  3、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跳水。

  三、 交通安全

  1、 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1)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要靠路 边行走。

  2) 集体外出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

  3) 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 穿越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2、 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上街。

  四、 小结:只要我们处处小心,注意安全,掌握自救、自护的知识,锻炼自己自护自救的能力,机智勇敢的处理遇到的各种异常的情况或危险,就能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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