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好书周记优秀范文600字
读好书才能充实头脑,读好书才能充盈心灵,读好书才能感知世界,读好书才能体会美妙;读好书明白金钱皆身外之物,读好书忘却人世间苍桑纷纭,读好书看淡生活中爱恨情愁。下面就让小编来告诉你读好书周记,欢迎大家阅读!
读好书周记1
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当人们在电影上看到一位将军加冕称帝时,当人们在书上看到一位老人在孤岛上的留下遗言时,我想,他们肯定会想起一个人。没错,他就是拿破仑。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拿破仑转》
《拿破仑转》是一位叫做埃米尔·路德维希瑞士籍德国人写的。这本书讲述了拿破仑·波拿巴的一生,从土伦战役到远征埃及,冲加冕称帝到流放孤岛,都被写入此书。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大脑中好像出现了一个拿破仑的形象:科西嘉的矮子,巴黎学院的怪人,守护共和国的将军以及一个为展现自己才华而努力的天才。
我觉得拿破仑很奇怪,他为共和国效力,只为建立美好国家,可后来被权力所动,最后复辟,建立起了一个他为皇帝的波拿巴王朝。这些,可以说是为权力所动。
可是法国人更奇怪,他们先用拥护拿破仑;在莫斯科兵败后,便开始厌恶拿破仑;可当拿破仑兵回巴黎,建立百日王朝,法国人民又欢迎他……
总结以上几点,我马上又想到了另一个人,他身在中国,为清朝效力而反清朝,身居总统宝座而复辟,他就是袁世凯。历史似乎玩弄人,如是者尚有其他。如当时的欧洲混战,活脱脱的就是东周列国志的翻版等。
历史尚有相似之处,而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呢?
拿破仑在打败反法联盟后达到人生的高峰,可他却不思进取,建立帝国,贪图享受,导致莫斯科兵败。而我们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很有能力,可却没有好好利用,导致江郎才尽,身败名裂。
很多人在从高峰跌入低谷后,遍渐渐颓废。可拿破仑却不然,他没有灰心,在不懈努力后终于重返巴黎,登上帝王宝座。这点很可贵,身处逆境而其志不泯,不像现在的人一遇戳着便言放弃,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总的来讲,拿破仑身上有着很多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有缺点,也有优点。缺点,我们要以此为戒;优点,我们要以此为目标,学会并拥有它。
可以说,我看《拿破仑转》,往往是观西方之天下而想东国之古今,评他人之过失而论自身之好坏。
读好书周记2
说实话,书多种多样,我很少有特别喜欢的一本。但《萝铃的魔力》这本书除外。
《萝铃的魔力》一书是“儿童文学”金牌作家丛书之一。它没有像名著书籍一样人人皆知,可那精彩的内容却能紧紧吸住我的眼球。如书名,《萝铃的魔力》是一本魔幻小说,共分为4部,虽是魔幻小说,但故事情节却和现实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这本书见证了友情,亲情;证明了正义是永远战胜邪恶的。故事情节环环相扣,人的情绪也随之而颤动。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我跟着惊呼;意外降临了,我的心也跟着揪起来;战斗胜利了,我欢呼雀跃;宝贵的东西丢失了,我惋惜不已;朋友分离,我热泪盈眶。读着读着,我忘了时间,忘了世界。要是睡觉妈妈催紧了,书还没看完,常常心潮澎湃,难以入眠。
《萝铃的魔力》是我唯一没有放在书架上的书。它共有8册,我只购到了6册,虽然如此,可我却把这6册不知看了多少遍,每次看完就将他小心翼翼的放进我放宝贝的抽屉里。
也许,你并不明白,他为何会有如此大的魅力。关键在于它的两大亮点。
其一,是封面,插图唯美,新颖。最开始购买他时,一半出于好奇,而另一半这是出于对“寄居蟹”插画的喜爱。第一次在《儿童文学》上,看到一幅漂亮的插画,以至于我有一段时间,看了她的插画才能入睡。所以,她给插画的文章我总是反复读。她给《萝铃的魔力》的插画,更是迷倒了包括我在内的万千读者,以至于《萝铃的魔力》在三个月内反复翻印,供不应求。
其二,故事情节紧扣人心,处处伏笔,加上魔幻的味道,真是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记得刚购到它时,上课都没了热情,老开小差,成绩直线下滑,要不是爸爸发现问题,成绩说不定滑到0呢!
所以,希望你能读一读,不会后悔的!
读好书周记3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读好书周记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说的。人不可缺少书,书可以帮我们解决疑问,而且我觉得看一本书其实是一件很享受,很幸福的事。所以每一个人都应该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
书分很多种类,从小到大我都很喜欢看《安徒生童话》,这里面有许许多多有趣感人的故事。虽然看过很多遍,但每次都能给我许多感触。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他总是有一股魔力,这股魔力吸引了我。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故事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夜赤着脚卖火柴,最后没人买而冻死在街头,当中它滑动三次火柴每划动一根火柴都会有一个美好的幻想,这些美好的幻想与她现实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第一次看的时候并没什么感触,只是单纯的觉得卖火柴的小女孩好可怜。却并不知道这个故事真正想告诉读者一个什么样的大道理。
后来,我又重温了好几遍这个故事,每次加深印象时,就越是无可救药的喜欢上《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从而我也慢慢理解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中蕴含的真理。
《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是想表达出一种对旧社会的不满,想引起人们心中那可贵的同情心。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可怜的人,他们多么希望能有人去帮助他们,但社会上总是有一些无情之人,不管人有多么可怜,多么无助,都不会去管。我比卖火柴的小女孩幸运得多,因为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有吃有穿,还有爸爸妈妈的疼爱……我们应该做个有同情心的人,不能无情,因为如果这个社会上没有了感情,那么这个社会将多么的悲哀啊!
我之所以会喜欢《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是因为它很有趣,总能教会我大道理,总能打动我。我想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看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听了我介绍《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有没有想去了解《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中其他的故事呢?如果想的话,就赶紧去看吧,只要你看了就一定不会后悔的!
读好书周记5
提到我最喜爱的书,非《秘密花园》莫属。这本书,让我真正意识到了一个小孩应具备什么样的品格。读此书之后,我从中学到了一点东西,自我感觉自己有了一些变化,因为我也没有以前那么急躁易怒,学会了忍耐,而又不失活泼。
《秘密花园》里的主人公玛丽,刚出生就被母亲交给了印度奶妈,从不跟她亲近。这是因为玛丽长得非常不招人喜欢,脾气也非常怪。可是在玛丽九岁时,她的父亲、母亲和奶妈都被一种急性肠道传染性夺去了生命,而玛丽因此成了一名孤儿。
后来,玛丽被她英国的姑父柯瑞文先生接到英国大鸫庄,但她却一点也不庆幸。过了一段时间,她认识了大鸫庄的一名女仆——玛莎,玛莎给玛丽讲故事,买跳绳,梳头发……反正,玛丽只要和玛莎在一起,就会很快乐。
不久后,玛丽又认识了大鸫庄的一个男孩——狄肯,他们经常去花园里散步,听小鸟唱歌。还在一起做有意义的事:植树,聊天……总之,有了玛莎和狄肯,玛丽的性格好了许多。
没过几天,玛丽又认识了柯瑞文先生的儿子——柯林,他是坐在轮椅上的残疾男孩,脾气也非常古怪,只要背上起那种奇怪的肉团,他就会发狂,谁也制止不了他。因此玛丽非常关心柯林,经常去房间里看望他,给他送些吃的东西。狄肯却建议玛丽推着柯林去花园走走。于是,他们两三天后就来到花园,让柯林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果然,效果真好,柯林的性格开朗了许多,病情也逐渐好转……
以后,狄肯和玛丽经常推着柯林来到花园,玛丽后来又发现了秘密花园,他们便开始在里面种植花草……
这不仅是一本小说,更像是亲近我们生活的真人真事。书中的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人的心情是随着周边的环境变化而变化的。相信你只要读了这本书,你就会选择好的环境去学习,选择好的朋友去交际。这样,生活和学习就有质量,人的脾性就有修养。读了这本书,可能使一些小孩不再蛮横霸道,又不失活泼开朗。