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的小学生读后感10篇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雾都孤儿读后感,仅供大家参考!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
一个出生在英国济贫院里的孤儿,他叫奥利弗。他被送到一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寄养院里勉强活到了9岁。因为要求添一点粥,遭到毒打被关了禁闭。随后他被打发到一个棺材铺去当学徒。在那里,他成了老板的聚宝盆却又受老板、老板娘、师兄的欺凌。他不堪凌辱,逃走了,来到了雾都城市——伦敦。
在伦敦,他不幸落入费金的盗窃打劫团伙中,经历了伦敦最底层生活的苦难,费金最后被处死,而奥立弗则被人收养,过上了幸福生活。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受益匪浅,感受到了做一个孤儿的滋味。我们离不开父母,离不开家。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家的温暖,我们又将怎样呢?没有父母我们就像一根无助的草。在现实生活中 ,我吃的饱,穿得暖,睡的香。妈妈爱我,爸爸疼我。谁都对我好,我就是家里的明珠,我被捧上了天。我和奥利弗的生活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好人有好报,奥立弗最终过上了幸福生活。可见,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好,到处都有打劫团伙。但现在社会发达了,坏人渐渐减少。如果不想做一个孤儿,就应该更爱父母!!!
读《雾都孤儿》有感 濮逸飞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男孩奥利弗为了生存而抗争的令人心碎的故事。他生活在伦敦的下层社会,生活很悲惨,但他心中永远有着光明,终于他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脱了邪恶势力,找到了幸福。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到了自己。我的生活跟奥利弗有着天壤之别,我有着良好的物质条件,良好的学习环境,但我却不懂得珍惜,上课老是不认真听讲,下课老是与同学吵吵闹闹,在家也不帮爸爸妈妈做家务,给老师和家长添了不少麻烦,我以后一定要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学习,在校争做好学生,在家争做好孩子。
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很多书籍,他们像一个个五颜六色的贝壳撒在我记忆的海滩上。而《雾都孤儿》就是其中一颗璀璨的珍珠,令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雾都孤儿》 是一本世界名著,它讲述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英国的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 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从小就失去了父母。长期以来,没人真心爱他,他被当做货物一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遇上南希,遇上布朗洛先生,他才摆脱困境,过上幸福生活。
在文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弗在流浪的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寒交迫,疲惫不堪。后来,他遇上了小偷杰克。杰克把他带到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 ,他便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杰克只有十岁,和我差不多,可他的坚强 、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宁愿承受痛苦,宁愿继续过流浪的生活 ,也不愿意做一个小偷,可见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正义的坚持! 我也无法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力,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寒冷、孤独中依然顽强斗争 ,向着美好的生活进发!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记得有一次,我读英语时,总觉得发音不正确,都想放弃了,但转念一想,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有疼爱我的父母,有英语学,我为什么不懂得珍惜还要叫苦呢?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英语,认认真真地练习着发音,一次,两次,三次……最终,我终于可以准确地读出英语了。
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摘录小说里一句话:“宁静的乡村景色唤起的回忆和这个世界,与凡俗的思想格格不入,它可以净化我们的思想,消除旧愁宿怨。有一种朦胧的意识游荡于我们反映迟钝的脑海:很久以前,在非常遥远的过去似曾有过这种感受,它鼓励我们对遥远的未来做严肃的思考,把傲慢及俗念踏翻在地。”
和这句话对应的是小说中奥列弗一有悲惨的境遇后就被好心人搭救到乡下,住上了一阵子,奥列弗就欣欣向荣的恢复了。
这句话和相关的情节都深深打动了我。奥列佛经历的痛苦和我们今天社会相仿。过份城市化,人的生存压力增大,看不到将来回不到过去。尔虞我诈,城市里充满险恶。只能靠运气和机缘生存。美好的乡村和景色能医治人们的痛苦。能让人安静的思考,重新判断自己的行为。小说让我们读出了现代社会人的境遇,体会了所谓发达带来的无奈。
今天的英国是世界上唯一逆向城市化的国家。现在,这个国度里年轻人都愿意回到乡村,田园能解除200多年发达带来的愁苦。在今年奥运会的开幕式里也有过类似隐约的表达。
既然我们来自自然,首先要敬畏自然,然后要接近自然,最后会在自然中自愈。自然会让我们冷静,慢一点,经常换个角度看待生活,才能知道自己,读懂他人。也就能分辨社会,抑恶扬善了。
我们以后的生活可能是住在田园中,端着品牌的咖啡,手指轻轻一点,宽带告诉我们300里以外城市的天气状况,因为下午有个要迎接客户正在城里等候着我们。今后的生活所有目标就是让孩子和我们一道来摆脱那个景物暗淡,人心迷茫雾色之都。
读雾都孤儿有感 张弘扬
奥利弗是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但他年轻的母亲因为长期收不到关爱和生活囧困、潦倒再生下他后不幸去世了他来到人世间后就被送到了所谓的慈善机构,当时的慈善机构像一潭深不可测的黑水,他在险恶的环境下过着地狱般的生活。恐惧、哭泣伴随着他,后来她被卖到了棺材店那里的人把他和狗相提并论,他不堪忍受那样的日子逃回了伦敦,不幸被骗,又被他同父异母的哥哥陷害,但他善良机智,并于上了父亲生前的老朋友,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初读这本书时,我对奥利弗十分同情,又对当时英国慈善机构只求面不求实的虚伪感到厌恶。并十分钦佩作者狄更斯的文采。他不动声色的用小说中对当时英国社会不满的只言片语在我脑海中完成了一幅拼图,让我对文中不同人物善与恶、正义与乖谬有了更深更正确更清楚的认识。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中《去向与结局》这篇文章。这是这本书最后一篇文章,作者用平淡的语言把不同人物的不同结局不掺杂任何情感的复述清楚,正是这平淡的语言让每个人的结局都那么生动、真实。
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总是像从海绵里挤水一样读到更多更新的东西。真是“常读常新,百读不厌”。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
今晚我有幸在上海话剧中心观看了经典剧目《雾都孤儿》首演。这个舞台版的《雾都孤儿》是世界知名的巡演剧团英国TNT剧团继去年来沪演出《麦克白》之后,在沪上是眉开二度的演出; 他们的演出恢复英国戏剧的传统——性别转换,男主角奥利弗和小扒手道奇是由女演员扮演;而且是全剧由5位演员,每人分饰2——3个角色而完成;演技十分精湛!
感觉TNT剧团的演出风格就是简约、质朴,演员是全方位的。《雾都孤儿》的特点也在于加入了由英国皇家剧院作曲家托马斯·约翰逊创作的音乐和合唱;剧中盗窃团伙头目费金的老婆是由男演员来扮演,由此带来的黑色幽默效果也是TNT和狄更斯的风格体现。
我非常喜欢舞台剧包括话剧,音乐剧;感觉是一种很富有感染力的艺术表现方式;让观众可以面对面的直观感受到演员们的表演; 每每欣赏舞台剧时总能给我带来一种心灵的震撼和对艺术的新认识! 舞台剧不同于电影及电视作品,必须是一遍呈现;没有N机也不允许重复! 对演员的演技要求非常高! 希望有机会可以欣赏到更多舞台剧的佳作!《雾都孤儿》观后感
《雾都孤儿》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完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内容很精彩。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十四章。这一章讲的是:可怜的奥利弗被老先生带回家后,一直发高烧。老先生的太太对他很好,给他看病,把他照顾的无微不至。终于,奥利弗康复了,可以站起来走路了。老先生带着奥利弗参观了他的书房,书房里摆满了书,小奥利弗惊呆了。老先生教育他要做个文明人,要多读书……
从这儿我感受到:当时的伦敦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下流凶恶,也有善良的人。那位老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个,我觉得他做奥利弗的老师是再合适不过了。奥利弗在老先生家的那段日子真是受到了很好的影响,这对他以后的成长很有利。虽然在伦敦凶多吉少,不过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奥利弗的前途一定是光明的!
《雾都孤儿》给我带来了快乐,也带来了悲伤。在这本书中,我结识了许多新朋友!
《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一个漫长而又酷热的暑假,我读了一本书—《雾城孤儿》。这是一本十分有意义的书,非常值得大家阅读。
奥利弗悲惨的遭遇使我十分同情,但是那些坏人的行为更令我愤怒。每当看到可怜奥利弗落到坏人的手里,我既愤怒又替奥利弗担心。如果当时我在的话,我会跟踪那群坏蛋,找到他们的老巢,把警察带去,让他们尝尝坐牢的滋味。可惜我做不到。
我一直替奥利弗的命运担忧,幸亏最后被好心的罗斯小姐救出了,读到这里,我的心也放下了。
同时我也联想到我们从小受到父母的同爱,而那些孤儿流浪街头,得不到痛爱。我们的处境比他们好,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后悔。世上什么药都有卖,就是没后悔药卖。
我们应该努力进取,去创造自己美好的天地;去消灭那些坏人;去拯救那些孤儿。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永远没有痛苦。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了在雾都城的一个寄贫院,一位奥利弗的小男孩出生了,但是奥利弗的妈妈却与世长辞,因此,奥利弗成了一位孤儿。后来,因为多要一点粥别买走,又为一场误会无家可归,又误入贼区,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最终,在好人的帮助下,找回了亲人、知道了身世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告诉有三类分别是:善恶、美丑、正义邪恶。而奥利弗天性善良、正直。
我又喜欢的一句子:走了差不多十二英里,天又黑了,他双脚浮肿,两腿酸软,全身直打哆嗦。我体会到奥利弗一个孩子走十二英里,脚肿、腿轻、身体发抖,一点儿力气也没有,很要趴下,但是它并不放弃,努力前进。从这我想到了自己,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爬凤凰山,我爬了一半,就没有力气了,坐在椅子上大口大口的吸气,说道:“妈妈我们放弃了好吗?”妈妈大声说。“那你背我。”我说。妈妈无奈极了,她只能从山上到山下一直背累地气喘吁吁。
我一想起这件事读到上面写的那句话,十分无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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