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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颢《雁门胡人歌》译文参考 《雁门胡人歌》赏析及鉴赏

2020-09-27 03:28:57
|美玲

  《雁门胡人歌》是由崔颢所创作的,这首诗独具匠心,别开生面,生动形象地描摹了胡人的生活状态,有声有色地写出了边地少数民族好勇尚武,粗犷豪迈的精神面貌。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雁门胡人歌》的译文及鉴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雁门胡人歌》

  唐代:崔颢

  高山代郡东接燕,雁门胡人家近边。

  解放胡鹰逐塞鸟,能将代马猎秋田。

  山头野火寒多烧,雨里孤峰湿作烟。

  闻道辽西无斗战,时时醉向酒家眠。

  《雁门胡人歌》译文

  雁门郡东接古代燕国,郡内高山峻岭遍布,有些胡人的家就住在边境附近。

  你看,一个胡人解开猎鹰脚上的绳索,让它飞出去追捕鸟雀,自己则骑着当地产的骏马驰骋在辽阔的秋原上,四处游猎。

  时值深秋,胡人多放火烧山,一处处山头上的野火在寒冷的天气里静静地燃烧着;有时秋雨绵绵,雨点打在山上,溅起湿湿的烟雾,笼罩着山头。

  看到山头的烟火,胡人误作是狼烟而紧张起来,但接着听说辽西并没有战事,马上又安定下来,时时买酒取乐,经常喝得酩酊大醉而卧在酒店。

  《雁门胡人歌》注释

  雁门:雁门郡。汉朝时期代州为雁门郡。胡人:古代对北方与西域少数民族的泛称。

  代郡:雁门郡。燕:古代燕国,在今河北东北部和辽宁西部,地处东方,故称“东接燕”。

  解放:解开束缚的绳子,放飞之。

  将:驾御。代马:指古代漠北产的骏马。猎秋田:狩猎于秋天的田野。

  雨:一本作“雾”。

  辽西:州郡名。大致在今河北东北、辽宁西部一带。辽:一本作“关”。斗战:战斗、战争。

  《雁门胡人歌》鉴赏

  这首边塞诗反映的是边塞胡人的生活。通过这首诗,可以看出作者的民族观,他并没有因为战争而把胡人与汉人对立起来,他相信少数民族绝大多数也是爱好和平的,他们也是战争的受害者,同样渴望过一种安宁的生活。

  首联“高山代郡东接燕,雁门胡人家近边”,交代了雁门郡的地理环境和当地胡人的分布。颔联生动地描写了雁门胡人日常的狩猎生活:“解放胡鹰逐塞鸟,能将代马猎秋田。”这两句中“胡鹰”“塞鸟”“代马”三个意象,都是在动物前冠以一个又边塞特征的修饰词,突出其地域特点,很有边地特色。从胡人的放鹰捕鸟、骑马游猎的生活描写中,读者能真切地感受到一种富有民族特色的生活气息,令人耳目一新,仿佛看到了一幅“天苍苍,野茫茫”的秋猎画面。颈联生动地刻画了边地的自然景象:“山头野火寒多烧,雨里孤峰湿作烟。”这两句描绘了“野火烧山”和“雨湿孤峰”两幅画面,意象或浓或淡,或辽阔生动或静谧苍茫,而且富于季节和地域特征。两句中“寒”与“火”、“湿”与“烟”相反相成,互相烘托,趣在其中。另外,山头野火和烟雾颇似战争中的烽火,这对于饱受战争之苦的人们来说,很容易联想到战争,行文上自然地引起下文。尾联“闻道辽西无斗战,时时醉向酒家眠”两句写饱受战争蹂躏的人们渴望和平,并在和平的环境中尽情享受生活的情景。

  这首诗独具匠心,别开生面,生动形象地描摹了胡人的生活状态,有声有色地写出了边地少数民族好勇尚武,粗犷豪迈的精神面貌。秋日出猎、山头野烧的代北景色及胡人在和平时期从容醉酒的风习,极其新颖别致。诗中先写胡人的日常生活,然后写了一个小插曲,即误将野火雨雾当作烽烟而最终释然。在诗人笔下,胡人与汉人一样,同样厌恶战争并同样富有人情味,因此赋予了此诗以凝重的反战主题。

  《雁门胡人歌》作者介绍

  崔颢(hào)(704—754),汴州(今河南开封市)人,唐代诗人。唐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进士,官至太仆寺丞,天宝中为司勋员外郎。最为人称道的是他那首《黄鹤楼》,据说李白为之搁笔,曾有“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的赞叹。《全唐诗》收录诗四十二首。他秉性耿直,才思敏捷,其作品激昂豪放,气势宏伟,著有《崔颢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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